2025-07-12

任務編組【行政院】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


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


2024-11-14。卓揆主持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 宣示維護離島自然環境、歷史文化、照顧人民生活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4)日主持「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第19次會議時強調,「離島自然環境要保護、歷史文化要維護、人民生活更要照顧」,政府自去(112)年起,已逐年編列9億元撥充基金,持續支持離島各項建設,請相關部會研議推動本島與離島之間的文化、觀光交流,促進國人認識離島多元的歷史與文化。

另為強化離島地區醫療照護服務資源,相關部會亦須持續精進急重症空中轉診智慧模式及遠距醫療專科門診,建置更好、更有效率的離島醫療照護體系。

卓院長致詞時表示,政府對於離島及本島地區始終抱持「同島一命」的情感,他於今(113)年11月2日前往蘭嶼視察颱風災損時,便向蘭嶼鄉親強調:「離島雖然沒有中央山脈,但是有中央政府,我們跟離島永遠站在一起」。

卓院長指出,政府對於離島建設發展的核心信念就是「自然環境要保護,歷史文化要維護,人民生活更要照顧」,因此相關部會必須設身處地為離島地區規劃更好的發展政策,讓擬定中的計畫做到更細緻,同時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共同合作,將中央資源有效挹注到離島,落實推動各項離島建設,做離島居民的靠山,以具體實踐賴清德總統所提「均衡臺灣」精神。

隨後,卓院長在聽取國家發展委員會「離島建設基金運用概況」報告後指出,依據《離島建設條例》規定,離島建設基金總額不得低於300億元,國發會參考歷年各離島縣政府執行量能,自去年起逐年編列9億元撥充基金,以持續支持離島各項建設,請國發會持續協同各部會積極協助各離島縣政府,加強核定計畫的執行績效,挹注基金資源於具離島特殊性且迫切需要之處。

他並強調,各主管部會應依照各期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滾動檢討核定內容,於各年度據以編列足額公務預算支應,並在既有公務預算補助機制下,研議優先專款補助離島建設,以符合條例精神。

針對國發會「臺東、屏東、澎湖、連江及金門等5縣第六期(112-115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滾動檢討辦理情形」報告,卓院長請各離島縣政府依據上述方案,在規範額度內審酌年度執行量能,謹慎提案,並於計畫核定後依計畫執行,確實掌握相關進度,除有利離島各項措施及建設迅速到位外,按現行激勵機制進行,亦可為地方爭取更多資源。卓院長也指示各主管機關確實依核定計畫編列經費執行,督導協助各離島縣政府如期如質完成相關計畫,結合中央與地方力量,攜手推動離島建設與發展。

卓院長在聽取文化部「離島地區文化建設推動情形」報告後表示,感謝文化部及各離島縣政府合作,持續發展多元藝文活動方案,以及整備軟硬體文化設施,不僅豐富離島民眾的藝術文化生活,亦為國人打造多元化的離島文化觀光模式,未來請文化部延續此成果,與交通部合作研議推動本島與離島之間的文化、觀光交流,促進國人認識離島多元的歷史與文化。

此外,卓院長也請文化部偕同離島縣政府針對自身離島的特殊性,就在地的生態環境、建築空間、人文歷史等部分,進行調查研究或建立基本資料庫,以利各種離島文化研究、藝術創作及地理環境教育的推動。

針對衛生福利部「離島地區醫療照護服務資源精進情形」報告,「離島醫療照護是一個人都不能少」,提升離島醫療照護服務品質,強化在地醫療照護量能,增進當地醫療人才,是政府持續要加強推動的目標,請衛福部與各相關部會繼續合作推動,並與離島縣政府攜手合作,結合數位發展趨勢及未來智慧醫療的技術發展,持續精進急重症空中轉診智慧模式及遠距醫療專科門診,同時針對外島在地理上的限制,以及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提供符合離島醫療環境需求的資源,持續建置更好、更有效率的離島醫療照護體系。


2022-10-30。主持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 陳揆:依離島特殊性持續提升醫療服務及交通建設 並朝能源永續低碳島目標邁進

行政院陳建仁長今(30)日主持「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第18次會議時表示,政府致力提升離島居民的生活水平,在醫療方面,將依據離島環境的特殊性,建構可近、可負擔及可用的醫療健康照護服務,達成「離島醫療照護一個人都不能少」的目標。在交通方面,今(112)年新臺馬輪及澎湖輪皆已陸續完工開航;澎湖馬公1號碼頭長度延建案也將於明(113)年3月完工,對離島交通及觀光發展皆有極大助益。另外,離島地區風電及光電綠能推動已有成果,而澎湖的風力及綠島的地熱資源擁有豐富開發潛能,請經濟部依據離島特色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推動能源轉型、加速低碳能源系統整合,朝向永續低碳島的目標邁進。

陳院長致詞時表示,為提升離島居民的生活水平,政府於民國89年公布施行《離島建設條例》,並在民國90年設置離島建設基金,由中央各部會配合編列各項預算,在改善離島生活環境、保存在地文化特色、維護地方生態環境及改善聯外交通等方面,至今皆獲致不錯成果。

陳院長指出,為因應臺灣2050淨零轉型政策,行政院已於去(111)年12月21日核定「第六期(112-115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以「維護島嶼環境資源」、「樹立低碳能源典範」、「推動智慧創新轉型」及「打造樂活創生家園」為4大永續發展主軸推進,期能滿足離島居民基本民生與交通運輸需求,現正由各離島縣政府執行中。後續也請各部會首長持續結合中央與地方資源,協助離島地區因應其特殊性,推動相關建設與計畫,共同為離島的永續發展努力。

隨後,陳院長在聽取衛生福利部「離島地區提升醫療服務品質推動情形」報告後表示,衛福部已依照「醫療在地化」、「照護社區化」及「救護即時化」三大離島醫療照護政策方向,以及「提升醫療照護可近」、「充實在地醫事人力」、「提升公立醫療設備」、「強化在地醫療量能」、「推動遠距醫療照護」、「強化緊急後送機制」六項策略原則,提升離島地區醫療服務品質。

此外,近年來也利用數位技術,逐步建立「離島急重症空中轉診智慧模式」及「遠距醫療專科門診」,並結合政府長照2.0政策,解決離島居民人口老化的照護問題。

陳院長指出,未來應依照離島環境的特殊性,建構可近、可負擔及可用的醫療健康照護服務,達成「離島醫療照護一個人都不能少」(Leave No One Behind)的目標。另針對澎湖設置「放射腫瘤中心」一案,院長請國防部儘速審議可行性評估方案,早日實現醫療在地化目標。

針對交通部「離島公共運輸建設及票價補貼目前辦理情形」報告,陳院長表示,離島居民的就醫、就學、通勤、洽公等皆仰賴海空運輸,近年來在交通部的努力推動下,在船舶購建、港埠設施改善、離島航線維運等方面已逐步展現成效,特別是今年新臺馬輪及澎湖輪等兩艘大型交通船,皆已陸續如期如質完工開航;另外,澎湖馬公1號碼頭長度延建案,也將於明年3月完工,屆時將可提供15萬噸大型郵輪靠泊,對離島交通及觀光發展皆有相當大助益。

陳院長請交通部持續結合離島海、空交通,積極推動離島觀光發展;此外,有關海運基本航次、居民票價、營運虧損補貼,以及船舶維修工作等,亦請交通部會同地方政府依「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持續推動,以減輕離島居民負擔,並提供穩定安全的海運交通服務。

至於蘭嶼開元港災後重建部分,陳院長表示,今年9月小犬颱風來襲,造成蘭嶼開元港多艘民船及拼板舟沉沒,在內政部、交通部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的努力下,已積極進行搶救與修復工作,院長請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委督導相關部會針對開元港改建需求進行全面盤點,讓開元港設施在改建後更加完善。

針對經濟部「離島地區低碳能源發展情形」報告,陳院長指出,離島地區風電及光電綠能推動已有成果,特別在臺澎海底電纜接通以後,與臺灣本島電網相互融通,可讓兩地電力相互備援,充分運用電力資源。另為因應2050淨零轉型政策目標,經濟部已合力推動成熟風電、光電設置,並評估規劃在澎湖、綠島等地開發海洋能跟地熱等新興能源。

院長請經濟部依離島地區的氣候環境條件及人文景觀特色,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推動能源轉型,至盼從創能、節能、儲能各方面加速低碳能源系統整合,朝向永續低碳島的目標邁進。

陳院長也與大家分享國外發展綠能的經驗,例如德國在設置陸上風機初期,因風機運轉產生噪音,引發地方居民不滿,經過地方政府妥善溝通及分配發電盈餘後,有效緩解居民疑慮。而澎湖受地理環境影響,冬季時常吹拂強勁的東北季風,具備風力發電潛能,如能善用科技,降低風電發展對於環境與漁業的影響,確實能讓當地風力發電量多於用電量,不僅能為澎湖創造經濟收益,也能使其成為臺灣最早達到淨零排放的觀光聖地。

陳院長也提到日前出席台電宜蘭仁澤地熱電廠啟用典禮,該電廠腹地面積雖不大,但發電效率極高,能夠取熱不取水,體現水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的精神,並足以供給宜蘭大同鄉2/3居民所需用電量。而綠島所在位置恰好有豐沛的地熱資源,如能開發更先進的地熱系統,並持續加強探勘技術,將有助於當地發展地熱發電。

 

2022-08-01主持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 蘇揆:逐步完成各項建設、積極解決離島醫療與環保等問題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今(1)日主持「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第17次會議時表示,他再任行政院長以來,除了核定補助連江縣「新臺馬輪」、澎湖縣「臺澎輪」經費,並多次視察屏東縣鹽埔漁港,核定客貨運專區建設,紓解東港漁港往返小琉球交通船碼頭壅塞問題,同時行政院也在今(111)年6月核定修正臺東縣富岡漁港交通船碼頭改善與旅客服務中心新建計畫;此外,金門縣金門大橋預計於今年10月正式通車,更是展現政府積極建設離島的決心。

今日會議就「離島地區整體醫療照護資源布局與未來推動重點」與「離島地區垃圾能資源化推動策略與規劃」等議題進行討論,以期建置完善的醫療照護網路,守護離島居民健康,同時亦積極規劃離島垃圾分選作業及朝能資源化自主處理方向推動,並盼能加強對遊客的環境教育宣導,以達成生態永續的目標。

蘇院長致詞時表示,他於108年上任第一年的5月7日,即前往馬祖宣布核定新建「新臺馬輪」,今天連江縣劉增應縣長因赴日本出席新臺馬輪的下水儀式,故未出席此次會議,預計新臺馬輪明(112)年4月即可交船加入營運;此外,他於同一天也飛往澎湖縣視察,今日在座的賴峰偉縣長,當時也積極爭取臺澎輪經費加碼5億元,他不但當場同意,最後核定時,經費亦由原本18億元增至27.8億元,增加近10億元,且全由中央全額負擔。院長說,臺澎輪原由澎湖縣政府委建,因需求改變,後續已由交通部航港局委託日本船廠建造,本(8)月就要開始動工,預計明年8月就能正式營運。

蘇院長指出,在屏東縣部分,為紓解東港漁港往返小琉球交通船碼頭壅塞情形,他已多次前往鹽埔漁港視察,並核定客貨運專區的建設。至於臺東縣方面,富岡漁港是往返綠島、蘭嶼的重要樞紐,行政院已於今年6月核定修正交通船碼頭改善及旅客服務中心新建計畫,總經費增加至8億元,而交通船碼頭改善部分預計今年底完工。此外,金門縣最重要的金門大橋,政府已投入近百億元、歷經12年,並於今年7月22日完成橋面合龍,交通部長王國材亦親赴現場見證,預計今年10月將正式通車,未來往返大小金門,開車僅需5分鐘。

蘇院長強調,政府以最大的誠意,投入最多的經費,積極展現建設離島的決心,並在大家的努力下,逐步完成各項建設。院長表示,各離島皆具特色,並在地方政府努力下已有長足進步,而離島鄉親確實在交通、衛生、醫療資源等方面仍需協助,請相關部會就離島相關建設持續加強努力,以解決相關問題。

隨後,蘇院長聽取衛生福利部「離島地區整體醫療照護資源布局與未來推動重點」報告。衛福部表示,為有效提升離島地區醫療能量,該部已提出6大策略,從提升醫療照護可近性,如安排巡迴醫療、補助就醫交通費等,到設立遠距醫療專科門診、增強公立醫療院所設備,並有效支援急重症醫師人力,以強化在地緊急醫療處理能力。

針對充實在地醫療人力方面,衛福部指出,蘇院長於108年上任第1年即核定「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9.5億元)」、隔(109)年11月核定「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計畫(2.5億元」、去(110)年9月再核定「原鄉離島醫事人員養成計畫第五期(近9.2億元)」,除了將公費醫學生每年招生名額由原來的100名增加至150名,同時也希望建立制度,鼓勵更多優秀醫生能在偏鄉離島長留久任。

衛福部表示,為完善緊急醫療後送機制,政府在108年啟用空轉後送遠距會診平臺,讓該部空中轉診審核中心的醫師、離島醫師與後送責任醫院的醫師,能藉由三方視訊會診,做出最適切決策。此外,蘇院長於前(109)年5月也核定新一期的三離島地區「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計畫」,投入5年19億元,讓緊急醫療後送時間減半。

衛福部表示,該部將持續精進各項對離島的醫療照護,善用科技突破距離限制,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建置完善的醫療照護網路,共同守護離島居民的健康。

針對環保署報告「離島地區垃圾能資源化推動策略與規劃」,蘇院長指出,過去有超過9成離島廢棄物皆仰賴本島焚化廠代為處理,自109年起,環保署積極規劃離島垃圾分選作業及朝能資源化自主處理方向推動,今年澎湖縣和金門縣即有相關建設落成,連江縣也將於明年完工,請環保署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相互配合,確保工程如期如質完成,以利後續建置各項能資源化設施。

此外,蘇院長也請環保署督導地方政府強化對廢棄物源頭減量的控管,並持續推動資源回收,減少垃圾轉運量,以落實永續環保目標。另一方面,為減輕離島垃圾量的負擔,蘇院長也請環保署針對觀光旅遊淡、旺季研議垃圾處理相關機制,同時亦對遊客加強環境教育宣導,以達成生態永續的目標。

今日會議亦通過屏東、臺東、澎湖、金門及連江等5縣第六期(112-115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草案)。蘇院長指出,明年起為期4年的「第六期(112-115 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以「永續發展」的維護環境、低碳能源、樂活創生及智慧創新等四大主軸,考量離島特性,因地制宜,提出146項計畫、經費近60億元,不僅滿足基本民生民行外,更涵蓋交通、醫療、環保及文化等重要建設。其中需申請中央經費補助者,請循個別申請機制辦理,並請各部會積極協助地方政府於審議過程中,考量預算額度及執行量能,妥善運用資源,以利地區發展。

蘇院長也請國發會持續強化對離島縣各項計畫的管考,針對表現優良及表現不佳者,建立適當機制,以激勵各地方政府審酌量能、務實提案,並積極完成各項建設事宜。

 

國家發展委員會 離島建設



2025-07-11

再生水

 

水利署  水利櫥窗 - 再生水


推動背景

為強化供水韌性,百年大旱後,再生水成為政府科技造水的重點工作,由於系統再生水多來自於生活排放之廢污水,具有水源穩定的優點,再生水的使用,對於科技業是穩定產能及資源永續循環利用的雙贏選擇。

推動情形及效益

營建署(現.國土署)自102年起開始執行再生水廠開發,並與水利署、特定園區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於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及高雄等地區合作推動。

目前行政院已核定推動本島16案再生水廠,未來完成後總計每日可增加63.4萬噸穩定水源,可降低降雨依賴及提升供水穩定。



URBANSCAPETW水環境建設:再生水工程推動計畫

BUILDINGFOCUS部會報告【立法院】內政部「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專案報告(110年4月15日)



台灣是全球水資源相對匱乏的地區之一,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乾旱風險,再生水已成為穩定供水的重要策略。政府近年積極推動再生水政策,將其視為「第二水源」,以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並確保產業穩定發展。


台灣再生水的發展與現況

台灣的再生水主要來自於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工業區廢水處理廠放流水。透過將這些放流水進行高級處理,使其達到可再利用的水質標準。

政策推動與目標

台灣政府高度重視再生水發展,並在政策和法規上積極推動:

  • 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2015年公布): 這是推動再生水使用的重要法源依據,規範了再生水的發展、管理和使用,並鼓勵開發單位優先使用再生水。

  • 「工業成長零增自來水」政策: 政府明確要求工業用水優先使用再生水,以降低對傳統自來水的依賴。

  •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透過此計畫投入大量經費,推動再生水廠的興建,目標是增加每日再生水供應量,提升供水韌性。

  • 開發單位使用再生水辦法: 規定在水源供應短缺地區,新增或擴廠用水量達到一定規模的工業用戶,必須使用一定比例的系統再生水。

再生水使用現況與未來展望

目前,台灣的再生水主要供應給工業用水戶,特別是高科技產業。再生水因為其水質穩定,且不受降雨影響,被視為工業生產的「保險用水」。

根據相關資料,全台再生水每日使用量持續增加。政府目標是到2031年(民國120年),每日供應再生水達到120萬噸,佔公共給水量的10%。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台灣積極推動多項再生水廠興建計畫,特別是在桃園、新竹、台中、台南和高雄等用水需求較大的地區。例如,高雄鳳山溪再生水廠是台灣首座萬噸級再生水廠,已於2018年完工並供應中鋼。


再生水的處理技術與應用

核心技術

將廢水轉化為再生水需要經過多個處理階段,以確保水質符合使用標準。主要技術包括:

  • 高級生物處理: 去除水中的有機污染物。

  • 薄膜過濾: 如逆滲透(RO)和電透析(EDR),用來去除水中的鹽分、離子和懸浮物,提升水質。

  • 高級氧化法: 處理工業區廢水中的複雜污染物。

這些技術的應用確保了再生水的水質可以滿足工業製程,甚至高科技產業對水質的嚴苛要求。

再生水的應用範圍

目前,台灣再生水的應用主要集中於以下領域:

  • 工業製程用水: 特別是高科技和半導體產業,需要大量且穩定的高純度水。

  • 景觀、澆灌和清洗: 適用於景觀綠化、農業灌溉、街道灑水及沖廁等非飲用用途。


挑戰與未來發展

儘管台灣在再生水推動上取得進展,但仍面臨一些挑戰,包括:

  • 商業模式的確立: 再生水廠的興建和營運成本較高,如何建立可持續的商業獲利模式,並讓再生水價格更具競爭力,是重要的課題。

  • 水質需求差異: 不同產業對水質的要求不同,特別是高科技產業對水質要求極高,這可能導致再生水處理成本增加。

  • 推動經驗難以複製: 由於各再生水案多為客製化設計,各地區的水源條件和處理成本不同,導致經驗難以普遍複製。

未來,台灣將持續透過技術創新、法規完善和跨域合作,擴大再生水的應用範圍,強化水資源循環利用,以實現永續水資源管理。


根據國土管理署和水利署的資料,為因應氣候變遷帶來的缺水危機和科技產業的用水需求,行政院已核定推動 16座再生水廠計畫

這些再生水廠的興建主要是將都市的污水處理廠轉變成「都市小水庫」,將處理過的放流水再淨化為高科技產業所需的製程用水,如此可以將自來水保留給民生使用,確保供水穩定。

興建中的再生水廠

截至目前,部分再生水廠已完工並開始供水,總計每日可提供16.42萬噸的再生水。未來,全部16座再生水廠完工後,每日總供水量預計可達 63.4萬噸

這16個再生水廠主要分佈在用水需求較高的地區,包含:

  • 桃園

  • 新竹

  • 臺中

  • 嘉義

  • 臺南

  • 高雄

重要效益

  • 穩定供水: 增加不依賴降雨的穩定水源,有效應對乾旱風險。

  • 產業發展: 滿足高科技產業(如台積電)的用水需求,支持台灣經濟發展。

  • 循環經濟: 實現水資源的永續利用,將污水轉化為可用資源。

如果您想了解更詳細的資訊,例如各個再生水廠的名稱、進度或供水對象,可以持續關注國土管理署和水利署發布的最新消息。



根據政府規劃,台灣目前已核定推動的再生水廠共有16座,這些廠主要分布在用水需求較高的地區,尤其是科學園區周邊,以供應穩定的工業用水。

這些再生水廠的總設計產水量預計每日可達63.4萬噸。以下是這16座再生水廠的詳細資訊:

北部地區

  • 桃園北區(石門)再生水廠

  • 桃園南區(大漢溪)再生水廠

  • 新竹水源再生水廠

  • 新竹竹北再生水廠

  • 竹科寶山再生水廠

中部地區

  • 台中福田再生水廠

  • 台中豐原再生水廠

南部地區

  • 嘉義民雄再生水廠

  • 嘉義朴子再生水廠

  • 台南永康再生水廠

  • 台南安平再生水廠

  • 台南官田再生水廠

  • 台南仁德再生水廠

  • 高雄鳳山溪再生水廠

  • 高雄臨海再生水廠

  • 高雄橋頭再生水廠

這些再生水廠的興建,是為了有效應對氣候變遷帶來的降雨不穩定,同時將汙水處理廠轉變為城市的水源小水庫,將天然水資源保留給民生使用,並將再生水供應給產業,確保高科技產業的用水需求。


16座再生水廠

Public Building Taiwan

Public Building Taiwan

Public Building Taiwan

Public Building Taiwan



2025-07-10

高鐵車站特定區





































































                         收文編號:1040002997
                         議案編號:1040501071002900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印發

院總第887號  政府提案第 14717 號之 2598

 

交通部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327
發文字號:交路()字第1048700058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非營業部分審議結果,本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之通過決議第41項,「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長期投資之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財源主要來自舉債,為免徒增行政費用與利息費用資本化墊高投資成本而侵蝕報酬,要求高速鐵路工程局應加速車站特定區土地之處分作業,並應在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進計畫」乙案,檢送書面報告如附件,請鑒察。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之通過決議辦理。
二、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之計畫年期截止日為1081231日,屬於100%自償之計畫。現今編列之行政費用與利息費用,係為因應本計畫每年之土地處分作業所需之行政費用及支付本計畫貸款所需之利息費用。有關高鐵車站特定區土地處分不如預期,主要之原因如下:
()有土斯有財觀念,期待長期資產增值;
()地上物期滿無償歸政府所有,導致投資效益偏低;
()高鐵車站地區土地非位於發展成熟區域,市場缺乏需求支撐。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部總務司、會計處、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均含附件)


高鐵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檢討及加速招商開發策略說明
提案摘要:

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長期投資之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財源主要來自舉債,為免徒增行政費用與利息費用資本化墊高投資成本而侵蝕報酬,要求高速鐵路工程局應加速車站特定區土地之處分作業,並應在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進計畫。

說明:

一、現況說明

()交通部高鐵局管有站區土地說明
政府為辦理高鐵沿線站區土地開發業務,於民國88年間陸續公告實施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等五車站特定區之都市計畫,其總面積為1,507.53公頃。該計畫並由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項下「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辦理「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其中由交通部取得五站剩餘可建地共計305.24公頃土地(產業專用區132.84公頃、商業區33.31公頃、住宅區70.81公頃、其他168.28公頃),其中包含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交予台灣高鐵公司負責開發經營之附屬事業用地30.14公頃。
1 其他包括高鐵附屬事業用地、有償撥用公設及事業、灌溉設施用地、特定事業用地、原土地所有權人優先買回土地及增配抵價地等。
高鐵局截至目前為止,已開發處分共計167.38公頃,待開發處分土地共計137.86公頃,約佔45.17%。然若進一步分析各站開發處分情形(詳表1),可發現開發處分進度落後之車站特定區以臺南為主,進度未達總面積之20%,而桃園站開發處分進度達71%,新竹站更高達88%,臺中站則約57%

1 高鐵局管有剩餘可建地已開發處分情形
資料截止日期:104.01.31
車站
桃園
新竹
臺中
項目
已開發處分
待開發處分
已開發處分
待開發處分
已開發處分
待開發處分
面積
(公頃)
46.93
18.80
60.09
7.62
37.37
27.95
百分比
71.40%
28.60%
88.75%
11.25%
57.21%
42.79%
車站
嘉義
臺南
合計
項目
已開發處分
待開發處分
已開發處分
待開發處分
已開發處分
待開發處分
面積
(公頃)
7.80
10.53
15.20
72.96
167.38
137.86
百分比
42.55%
57.45%
17.24%
82.76%
54.83%
45.17%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鐵局
註:嘉義站高鐵局僅管有一筆產業專用區土地,面積9.87公頃,其餘土地多為台糖公司所有。
()開發招商作業對區段徵收財務計畫之挹注

高鐵局剩餘可建地開發處分之目標在滿足區段徵收自償為主,因此在辦理開發處分作業時,仍需一併考量市場胃納及兼顧區段徵收財務需求之影響,以避免短期內大量釋出土地而影響標售價格及招商作業。
高鐵局剩餘可建地的開發處分,經考量各筆土地之不同屬性,包括區位、規模等,在策略上採取標售及土地開發模式並行的模式,部分土地以標售方式處分,以支應每年公債利息之資金需求,其他土地採出租、設定地上權或聯合開發方式收取租金與權利金,待特定區土地長期增值效益顯現後再予處分,以達到財務自償的目標。依據高鐵局截至目前為止之辦理情形,整體財務計畫預估應能達到自償的財務目標。以下就處分及招商成果分別說明:
1.土地處分成果
總計5站已處分土地面積約167.38公頃,處分收入約446億元。
2.已招商簽約案件
截至目前為止,高鐵站區土地已完成9件招商簽約案件,主要集中於桃園、新竹、臺中及左營站,吸引民間投資金額約306億元(不含土地租金及權利金)。
高鐵站區土地開發已招商簽約案件表
項次
案名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
簽約年期
民間投
資金額
桃園站
高鐵桃園產業專用區開發經營案
218,803
101
112
桃園機場捷運A19站土地開發案
16,814
101
51億元
新竹站
新竹世興段4647地號開發經營案
9,180
102
30億元
新竹世興段43地號招商開發案
5,037
97
15.5億元
臺中站
臺中新高鐵段101108地號開發經營案
37,056
104
31億元
臺中站新高鐵段2831地號 開發經營案
29,225
99
2.0億元
臺中站新高鐵段3839地號 開發經營案
17,947
100
1.4億元
左營站
高鐵左營車站事業發展專用區開發經營案
10,563
94
58.2億元
左營附屬事業開發大樓出租案
7,915
98.
5.1億元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鐵局
()嘉南地區招商困難度高,為本計畫推動主要課題

由上述統計資料顯示,目前高鐵局承辦高鐵車站周邊之土地招商業務,主要面臨之課題係來自於嘉義及臺南地區招商困難度高所致,亦為高鐵局後續推動招商亟待克服之重點。

二、中南部地區招商進度不若預期之檢討

高鐵局過去為吸引廠商參與地上權招商案件,除採用經營權利金方式,降低廠商開發初期一次繳納開發權利金之負擔,同時並採營運初期底價較低,後期營運穩定、成熟後底價較高之方式,惟於嘉南地區仍無法吸引廠商參與,顯示出南部廠商對於出租或地上權招商尚無法認同。

另一方面,參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之中南部地上權案件,其脫標率亦遠低於北部。分析地上權案無法於此地區獲得投資人認同之主要原因,可歸納為下列因素:

()有土斯有財觀念,期待長期資產增值

由於地上權最大的優勢是土地取得成本相對較低,產品價格較相同地區的所有權產品較具市場競爭力,因此國產署或地方政府過去就非公用土地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作業,在土地成本屢創新高的雙北市,成為投資者爭相競逐的重要標的。例如102年國產署辦理之臺北學苑舊址設定地上權案、101年臺北市政府辦理之世貿二館舊址地上權標售案,其標售價格均創下當期之新高。然而在地價仍具漲幅空間的中、南部地區,因市場土地存量高與房價相對較低,導致地上權招標並非市場主流。若投資人在短期內對投資標的之商機較為審慎保守,則其將更需以長期持有土地(而非逕行開發)賺取資產增值之利得。高鐵局在幾次嘉義及臺南站招商流標之檢討中,訪談廠商未參與投標理由時,廠商皆數度表達中、南部地區對所有權持有的偏好。

()地上物期滿無償歸政府所有,導致投資效益偏低

採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招商方式,地上物於合約期滿需無償歸政府所有或拆屋還地,由於投資人對不動產建物殘值的興建投資將於合約期滿後歸零,加上投資人無法享有土地增值之效益,使投資效益偏低,在嘉義及臺南市場環境尚不成熟之地區,以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確有其困難度。

()高鐵站區土地非位於發展成熟區域,市場缺乏需求支撐

嘉義及臺南車站特定區同樣面臨發展遲緩之問題,依據建照申請統計資料及實際勘查,目前嘉義車站特定區開發面積約為13%,臺南車站特定區開發面積僅約8%,大多數土地均未開發。
經訪談潛在投資者,均表示目前嘉義及臺南車站周邊無重大開發及商業設施,距離市中心約30分鐘車程,商業活動無法延伸至本區域,臺南車站特定區周遭除了交通大學光電研究所及零星之住宅開發外,多數土地均處於閒置狀態。

三、加速高鐵車站特定區土地處分策略

依據國內新市鎮之開發案例,從規劃開發到區域發展成熟,往往需要20~30年的時間。目前高鐵站區之開發推動約十年,其中桃園及新竹站區受惠於政府重大建設的投入,其發展歷程較國內其他新市鎮開發案例快速,顯示循序引導產業及重大建設進駐帶動特定區開發具有一定之效益,基於過去之辦理經驗、檢討中南部地區之特性,高鐵局已研擬加速招商開發策略說明如下。

()因應南部地區市場特性,擬採階段性標售促進招商開發

截至103年底,高鐵局於桃園、新竹、臺中及左營車站地區已陸續完成9件招商案,然於嘉義及臺南車站特定區,高鐵局就產業專用區及商業區土地,於99年底起,陸續辦理過共計6次標租或地上權招商案,惟均無法成功引進投資人參與。在各特定區市場成熟度不一的情形下,針對市場成熟度較為不足的嘉義站及臺南站,為加速車站特定區之招商開發,擬採取更為積極的策略。
高鐵局於1037月研擬「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土地階段式標售作業計畫」,擬先行就嘉義、臺南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部分土地改以階段式標售方式辦理(即以標售、先租、後建、再辦理產權移轉之方式式),以加速車站特定區之發展,並符合地方政府之期待。案經報行政院,於104126日奉院核復略以:原則尊重……審慎妥處。

()積極督促台高公司就附屬事業用地進行開發

高鐵局完成五站用地交付並設定地上權予台灣高鐵公司辦理高鐵車站用地(41.47公頃)及附屬事業用地(30.14公頃)開發部分,由於該等土地位於車站第一排之區位優勢,依過去高鐵局辦理招商之經驗,許多廠商均表達高度投資意願,然台高公司因該公司財務狀況、站區開發合約及地上權抵押予銀行團等規定與限制,影響開發廠商合作意願與進度,致使站區土地目前未能進行長期開發。未來將視台灣高鐵公司有關財務改善方案之辦理狀況,再行決定附屬事業用地之開發策略。

()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提高招商誘因及行銷管道

從桃園、新竹車站發展經驗及前述案例可歸納出,政府重大公共建設的投資,將有助於加速站區的發展速度,過去國發會亦曾建議政府10億元以上公共建設優先選擇於高鐵車站特定區內設置。然檢視如臺中軟體園區、嘉義故宮南院及臺南都會公園等地方重大建設,最後仍未選擇於站區內開發,其中有關土地取得成本為關鍵因素之一。因此,未來除仍需積極與地方政府合作,爭取重大建設之設置,如目前國發會審核中之中研院南部分院計畫等,同時高鐵局就土地提供之機制上,將參考如國產署與觀光局推動平價旅館計畫、或台北市政府與經濟部貿易局開發南港展覽二館之模式,由土地管理機關與產業發展權責機關合作,或在土地價款支付上採取分期繳付等方式,皆為可促進政府重大建設設置之誘因。

此外,從桃園車站及台北大學特定區的發展經驗得知,透過都市計畫檢討作業,使土地使用規範能符合市場期望,亦為另一種促進土地開發的重要策略。惟高鐵車站特定區之都市計畫權責為地方政府管轄,過去高鐵局已積極與各縣市政府就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放寬議題進行溝通,除在桃園、新竹及嘉義已獲得初步成效外,目前包括臺中及臺南皆進行相關檢討作業中,未來仍需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以加速相關作業之進行。

()兼顧市場胃納及財務計畫資金需求,分年辦理招商及標售作業

鑒於高鐵局剩餘可建地開發處分之目標在滿足區段徵收自償為目標,因此在辦理標售及招商作業時,仍需一併考量市場胃納及兼顧區段徵收財務需求之影響,以避免短期內大量釋出土地而影響標售價格及招商作業。高鐵局已就待標售及招商土地擬定分年辦理計畫,並且逐年進行滾動式檢討,期透過穩定釋出土地供給之策略,使土地處分成果得以達成財務自償之目標。

四、交通部高鐵局將依上述策略,逐年檢討、擬定土地處分計畫,104年度土地處分計畫如下:

()挑選各站特定區區段徵收賸餘住宅區或商業區土地辦理標售

已挑選桃園站3筆住宅區土地、新竹站1筆住宅區土地、臺中站6筆住宅區土地、臺南站8筆住宅區土地,共18筆土地,預計擇期分批辦理標售。

()新竹站世興段43地號建物辦理標售

新竹車站特定區世興段43地號土地聯合開發分回房產尚有2戶建物,預計擇期辦理標售。

()新竹站世興段2425地號商業區、臺中站新高鐵段899096地號商業區擇期辦理招商作業。

()臺南站武東段276地號產業專用區與臺南市政府合作辦理階段式標售作業。






高鐵彰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