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國有財產署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國有財產署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5-05-31

【臺北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公廳舍改建案

 

國產署採購廉政平臺跨域溝通聯繫會議,公私協力攜手續航合作開發新辦公廳舍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c01b45510768473c9a16934ad58ea166



國產署原光復南路辦公廳舍改建案(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下稱本案)110年至113年歷經8次流標,最終於今(114)年1月決標予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境公司),將於2月26日上午10時於國聯大飯店2樓滬申廳(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200號)舉辦簽約儀式,歡迎媒體記者朋友蒞臨採訪。

國產署表示,本案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原址(即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並興建政府辦公廳舍,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中心、基地坵塊方整且交通便捷之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

依台境公司初步規劃,仁愛段基地預計興建地上16層及11層(地下3層)兩棟辦公大樓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署進駐使用,預計120年取得使用執照、121年完成搬遷;另南港段基地將開發企業總部式辦公大樓,中山段基地則將開發優質精品住宅大樓(實際規劃設計內容、時程仍依相關主管機關審核結果為準)。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案為異地地上權合作開發模式之全國首案,順利開發完成後,國產署除於仁愛段基地取得兩棟新建辦公廳舍(含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容積總樓地板面積約8,786平方公尺,並收取權利金新臺幣(下同)2,500萬元,亦可於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地上權存續70年期間收取地租約9億元,創造政府財源同時增加民間投資管道,有利經濟活絡發展,並開啟公、私雙贏新篇章,未來將加強宣導推廣辦理。







國產署原光復南路辦公廳舍改建案(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於110年至112年間歷經7次公告招標皆無廠商投標,為掌握實際市場行情,113年上半年重新進行財務評估並調整招標條件後,同年9月23日重新辦理公告招標仍無廠商投標;嗣於同年11月27日以原招標文件續辦公告招標,同年12月27日開標結果1家廠商投標且符合資格,經114年1月15日採購評選委員會綜合評選,並於今日決標予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產署為解決原辦公廳舍建物老舊、耐震能力不足等問題,保障員工辦公安全及建構安全耐震建築,112年12月18日搬遷至愛國西路舊財政大樓中繼辦公,並規劃於原址改建,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並興建政府辦公廳舍,國產署另提供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

本案為異地地上權合作開發模式之全國首案,順利開發完成後,國產署除於仁愛段基地取得兩棟新建辦公廳舍(含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並收取權利金,亦可於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地上權存續70年期間收取地租,創造政府財源同時增加民間投資管道,有利於經濟發展,為公、私雙贏之作法。

國產署表示,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運用豐沛資源及整合能力,邀集青見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程俊強建築師事務所擔任必要分包廠商,另結合荷蘭KCAP荷開浦建築與規劃事務所等4家公司擔任協力廠商,共同執行本合作開發案。

依合作廠商預估,本案興建期總投資金額約新臺幣(下同)48.79億元,其中仁愛段基地整體工程造價約16.75億元,初步規劃興建地上16層及11層(地下3層)兩棟辦公大樓,以「都市綠谷」為設計概念,逐層退縮形塑U型峽谷中庭內院,設計繁茂、兼容、韌性之辦公環境,並以取得耐震設計標章、銀級智慧建築標章、至少銀級綠建築標章,及符合建築能效評估系統1+級為執行目標;預計120年取得使用執照、121年完成搬遷(實際規劃設計內容、時程仍依相關審查結果為準)。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合作廠商須於決標後1個月內繳清權利金0.25億元,預計年後簽訂合作開發契約,逐步啟動規劃設計、建築施工等作業。國產署將積極與合作廠商溝通確認規劃方案,並確實控管計畫執行進度,達成建置優質辦公廳舍目標。



國產署原光復南路辦公廳舍改建案(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113年11月22日開標結果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考量於公告招標期間有廠商反映備標時間不足且積極洽詢招標相關內容,國產署將於113年11月底以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歡迎各界踴躍投標參加。

國產署為解決原辦公廳舍建物老舊、耐震能力不足等問題,保障員工辦公安全及建構安全耐震建築,112年12月18日搬遷至愛國西路舊財政大樓中繼辦公,並規劃於原址改建(即仁愛段基地,土地面積1,939平方公尺),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提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署進駐使用,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中心、基地坵塊方整且交通便捷之南港段基地(位於南港車站正對面,土地面積3,666.3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特定商業區【二】)及中山段基地(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若改建案順利脫標,國產署除可取得兩棟新建辦公廳舍,尚可收取權利金及土地租金約新臺幣9.25億元,不僅可擴大內需,更可促進地方發展。

國產署表示,本案於113年上半年重新進行財務評估並調整招標條件後,於113年9月23日辦理第1次公告招標,以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開標結果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考量公告期間陸續有廠商反映因招標需求內容變動致備標時間不足,未能及時完成招標文件審閱、建築規劃設計、完整財務估算及報經董事會同意等作業,且招商說明會後亦有廠商積極洽詢招標相關內容,綜合評估本案仍具市場開發潛力,預計113年11月底以原招標文件重行招標,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屆時歡迎各界注意相關招標訊息並踴躍投標。



國產署原光復南路辦公廳舍改建案(即仁愛段基地,土地面積1,939平方公尺)112年公告招標結果流標,國產署已重新進行財務評估並據以調整招標條件,已於113年9月23日重新公告招標,並訂同年10月4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舉辦招商說明會,就該開發案招標條件及內容進行說明,歡迎各界踴躍投標參加。

國產署為解決原辦公廳舍建物老舊、耐震能力不足等問題,112年12月18日搬遷至愛國西路舊財政大樓中繼辦公,並規劃於原址改建,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提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署進駐使用,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中心、基地坵塊方整且交通便捷之南港段基地(位於三鐵共構南港車站正對面,周邊辦公大樓、百貨商場群聚,毗鄰東區文創基地-瓶蓋工廠,土地面積3,666.3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特定商業區【二】)及中山段基地(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群聚,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上述三處基地位置及基本資料如後)。

國產署表示,本案於110年至112年間辦理公告招標,惟皆流標,經檢討流標原因,主要為受原物料價格上漲及全球性通貨膨脹、升息等影響,造成營建成本高漲、興建成本難以掌握,在未變更開發模式、開發標的情形下,重新進行財務評估並調整招標條件,包括參酌市場行情及相關規定核實估算仁愛段基地興建成本暨南港段、中山段基地地上權價值,據以調整權利金底價;另考量辦公設備設施及資訊設備之形式、規格等需於基本設計定案後較能明確,改由後續進駐機關視實際需求自行編列預算採購。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案係以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地租(權利金)作為仁愛段基地興建政府辦公廳舍之對價,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約新臺幣(下同)0.23億元(較前次公告0.2559億元減少259萬元)。本案若順利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取得辦公廳舍(含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總樓地板面積約9,088平方公尺,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在地上權存續70年期間,亦可收取權利金及土地地租(地租年息率採3.5%計收,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合作廠商投資金額預估約45.39億元,不僅可擴大內需,帶動地方發展,更可提高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

本案已於113年9月23日公告招標,公告期間2個月(至同年11月21日),另為使有意願參與投標業者充分瞭解招標條件及內容,並加強宣傳效果,國產署訂於同年10月4日舉辦招商說明會,歡迎各界參加。相關招標訊息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標案名稱: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開發案),歡迎有意投標廠商逕行上網下載招標文件並踴躍投標。



國產署將自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起搬遷至愛國西路大樓(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原財政大樓),舊址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服務至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當日為搬遷作業首日,對外服務至中午)。

國產署舊址鄰近捷運國父紀念館站,位於臺北市核心區域,因2棟建築物皆逾50年,龜裂老舊、結構安全堪慮且屬低度利用,亟待引入建築美學重新打造機關門面新意象,並有助於改善都市景觀品質。

配合辦公廳舍新建案招標期程,國產署自112年12月18日(星期一)起搬遷至中繼辦公室愛國西路大樓,該大樓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及南昌路交叉口,鄰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原為財政部使用,自財政部搬遷至景美財政園區後,為有效運用國家資產並節省管理維護成本,長期規劃拆除新建,短期則作中央部會改建辦公廳舍期間中繼辦公使用,目前供作國產署與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及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合署辦公使用。

新址愛國西路大樓雖屋齡逾30年,近期經國產署完成結構補強、室內裝修、屋頂防水及外牆整建等工程後,至少可再使用15年,足以提供各進駐機關安全舒適辦公環境。




國產署辦公廳舍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及光復南路 116 巷交叉口處(仁愛段基地),地上建物屋齡超過 40 年、建築基礎結構不佳,亟待改建,國產署於 99 年辦理結構耐震詳細評估結果,因補強成本過高,不符經濟效益,嗣 101 年至 106 年評估進駐景美財政大樓、參與民間都市更新案分回房地均不可行後,適逢財政部 107 年進駐景美財政大樓,愛國西路財政大樓釋出活化,行政院同意愛國西路財政大樓短期可作為國產署改建期間中繼辦公廳舍使用,爰國產署 108 年啟動自有辦公廳舍原址改建作業,並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辦理招商相關事宜。

為加速辦理本案,經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估結果,基於減少政府公務預算支出,兼顧國家施政及土地開發效益,以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為最適開發方式,該模式係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興建政府辦公廳舍,並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國產署另提供中山段及南港段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其興建、營運自有建物,並收取權利金及 70 年土地租金。為精進該模式所遭遇問題,本案以權利金作為引進民間資金興建辦公廳舍之對價部分,以收支轉帳方式完備預算編列程序,並將室內裝修及設施設備所需費用納入興建成本,以期在完工後即可進駐。

本案於 110 年至 111 年間辦理 4 次標公告,公告前及公告期間為掌握廠商投資意願,共辦理1場次招商座談會、2場次招商說明會,惟皆流標,國產署隨即檢討流標原因,歸結受疫情、營建市場缺工、缺料及全球性通貨膨脹、升息等影響,致仁愛段基地興建成本難以掌控,為因應未來不動產市場景氣,須調整招標條件,以降低營建成本調整風險及增加廠商投標誘因。本案刻辦理招商前置作業,預計 112 年再次辦理公告招商作業。若順利標脫,國產署除可取得兩棟預估價值新臺幣(下同)16.59 億元之新建辦公廳舍(總樓地板面積約 9,154.5 平方公尺)外,尚可收取 70 年土地地租約 10.09 億元及權利金,可在兼顧國庫收益下,創造業者、政府及民眾多贏局面。



國產署新辦公廳舍引進民間參與,啟動採購廉政平臺創造共榮共好

2022-05-17

國產署原址改建綁定兩基地設定地上權的合作開發採購案,可提供國產署同仁優質辦公環境,也促進國有財產開發及創造商業機會;為避免不當干擾,確保採購程序公開透明,成立採購廉政平臺,導入檢察、廉政、台灣透明組織等跨域聯繫溝通機制,設置行政透明專區,公開採購案相關資訊,讓公眾檢視監督,強化資訊公開透明,避免外界不必要之質疑,以提升政府廉能形象。

  國產署於本(5)月16日下午2時30分舉辦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採購廉政平臺宣示說明會,由曾署長親自主持,財政部莊政務次長蒞臨指導,邀請法務部廉政署沈副署長鳳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張主任檢察官智堯、台灣透明組織協會葉常務理事一璋,以及財政部政風處張處長鴻俊、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與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一同與會;藉以提高採購程序透明度、增加外部監督強度,促成並確保各項決策及作業合規、合宜,防範爭議事件發生,防堵不當干擾和爭議;在兼顧活化國家資產、創造資產價值的目標下,使同仁能夠勇於任事,讓廠商願意安心投資,獲取民眾的信賴,共創三贏局面。





2022-04-19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已於111年4月1日公告招商,為使有意願參與投標廠商能充分瞭解本案開發基地條件、投標須知及相關契約規範重點,國產署訂於111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假國父紀念館1樓中山講堂(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舉辦招商說明會並安排現場意見交流,竭誠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國產署表示,該署辦公廳舍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及光復南路116巷交叉口處(仁愛段基地,面積1,939平方公尺),地上建物老舊亟待改建,為創造優質辦公環境、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於仁愛段基地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另提供位處臺北市精華地段、交通便捷且坵塊完整的南港段及中山段兩處國有土地(詳三處基地位置圖),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並給付地上權權利金及存續期間地租,提升國有土地效益,帶動地區發展。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該署提供合作廠商設定地上權的南港段基地 (位於三鐵共構的南港車站正對面,周邊辦公大樓、百貨商場群聚,毗鄰東區文創基地-瓶蓋工廠,面積3,666.3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特定商業區【二】)及中山段基地(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群聚,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為臺北市區難得的精華地區土地,具投資商機,如本案順利招商成功,可在兼顧國庫收益下,創造業者、政府及民眾多贏局面。期藉由本次說明會與業者面對面進行招商說明,使業者了解本次招商內容,竭誠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捲土重來,11141日重新公告招商

2022-04-01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即仁愛段基地【光復南路】,土地面積1,939平方公尺)110年公告招商結果流標,經檢討流標原因,重新修正招標內容,除替換搭配提供設定地上權基地為炙手可熱的南港商業區土地,並適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新增於一定期間後可申請終止該契約的機制,增加投資誘因。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提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局進駐使用,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區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的南港段基地(位於三鐵共構的南港車站正對面,周邊辦公大樓、百貨商場群聚,毗鄰東區文創基地-瓶蓋工廠,土地面積3,666.3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特定商業區【二】)及中山段基地(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群聚,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上述三處基地詳如位置圖及基本資料表)。

  國產署表示,提供合作廠商的南港段及中山段兩處基地,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約新臺幣(下同)3.4138億元,存續期間70年,地租年息率採3.5%計收(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合作廠商為國產署興建辦公廳舍經驗收合格後,可依設定地上權契約約定,辦理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分戶移轉,並與國產署(北區分署)簽訂無償委託管理契約,負責地上權存續期間地租的收繳、欠租催繳等事宜。考量本案係以興建政府辦公廳舍為優先,具政策目的及公共建設需求,適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即合作廠商在南港段、中山段基地興建自有房屋全部出售且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屆滿5年後,經徵得國產署(北區分署)同意,得終止無償委託管理契約,並確認無其他待解決事項後,退還履約保證金。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仁愛段基地因8公尺道路(光復南路72巷7弄)分隔成兩處基地,不利建築整體規劃,為解決此問題,要求合作廠商應採地下連通道的規劃將兩處基地串連,提高地下停車使用效率及減少交通衝擊。本案順利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取得辦公廳舍總樓地板面積約9,264.8平方公尺,南港段基地及中山段基地在地上權存續期間,國產署可收取權利金及土地地租約13.5億元,合作廠商投資金額預估約41.97億元,不僅可擴大內需,帶動地方發展,更可提高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於111年4月1日公告招商,公告期間3個月,相關招標訊息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標案名稱: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歡迎有意投標廠商逕行上網下載招標文件並踴躍投標。


2021-01-13

愛國西路財政大樓結構補強案(含室內裝修等)統包工程於111年1月10日開標結果,有2家廠商投標,1家符合資格,評選結果將於111年1月下旬揭曉,預計112年6月完工,將提供國產署中繼辦公使用,節省改建期間在外租用廳舍租金。

  國產署表示,愛國西路財政大樓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及南昌路交叉口,現況為2棟地上8層、地下1層之鋼筋混凝土建物,屋齡已逾30年,耐震能力經評估結果皆未能達到現行規定標準,自財政部搬遷至景美財政園區後,為有效運用國家資產並節省管理維護成本,長期規劃拆除新建,短期則作中央部會改建辦公廳舍期間中繼辦公使用,並優先供國產署中繼辦公使用。為利進駐機關使用無安全之虞,須辦理結構補強(含室內裝修、屋頂防水、外牆整建等工程),預估總工程經費約新臺幣2.29億元,總工期約18月,結構補強後至少可再使用10年,解決辦公廳舍改建期間搬遷覓地不易,並節省在外租用辦公廳租金約3.4億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國產署現有光復南路辦公廳舍已啟動改建計畫,110年5月及7月間辦理2次公告招商結果流標,經檢討已將原搭配基地之一的大安區住宅區土地替換為南港區精華地段特定商業區土地,增加投標誘因,該案預計111年3月重新啟動公告招商作業,屆時歡迎各界密切注意,踴躍投標。




2021-07-29

國產署自有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即仁愛段基地,土地面積1,939平方公尺)110年7月16日開標結果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考量多數廠商反映因疫情影響致備標時間不足,未能及時完成規劃設計及財務估算,國產署於110年7月29日以原招標文件辦理第2次招標,等標期至110年9月13日。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歡迎各界踴躍投標。

國產署表示,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並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中心、基地坵塊方整且交通便捷的金華段基地(鄰近中正紀念堂,坐擁雙捷運及明星學區,土地面積1,153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及中山段基地 (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群聚,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上述三處基地詳如位置圖及基本資料表)。若改建案順利標脫,國產署除可取得兩棟新建辦公廳舍,尚可收取權利金及土地地租約新臺幣7.52億元,不僅可擴大內需,帶動地方發展,更可促進經濟發展。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相關招標訊息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標案名稱: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225地號等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歡迎有意投標廠商逕行上網下載招標文件並踴躍投標。


三處基地位置圖





2023-10-17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管理雲端化

 

2023-10-16國有財產管理雲端化

國產署運用雲端科技概念,開發「國有公用及公司組織財產線上傳輸系統」(下稱線上傳輸系統)及「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網路版」(下稱財網系統),提供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機關透過網際網路直接連線輸入及上傳相關財產資訊,運用e化管理國有財產。

  國產署表示,健全產籍資料為國有財產管理之基礎,機關確實掌握財產資料可作為制定財產管理決策之參考。線上傳輸系統為國有公用財產量值資料庫,全國各機關運用網際網路定期彙送各類財產統計報表及不動產資料,各機關及國產署可隨時上線查詢,並運用該系統傳輸功能將經管不動產資料批次匯入,大幅縮短資料傳送時程。經統計目前國有公用土地約166萬筆、面積203萬公頃、價值4.6兆元;非公用土地約188萬筆、面積22萬公頃、價值8,731億元(國有財產總值詳附表)。

  另考量產籍管理工作繁雜瑣碎,惟仍有機關以人工或套裝系統管理國有財產且缺乏遠端連線功能,財網系統依據國有財產管理相關法規設計,可節省各機關使用不同財產系統增加之管理維護成本,更提供專業多元客服諮詢管道減輕財產管理工作負擔,該系統更結合自然人憑證登入機制能隨時連線管理。目前有347個中央機關使用財網系統,約佔國有公用財產中央管理機關數(690個)之50%。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未來除配合相關法規修正、政策推動及機關共通性需求,辦理財網系統功能增修,並持續定期辦理該系統功能教育訓練,推廣各機關使用。近期行政院相關部會組織改造後成立之新機關,如運用財網系統功能可加速處理財產移交作業並減少錯誤機率。國產署將主動洽詢該等機關並輔導使用財網系統,以發揮系統最大使用效益,提升公產管理效能。


附表

 

項目

 

公用財產

(111年底)

非公用財產

(112年9月)

合計
土地筆數166萬2,583187萬9,827354萬2,410
面積(公頃)203萬4,44021萬8,255225萬2,695
價值(元)4兆5,954億8,731億5兆4,685億
土地改良物數量17萬707017萬707
價值(元)1兆2,449億01兆2,449億
房屋建築及設備棟數14萬8,5254,89215萬3,417
價值(元)7,883億774萬39億9,298萬7,923億72萬

機械及設備

價值(元)

1,621億6,728萬7,262萬1,622億3,990萬

交通及運輸設備

價值(元)

1,781億7,540萬2億4,806萬1,784億2,346萬

雜項設備

價值(元)

1,083億1,986萬24萬

1,083億2,010萬

有價證券

價值(元)

2兆6,146億110億1,077萬2兆6,256億

權利

價值(元)

408億6,413萬13億7,684萬422億4,097萬
總值9兆7,327億8,898億10兆6,225億

 


   

2022-09-03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多元活化國家資產

 

111-09-02多元活化國家資產,落實國家政策及增裕庫收

財政部表示,國有財產屬全民資產,為配合國家政策,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積極活化國家資產,創造永續財源,並釋出國有不動產,全力協助推動社會住宅、長期照護、綠能及向海致敬政策。推動成果如下:

一、多元活化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一)標租
為提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運用效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無預定用途者,得以公開招標方式標租予得標人使用。101年至111年7月底,已公告標租457次,標脫土地3,301筆、建物191棟,標租收益(訂約權利金及租金)約新臺幣(下同) 21億3,154萬餘元,將持續篩選適宜標的辦理標租,釋出供民間活化利用。

(二)招標設定地上權
配合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透過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釋出土地使用權予民間,政府可以保有土地所有權,收取權利金、地租及稅收,創造永續財源,達成政府永續財源活化大面積國有土地,以及促進民間資金開發利用之雙贏目標。99年至111年7月列標423宗國有土地,面積166.66公頃,標脫160宗,面積53.7公頃,決標權利金1,148億4,719萬餘元。

(三)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
釋出國有土地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產業發展需求,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招商,吸引民間資金及專業投入,以活絡經濟、增加永續財源收入及政府各項稅收,並提供民眾更優質的生活環境,達成政府整體多面向之績效呈現。截至111年7月底,已簽約且存續者71案(885筆,面積484.48公頃)。

二、推動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或邊際土地認養

為減輕屬文化資產或邊際土地之國有不動產管理負擔,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訂定「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認養維護要點」及「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持續舉辦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說明會,及定期篩選國有邊際土地清冊提供環境保護團體評估參考。截至111年7月底,與環境保護團體簽訂認養契約11案,面積共1,941餘公頃。

三、協助推動社會住宅政策

截至111年7月底,配合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協助完成撥用51處國有土地、2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25.21公頃,房屋10戶)及租用4處國有土地(面積3.17公頃),並保留669筆國有土地、11處房地(土地面積67.41公頃,房屋59戶)供住宅主管機關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配合內政部指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下稱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出租22處、11.2公頃土地,捐贈63處、13.90公頃土地及0.67公頃房屋及出售19處、8.51公頃土地予該中心,俟住都中心提出申請後配合辦理。目前已出租6處、捐贈14處及出售11處土地。未來將持續依住宅法、住都中心設置條例規定提供國有不動產,協助落實社會住宅政策。

四、配合推動長期照護政策

截至111年7月底,撥用17處國有土地、1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26.03公頃,房屋1棟)供各級政府機關設置長照設施,並協助非以營利為目的之長照服務機構租用4處國有非公用房地(面積0.88公頃)作為長期照顧設施。

五、配合綠能政策,提供所需國有不動產

(一)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國有土地,截至111年7月底,提供252.75公頃國有非公用土地由主管機關引進綠能產業類型包含太陽光電3案、風力發電1案、地熱能1案,預估裝置容量約194 MW。

(二)配合主管機關發展綠能產業需要,截至111年7月底,提供413.34公頃國有非公用土地予主管機關核准許可開發之業者受託經營太陽光電18案、風力發電95案、地熱能2案,預估裝置容量約585MW。

(三)配合推動太陽光電政策,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予光電業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截至111年7月底,簽約23宗土地,面積共25.98公頃。

(四)配合國家能源政策,針對位屬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可設置地面型綠能設施區位範圍內國有出(放)租養(殖)地,秉持漁業為主,光電為輔之原則,按興辦主體區分為以承租人自行辦理、承租人與光電業者複合使用(即2者共用國有土地)及光電業者自行辦理3種作業方式,國產署已訂有相關辦理機制。

六、推動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工作

(一)清理維護海岸線國有非公用土地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設管理區域以外之未登記土地
行政院109年5月7日核定「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計畫期程自109年至112年,以「屬地主義」為清理範圍之分工原則,國產署負責清理海岸範圍計699餘公里,以「定點巡管清理」、「重點機動清理」、「協調機關統籌清理」、「主動媒合認養意願」及「加強宣導源頭管理」五大策略清理維護海岸環境。截至111年7月底,已巡管清理182,511公里海岸線,共清理11,970公噸廢棄物(含重點機動清理成果)。

(二)協助機關撥用取得建置設施用地    
依法協助各級政府機關為建置濱海地區友善公共設施撥用取得需用國有海岸土地。

(三)多元活化促進開放利用國有土地
依國有財產法第46條、第47條及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規定,釋出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予合作或受託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招商引資,或由國產署依規定受理申請放租使用。

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提供國有不動產減租緩繳措施

(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1、租金減收
(1)國產署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除行政院專案核定租金率或法律(令)明定以法定稅費(如地價稅等)計租者外,109年1月至111年6月應繳租金(含委託經營或設定地上權案之經營權利金或地租)主動減收2成,受益戶數約19萬5千餘戶。
(2)考量疫情持續影響,財政部報奉行政院核定延長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2成措施至111年12月31日止,另核定委託經營或設定地上權案之經營權利金或地租比照辦理,預計受益戶數約20萬戶。
2、租金緩繳
(1)合法使用權人109年應繳租金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同年12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109年累計已核准218件,緩繳2億2,262萬元。
(2)繳款期限為110年5月至8月之租金(地租)者,國產署主動延長繳款期限至同年9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受益戶數約8萬9,060戶。

(二)國有公用不動產
依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及「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出租或利用案件,109年至111年底應收之租金或利用費,承租人、利用人無法如期繳納或繳納有困難,得由管理機關斟酌個案情形予以緩收或減收;依其他法規提供使用收益案件,依各該主管機關法規規定。截至111年7月底,累計減收租金約2.55萬戶,14.23億元。

財政部表示,未來仍積極透過活化國有資產,協助產業發展需要,配合國家重要政策提供需用國有土地,貫徹「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的政策目標。




2022-06-28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https://www.fnp.gov.tw/


設定地上權


2022-06-27國產署積極辦理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持續精進各項措施並創造國庫穩定收入

國產署因應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積極辦理設定地上權作業活化國有土地,並持續精進相關措施,主要包括放寬招標設定地上權分戶規定、因應各縣市大幅調漲申報地價修正地租計收基準、下修屬非營利事業之專案設定地上權案件權利金占市價成數等,健全設定地上權制度,促進產業發展及鼓勵興辦公益事業。

  國產署表示,自財政部99年間發布實施「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下稱地上權要點)規定以來,已標脫155宗標的,標脫權利金金額達1,136億餘元,增進國庫收益。該署自111年起更配合政府興辦社會住宅政策,就選定位於住宅區之招標標的,經先行徵詢中央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確認有興辦社會住宅需求,予以保留不辦理招標作業。國產署另配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相關政策需要,以專案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國有非土地供特定對象使用,近年來已完成六龜寶來7家溫泉業者專案設定地上權作業、目前正進行北投行義路溫泉專案設定地上權前置作業中,財政部亦著眼於近年各項社會福利需求殷切,於111年5月13日修正地上權要點規定,增訂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屬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等非營利團體舉辦公共福利或慈善救濟者之權利金計算方式以土地市價之2成至7成計算,較一般案件之權利金計算基準(市價3成至7成)優惠,期藉由給予權利金優惠,協助類此與社會福利相關之產業發展。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財政部111年5月13日修正地上權要點後,目前雖尚未有非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申請專案設定地上權興辦相關公益事業案件,該署已化被動為主動,刻篩選相關標的,將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接洽媒合非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協助解決產業用地需求。


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





2021-11-16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推動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國有土地

 

國有財產署 便民服務業務網 https://esvc.fnp.gov.tw/

 

共同開發案件成果專區 https://esvc.fnp.gov.tw/result/





結合地方政府共同開發國有土地,攜手同心推動產業發展繁榮經濟

2021-11-15

國產署近期與地方政府合作辦理2件國有土地開發案,在經歷一波疫情衝擊後,為地方產業發展注入活水,將以合作改良利用方式,分別與高雄市政府及屏東縣政府合作引進觀光遊憩相關產業,吸引民間業者參與投資開發國有土地,促成地方重要建設及繁榮區域經濟。

  國產署表示,高雄市政府為加強興達漁港軟硬體設備服務功能,推動當地海洋觀光遊憩相關產業發展,與該署共同開發興達漁港區內約6.35公頃國有非公用土地併周邊4.68公頃國有公用土地辦理促參案招商,規劃興建船艇修造廠及遊艇碼頭;屏東縣政府為強化屏東市核心商業區機能,規劃在屏東市2公頃商業區國有非公用土地,興闢旅館、複合式商場及多功能展演宴會空間等設施,以帶動當地經濟、觀光及商業活動,促進區域發展。上述2案預計可吸引民間投資60億元、創造總產值逾415億元及提供1,422個就業機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世界各國在歷經肺炎疫情後,生產力逐步復甦,產業型態亦發生結構性變化,中央及地方政府可超前部署,透過合作開發國有土地,擘劃未來產業發展藍圖,以因應全球經濟革新變局。截至110年10月底,國產署已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簽約67案,引進包括產業園區、商業設施、觀光遊憩設施、交通建設、再生能源等產業類型,可同時兼顧土地活化及產業發展需求,達成中央、地方、投資者與消費者多贏局面。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0年辦理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成果說明

 

中央地方共協力,活化資產振經濟-國產署推動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國有土地業務四年有成

105-05-30

國產署為積極推動結合產業共同開發國有土地業務,於101年5月30日訂定「加強運用國有土地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產業發展計畫」,規劃在4年間達成簽約20案之目標。該計畫自101年7月起執行至105年4月底,國產署已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簽約31案,釋出約72公頃的國有土地,協助促成其重要建設規劃及產業引進,成績斐然。

國產署表示,該31案分布在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臺東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等11縣市,開發類型有觀光旅館、交通轉運中心、休閒渡假園區、遊憩區、商場、產業專用區、文創園區、長期照護中心等,目前6案已營運、11案進行營運前施工作業及14案辦理招商中,俟該等案件完成開發後,預估可創造總收益46億元,吸引民間投入247億元資金,提供9,100個就業機會,將可達到活絡經濟、促進地方發展、增加國庫永續財源收入及提供民眾優質生活環境,具體呈現政府多面向的施政績效。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4年計畫雖將屆期,該署仍將繼續推動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國有土地業務,以透過主管機關的專業規劃招商,吸引民間企業投資,共同參與活化國有資產。此外,國產署在今(105)年度訂下「6加6」即新簽約6案與新洽商6案的高挑戰度目標,截至4月底已達成簽約2案、新洽商3案的階段目標,且持續與諸多地方政府洽談合作事宜,可預見本項業務將會在各縣市遍地開花結果,實現促進地方建設,推升產業動能,創造永續財源的美麗願景。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