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3-14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4)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方案擴大適用進度」報告後表示,「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自去(107)年3月核定後,經內政部及各直轄市政府配合完成修正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法,已可受理廠商申請,並成為政府協助解決產業缺地問題的重要方式之一,請相關部會及各直轄市政府全力推動。
蘇院長指出,由於該方案原適用範圍僅及於經濟部轄管的工業區及科技部的科技園區,為扶植奬勵更多具潛力企業投資創新研發與更新設備,並強化台商回台投資的吸引力,同意經濟部擴大適用該方案於政府編定開發以外之都市計畫工業區(或產專區)。
蘇院長指示,上開方案請經濟部於修正後儘速報院,後續並請內政部及各直轄市政府配合研修法令,搭配相關審核與控管配套機制,建立都市計畫工業區專責管理機制,在兼顧環境與經濟發展下,解決企業缺地並加速投資台灣。蘇院長強調,該方案要加速執行、範圍加大,且內容要與時俱進、具體有效。
經濟部表示,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是透過提升容積率的方式強化產業用地使用效率,以因應創新產業發展的時效需求,是政府解決企業投資五缺中「缺地」的重要政策。
經濟部指出,該方案原適用範圍是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基準容積於240%(含)以下的政府編定開發工業區或科學園區為限。因應產業用地需求殷切,為強化產業發展效益,將儘速研提擴大適用至非政府編定開發的都市計畫工業區(或產專區),以加速推動獎勵產業自我投資創新研發、工安環保改善及設備汰舊換新,符合產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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