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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部會報告【立法院】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第11屆第4會期)114年11月

 

1141120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4/1141120/1101.pdf




立法院第 11 屆第 4 會期內政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

報告人:主任委員 管 碧 玲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20 日



目 錄

壹、近期重要業務推動................................................................. 2

【戍守三安,確保權益】...................................................... 2

一、捍衛海洋權益,穩固國土安全.................................... 2

二、維持海域秩序,強化裝備量能.................................... 5

三、加強海洋安全,確保遊憩平安.................................... 6

【護衛四海,潔淨海洋】...................................................... 9

四、加強污染稽查,增補應處能量.................................... 9

五、實踐海廢治理,增進循環再生.................................. 12

六、強化生態保護,確保資源永續.................................. 13

七、活化在地海洋,營造產業環境.................................. 20

【探索海洋,多元共創】.................................................... 23

八、完善海洋法制,落實藍碳淨零.................................. 23

九、掌握科研資訊,拓展海洋探索.................................. 25

十、普及海洋教育,豐富海洋素養.................................. 27

十一、復振航海文化,推動傳承發揚............................... 30

十二、深化國際關係,拓展多邊交流............................... 33

十三、提升待遇福利,友善職場環境............................... 39

貳、... 未來施政重點.................................................................... 42

【確保三安,超前布署】.................................................... 42

一、遏阻不法越界,嚴守海疆權益.................................. 42

二、添置科技利器,鞏固海域治安................................. 43

三、落實救難行動,確保安全無虞................................. 44

【關懷四海,永續生態】.................................................... 45

四、恆護海洋潔淨,強化海污防治................................. 45

五、精準海廢監測,打造循環經濟................................. 46

六、守護海洋環境,推動生態調查................................. 47

七、重塑海岸聚落,兼容保育遊憩................................. 49

【豐富海洋,鏈結國際】.................................................... 49

八、建構海洋藍圖,復育藍色碳匯................................. 49

九、完備海洋資訊,優化科研基礎.................................. 51

十、活用文化內涵,普及海洋素養................................. 52

十一、推升國際合作,深耕友邦關係.............................. 53

十二、完善機關組織,鞏固資安廉能.............................. 54

參、結語......................................................................................... 57



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

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倍感榮幸,敬請委員給予指教。

首先向各位委員致謝,「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及 114 年追加預算在大院委員支持下,於上會期順利通過,對於提升我國海洋科技、擴大海域研究調查及養成專業人才,均有實質助益。

我國正處在一個轉變的海洋時代,為因應不斷變動的海洋局勢,今年,海洋委員會偕同相關部會共同努力下,就「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進行編修,而本會依循賴總統的「國家希望工程」,並秉持「三安四海」的施政主軸,從國土安全、海域執法、科技轉型、環境保護、文化教育到國際鏈結等進行多面向布局,以具體呼應白皮書「安全、永續、共榮」的現代海洋韌性治理體系。

本年度,我們全面實施「海洋保育法」,成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管理會」,落實透明妥適運用基金之目標,並依大院通過之特別條例及預算,辦理各項設備建置,逐步邁向以科技、智慧、立體化為核心的韌性治理模式,以落實益趨複雜的海域安全,讓守護海洋不再只是海巡的任務,而是全體國家的戰略。

感謝各委員的指導與支持,以下謹就本會「近期重要業務推動」、「未來施政重點」擇要提出報告:

壹、近期重要業務推動

【戍守三安,確保權益】

一、捍衛海洋權益,穩固國土安全 (一) 確保國家漁權

1. 巡護專經海域

為維護漁民及海疆安全,依循「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並根據我國漁船作業位置、漁民需求或其他突發事件等,派遣巡防艦船艇於重點海域部署並視況調整部署,本年派遣 182 航次、5,132 人次執行專屬經濟海域巡護任務。

2. 執行公海巡護

為善盡國際社會責任,依據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規範及公海登臨檢查程序,配合農業部漁業署執行公海漁業巡護,查處涉及「非法、未報告與不受規範(IUU)」漁業行為,本年完成 3 航次巡護任務及執行登檢 25 艘次,永續管理公海漁業資源。

3. 驅離越界船舶

為防範中國大陸無籍或船籍不明船舶,未經許可進入禁限制水域,以及拒絕停船受檢方式逃避取締,於越界熱區編排專案勤務加強執法,本年驅離違法越界中國大陸船舶 773 艘次、扣留 17 艘、罰鍰 612 萬元、沒入 13 艘。

4. 落實南海防務

為維護東南沙海域漁業資源及生態保育,派遣巡防艦船執行碧海專案,並與東南沙分隊巡防艇共同執行海域巡弋任務,以遏止陸(外)籍漁船越界進入我國水域違法作業,本年巡護東沙海域 97 航次,南沙海域 16 航次。

(二) 監控盜砂熱區

持續監控陸船動態,加強防範及查處中國大陸抽砂船違規抽砂行為,本年度尚無陸船非法越界盜採砂石之情形;另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

「馬祖海域違法抽砂專案調查及監測計畫」,就抽砂對海洋環境可能衝擊進行分析,作為未來保育與管理政策之參考依據。

(三) 防堵灰色襲擾

1. 應對「海峽雷霆-2025A」軍演

中國大陸東部戰區於 4 月 2 日發布「海峽雷霆-2025A」演練,期間我周邊海域(含外離島地區)計偵獲中共軍艦 16 艘、海警(公務)船 22 艘、民兵 3 艘及山東號航母,本會偕同國防部成立應變中心並召開應變會議,調度線上巡防艦船艇因應,期間動員 17 艦、3 船、86 艇應對中國大陸公務、民用船舶,全力拒止進入我禁(限)制水域,確保我國海疆安全。

2. 應處複合侵擾

近期中資背景權宜次標準船舶破壞我海底電纜、小型快速目標登陸我國土等襲擾事件頻傳,顯見中國大陸複合性侵擾威脅更趨多元複雜,爰與國安單位建立海域情資交流機制,強化周邊海域可疑目標偵知、識別能力,共同防堵境外威脅,並依相關勤務標準作業程序落實執行,妥適應處各類狀況。

3. 確保海纜通訊

海底電纜是臺灣數位生命線,為維護國家跨域通信安全,將海纜受損高風險區納入監控及巡邏重點,視況驅(勸)離滯留或可疑船舶及蒐證查處,並於接獲海纜損壞通知,運用雷情系統與回放鎖定附近水域可疑船舶,調派在航艦艇趕往協處,本年接獲通報海纜損害障礙 15案;其中以現行犯攔停並登檢「宏泰 58」後帶案調查,為我國首宗針對毀壞海纜刑事偵辦之案件,該船長於 6 月 12 日被判處 3 年有期徒刑,且涉案船舶已完成拍賣,絕不容許以意外之名破壞國安。

4. 跨域合作研商因應

為強化海纜案件偵辦知能及海纜安全防護韌性,8 月 13 日結合法務部最高檢察署及社團法人經濟刑法學會,首次舉辦「強化海底電纜偵審知能暨國安研討會」,跨域結合監察院、檢察機關等各方產官學界專家學者,就海底電纜之管理機制及安全維護等議題進行討論,攜手打造韌性的海纜防衛系統。
二、維持海域秩序,強化裝備量能

(一) 查緝犯罪轉運

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經濟秩序,落實查緝走私及遏止非法入出國,針對可能發生違規轉運熱區,加強巡邏與查緝工作,本年緝獲各級毒品 1 萬 3,063.3 公斤、槍枝 52 枝、彈藥 719 顆、非法入出國案件 62 人、農漁畜產品 4 萬 2,766

公斤、私菸 396 萬 9,402 包。

(二) 深化治安聯繫

1. 召開「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

本年已召開 2 次會議,邀集六大查緝系統針對走私農產品與菸品之查緝作為,以及加強對受限制出境、出海處分人員之防逃通報機制等議題進行研商。

2. 優化治安檢察合作效能





本會於 5 月 15 日偕同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

警政署及移民署等查緝機關參訪臺灣高等檢察署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並進行意見交換,透過面對面的對話,使各執法機關對科技設備監控更加了解並建立共識。

(三) 構築科技監控

為建構多層式監偵屏幕,持續籌建固定式站臺及機動式紅外線熱影像車作業,提供重點區域全天候海面船隻目標與岸際人、車動態監控資訊,及因應任務情資靈活調度所需機動能量,有效落實勤務輔助。
三、加強海洋安全,確保遊憩平安

(一) 充實搜救能量

為提升救援能量及效能,推動「114 至 117 年救生救難裝備籌補計畫」,汰補救援裝備並辦理相關演練,本年執行救生救難 278 案,救獲

544 人。

(二) 建構救難網絡

為強化我國離岸風場海難事故應變能力,8 月 21 日參演交通部航港局辦理「114 年度離岸風電海難兵棋推演」,期間偕同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空中勤務總隊、能源署、臺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等 22 個友軍及民間單位,模擬風電





工作船發生重大海難事件,充分展現各機關即

時應變及橫向溝通聯繫機制,並善用「風場海事資訊及案件通報群組」,達到公私資訊互通,即時應變風場災害。

(三) 落實南援政策

4 月 24 日於太平島辦理「南援八號」演練,驗證太平島人道救援能量,並新增船舶登檢、查艙蒐證與後送救援等事項,有效結合灰色地帶襲擾及海難事件應處真實性,提升太平島類案應變能力與驗證跨機關合作執行機制。

(四) 強化風災警戒區管制

為避免民眾於颱風時觀浪導致災害發生,協調內政部邀集法務部及地方政府,就「災害防救法」相關書表格式及明確警戒區域劃設事宜進行研商並建立共識,地方政府一旦劃設颱風警戒區域後,警消海巡人員將據以執行管制措施,對違法進入者進行開罰,以落實相關防災應變機制,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 公私協力優化海域遊憩安全

1. 精進安全量能(中央)

(1) 4 月 23 日函修「海域遊憩活動規劃與管理指引」,強化各相關管理機關針對計畫型活動前、中、後等 3 階段監管作為。





(2) 續於澎湖馬公及臺中梧棲等 2 地,擴大執行

海巡志工協勤計畫,協助海洋驛站導覽、海域安全宣導及救生救難通報等非公權力範疇工作,落實公私合作之精神。

(3) 優化及推廣「GoOcean 海洋遊憩風險資訊

APP」,累計超過 447 萬人次使用,並設計教材及資料介面提供運動部、交通部及內政部辦理水域安全教育訓練或水域遊憩宣導參考運用,提升全民安全意識;另開發海洋雷達偵測離岸流潛勢 AI 模式,提供離岸流潛勢資訊予臺南市政府安平觀夕平台安全巡查員參考,輔助遂行勤務。

2. 支持地方導入科技監測(地方)

本年核定投入 3,598.7 萬餘元,支持 16 個地方

政府完成 26 項計畫,協助臺南市政府率先於黃金海岸實體建置智慧海灘之安全管理模式,導入場域科技監測及智慧預警系統。

3. 結合民力共顧海域遊憩場域(民間)

與民間團體合作,於基隆、新北、臺中、高雄、臺東等 13 處海域遊憩熱點,設立免費救生衣借用站,逐步促使我國海域遊憩熱區邁向零溺斃之成效。

(六) 加強海域安全跨國合作





積極參與國際海上搜救聯盟(IMRF)「2025 年

海上大規模救援行動國際研討會」,藉此掌握國際海事搜救制度及科技發展,借鏡各國案件行動回顧機制,以強化與國際海事機構及各國搜救機關之鏈結,建構國際合作網絡。
【護衛四海,潔淨海洋】

四、加強污染稽查,增補應處能量 (一) 擴大海污稽查

透過衛星影像監測我國領海海域之船舶是否排放廢油水,並組成跨機關聯合稽查小組執行船舶聯合檢查,中央及地方政府本年查核各類船舶 475 艘次。

(二) 優化海污應變能量

1. 成立首支海域化學事故專業技術小組

為有效整合海污應處專業人才,縮短應變時間、降低危害風險,本會集結技術專家、取得海上危害性物質(HNS)指揮級訓練資格者,以及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曾赴海外受訓之人員,組成 60 人專業團隊,全時待命應變,全力守護海洋環境。

2. 辦理應變演練

8 月 6 日舉辦「114 年國外海洋油及海運化學

品污染應變訓練兵棋推演」,集結 17 機關、6





事業單位派赴法國「水域意外污染事故研究調

查中心」(CEDRE)與日本「海上災害防止中心」(MDPC)受訓之人員,透過模擬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周邊海域重大船難引發油與化學品外洩的複合情境,進行跨機關應變策略討論,並參與交通部海上污染緊急應變演習,強化應變人員第一線災害處置流程與風險管理思維;另辦理油污染及化學品擴散模擬教學 2

場次、許可查核及資材盤點教育訓練 2 場次、

海上化學品國內訓練 130 人次、派員赴國外參

訓共 220 人次。

3. 補足應變量能

持續購置海洋油及化學品污染應變資材,本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實兵訓練,計 15 場次,另中

央及地方政府稽查列管事業與港口 2,137 件次,全面提升應變與監管效能。

(三) 積極應對海污案件

1. 應處擱淺船舶

為降低海洋污染風險,持續針對 113 年因颱風擱淺尚於移除階段之「多芬輪」、「凱塔輪」、巴貝多籍「BLUE LAGOON」及中國大陸籍「鈺洲啟航輪」辦理應變與監控,並針對油污外洩及違反移除計畫情事依法裁罰;歷時近 1 年的





海洋應變行動,「鈺洲啟航輪」於 9 月 14 日完

成移除。

2. 落實當前污染應處

本年執行污染緊急應變 183 件,其中海難事件 79 件、非海難事件 104 件,期間派遣巡查員加強現場巡查、調配海污應變資材、參加緊急應變會議及運用科技工具即時監控等措施,有效支援污染防治及應變決策。

(四) 踐行海水監測

推動於全臺布建 8 座海域水質監測站,以維護白海豚重要棲息及優質養殖水體環境。每季監測 125 處海域水體水質,均符合相關法規所定檢測標準,並公告所掌握 11 處臨海掩埋場、16處遊憩熱點海灘及 2 區離岸風場海域水質之監測結果。

(五) 啟動海洋污染防治基金

4 月 9 日邀集海洋生態、水下技術、財政、會計、法律等相關專家學者,成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管理會」並召開第 1 次會議,強化專業參與,並辦理「執行成效評估」,確保基金運作透明,妥善運用於全國海洋污染防治與應變相關工作。




五、實踐海廢治理,增進循環再生

(一) 落實海廢調查

為提升海洋廢棄物治理效能,完成 10 處重點海域之漂浮及底層廢棄物密度與種類調查,並於 32 處河川出海口周邊進行海水採樣與檢測。強化對海廢來源與分布情形的掌握,作為精準治理與有效清除的重要參據。

(二) 提升海洋廢棄物清除

1. 積累能量招募

累計召募環保艦隊 6,507 艘、潛海戰將 5,841人、淨海前哨站 45 家,本年清除海洋廢棄物達 2,670.39 公噸。

2. 優化清除機制

針對風災後的通報與清除機制,啟動海洋廢棄物清除作業,同步通報於「海洋廢棄物清除網」

(MDCN)並追蹤辦理進度,以維護海洋環境。 (三) 健全海廢資源循環再生網

1. 擴大「海廢再生聯盟」

本會攜手民間企業投入海廢資源化,累計有 71家民間企業加入,成功帶動供應鏈,開發超過 60 項海廢高值化產品,具體展現環境保護與產業升級併進成果。

2. 攜手地方推動海廢永續





偕同臨海地方政府執行廢漁網(含蚵繩)及廢

保麗龍(浮具)回收,本年回收達 207.97 公噸,積極推動後續再利用作業,打造永續循環的資源利用模式。

(四) 推動友善海洋認證制度

7 月 2 日邀集利害關係人、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召開「友善海洋標章作業要點草案及規費收費辦法研商會議」,續依研商結論聚焦具成熟技術之海廢再利用項目,賡續推動友善海洋標章認證制度。

(五) 推動海廢循環公眾對話

於全臺 5 處舉辦「SEA YOU:海洋的見證與再造」海洋環境知識巡迴展,共 6 萬 4,352 人參與,並於 9 月舉辦「2025 海洋環境管理國際交流研討會」及「深化亞洲夥伴合作工作坊」,邀集多國專家學者齊聚一堂,藉以推廣海洋環境教育與國際雙軌對話,提升大眾對海廢減量與循環利用的認知。
六、強化生態保護,確保資源永續

(一) 維護生物多樣性

1. 掌握重要生態系數據

本年執行岩礁及人工海岸生物多樣性調查並推動全臺珊瑚礁資源盤點與調查,累計建立 30





處樣點資料庫,有效分析珊瑚覆蓋率、群聚組

成及健康程度,提供政策與復育規劃依據。

2. 關注生物族群資源分布

(1) 本年調查海龜產卵棲地 5 處,記錄母龜 192

隻共產下 354 窩卵,產卵母龜數量創下近年新高。

(2) 持續三棘鱟族群監測,調查潮間帶 8 處,記錄稚鱟 730 隻,標放成鱟 336 隻,本年起擴大潛在棲地調查範圍,以掌握適合復育放流的地點及應優先保護的棲地。

(3) 8 月召開「白海豚保育行動平台第 4 次會議」

檢討跨機關保育行動執行成效,並持續辦理白海豚族群生態調查及辨識目擊個體,掌握族群結構及更新資料庫,累計白海豚個體資料庫達 70 隻。

(4) 召開 5 場「燕鷗保育平台會議」,共同研擬

燕鷗繁殖期間之保育對策。 (二) 落實海洋生態環境之管理監督

1. 完善海洋保護區治理

召開「臺灣海洋保護區整合平台會議」、深入 5

處海洋保護區進行駐地輔導,並補助 14 個地

方政府推動 21 項計畫;另舉辦 4 場交流活動





與出版海洋保護區專書,提升我國海洋保護區

之治理效能與保育網絡之韌性。

2. 監督離岸風場開發

5 月 1 日公布「台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

(第四版)」,據以監管大彰化西北、臺電二期及海龍三號等 3 座風場之水下基礎施工,並與環境部辦理聯合稽查作業,要求落實保護措施,有效控管對風場開發海洋生態之影響。

(三) 友善生物降低混獲

建立「定置網漁業意外捕獲海洋保育類生物通報機制」,計 27 家業者加入,累計受惠友善放

流之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 1,938 隻,有效減少漁業活動造成之傷害。

(四) 守護海洋生態

1. 救援野生動物

(1) 4 月舉辦「114 年度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擱淺救援組織網擴大聯繫會議」,就通報流程、現場處置原則及跨區域支援合作等重要議題進行交流與研商,建立穩固的支援體系,提升我國整體擱淺事件應變效能。

(2) 本年「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

(MARN)已處置擱淺鯨豚共 97 隻、海龜

263 隻,收容照護後野放之海龜 31 隻,並





響應「世界海龜日」於 6 月 16 日舉辦救援

康復海龜野放行動,持續結合在地政府及民間力量,完善救援體系,共同守護海洋生態。

2. 強化外來種防範機制

於「海洋野生動物簽審通關作業平台」嚴格審查本年擬輸入我國之海洋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之輸出入案件 644 件,同意輸入 1,045 種

海洋野生動物物種,駁回 3 件具潛在入侵風險

之申請,並召開 3 次「海洋野生動物首次輸入審查會議」,有效把關我國海洋生態之環境。

3. 維護海域生態衡平

為防治棘冠海星爆發危及海洋生態,本會整合中央與地方之公私量能,協力推動監測及移除工作,本年於東沙環礁及澎湖海域,移除多達 4 萬 6,688 隻,有效抑制棘冠海星擴散。

4. 優化保育資料應用

藉由「海洋保育網(iOcean)」與「海洋保育資料倉儲系統」兩大系統,以圖像化介面呈現逾 36 萬筆海洋廢棄物、水質及生物多樣性,並共

享 164 項資料集,累計下載超過 18 萬次,總

瀏覽人次突破 444 萬。

5. 強化執法共護海洋





本年查獲超過 100 支保育類鋸鰩(俗稱鯊魚劍)

及多顆牙齒,疑遭非法販售用於民俗或宗教用途,有效遏止非法買賣與走私行為,並於 6 月

11 日舉行「斷劍無聲,保育有聲」記者會,強化執法與民眾宣導,落實保護海洋生命。

(五) 推廣公私協力支持保育工作

1. 持續友善釣魚行動

全國已開放釣點 156 處(原為 158 處,因宜蘭

縣政府刻正修繕 2 處釣點),並於開放釣點鄰

近 66 處海巡安檢所,設置救生衣借用服務站,

以保障釣客安全,另本年蒐集垂釣回報數 1 萬

2,565 筆。

2. 提升在地守護能量

(1) 持續徵集「海保署珊瑚特潛聯盟」,累計有

25 家潛水業者加入,並認養在地珊瑚礁棲

地 40 處,實地執行珊瑚礁生態監測行動,掌握在地性的長期生態基礎資料,逐步建立全國性的珊瑚礁生態監測網,另本年為提升成員海洋保育知能,辦理 5 場增能培訓課

程,吸引超過 75 位潛水教練參與。

(2) 9 月於基隆與花蓮攜手在地保育團體辦理

「Blue Up!海派青年出任務」公民科學行動營,導入實地調查、在地導覽與科學記錄,





親手丈量硨磲貝、觀察珊瑚健康等,落實結

合科學體驗與在地社會實踐。

(3) 持續推動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本年補助

58 個民間團體、學校及在地組織,辦理 13

場淨海活動,累計清除逾 1.8 公噸海洋廢棄

物,另號召 371 人次共同巡守保育區,鼓勵

797 人成為公民科學家,完成 103 場保育調查行動,將海洋保育擴散全臺各個角落。

(六) 擴散海洋保育教育

1. 新設海洋保育教育據點

攜手新竹市政府共同設置第 4 座香山濕地海洋

保育教育中心,於本年 6 月辦理揭牌開幕儀式,結合環境教育推廣海洋及溼地保育行動。

2. 舉辦保育交流活動

(1) 8 月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共同舉辦「鯨聲共鳴:臺灣鯨豚公民科學進行式」沙龍,邀請全臺各地推動鯨豚調查的公民團體齊聚分享研究成果,並結合「鯨掘」特展,認識臺灣鯨豚文化脈絡,深化鯨豚保育知能。

(2) 舉辦「2025 海洋保育面面觀」研討會,吸引

來自企業、非政府組織(NGO)、在地團體、學校及政府單位參與交流,聚焦海洋保育政





策願景、實務推動成果與在地行動,有效擴

散保育理念。

3. 扎根保育意識

本年出版「與海共生 I:海洋保護區之理念與制度」、「臺灣海洋生態科普百分百」科普書及海洋漫波季刊,並透過官網與 YouTube 擴散教材與影片,引領讀者了解海洋保育;另將「小海龜的逆襲」與「臺灣鯨讚」等繪本,結合說故事及手作拼貼等活動之方式走進國小、幼兒園,有效扎根永續海洋生態之保育素養。

4. 結合影視體驗,植入守護海洋觀念

為使全民深刻了解海洋保育與氣候議題,於第 5 屆臺灣氣候博覽會,舉辦「沉睡的水下巨人」電影放映會,提供民眾多元探索海洋之途徑,以深植保護海洋之意識。

(七)深化海洋保育 ESG

1. 海洋保育接軌公司治理

推動臺灣證券交易所首度將海洋保育行動納入「第十二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參考範例」,引導企業投入永續治理與實踐海洋保育 ESG, 並於 11 月 12 日首頒「企業海洋永續貢獻獎」,引領更多企業投身海洋永續事務。

2. 落實海洋保育 ESG 專案





藉由「海洋保育×攜手永續」ESG 專案,整合學

術機構與在地團體所提需求,聚焦推動「提升海洋素養」、「強化生物與資源永續」、「促進海洋潔淨利用」及「守護棲地生態」四大主軸,積極協助洽商 30 家企業投入合作,促進多元利害關係人共同參與海洋保育行動。

3. 凝聚共識專家對話

舉辦海洋保育 ESG 相關論壇、工作坊及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藉跨界交流與意見整合,深化社會對海洋保育 ESG 實踐之理解與支持。

4. 運行「海洋保育 ESG 媒合平台」

藉由媒合平台,串聯企業、NGO 及學術資源,促進跨域協作與參與,建立企業與在地保育團體合作機制,上架 15 項包括珊瑚、海草復育、

海廢清除及珊瑚體檢等保育提案,有 19 家企業公開其媒合成果,發揮海洋保育加乘影響。
七、活化在地海洋,營造產業環境

(一) 推動在地海洋創生

1. 合作協助地方創生

融合地方創生 3.0 理念,辦理「海洋委員會推動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徵件計畫」,偕同國家發展委員會進行審查與後續





輔導,核定補助 6 地方政府 7 項計畫,另組輔

導團隊協助社區聚落推動海洋地方創生。

2. 深入在地積極輔導

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推動在地海岸聚落發展計畫,本年補助共 32 案,補助總經費達 8,065萬元,並於 4 月 8、9 日舉辦「海洋地方創生工作坊暨 113 年度推動海洋事務補助計畫成果發表會」,有效扎根創生思維。

(二) 形塑海島生態觀光共榮

攜手地方完善小琉球保育與遊憩管理,完成 1,216 株珊瑚之移植,協助屏東縣政府將蛤板灣潮間帶納入收費管理,並增設「龍蝦洞核心區」之繁殖保育區,另請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依「113 年度琉球風景特定區遊憩承載量評估調查」結果與生態復原狀況,適時滾動調整遊憩承載數據,並研訂管理措施。

(三) 落實海洋無礙平權共榮

1. 引領設置無礙環境

1 月 16 日頒訂「海洋無障礙制度推動指引」,就輔助身心障礙者親近海洋所需之相關措施、設施與設備,建立具體、可行的參考,並將積極推動「海洋遊憩安全暨親海無礙躍升計畫」,推動,以打造更完善的無礙環境。





2. 推行「臺灣無障礙海洋日」

偕同民間團體推動「臺灣無障礙海洋日計畫」,辦理 5 場身障者親海體驗活動與友善服務講座,9 月 27 日於新北市福隆海水浴場舉行「臺灣無障礙海洋日」主題活動,並有日、韓、法、馬、泰、印尼、阿曼等 7 國與國內 200 餘位身障者參與,實踐海洋無障礙之平權理念。

3. 首辦「海洋無障礙服務人員」職能導向課程

為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安全、友善且專業之無障礙服務,本會建置「海洋無障礙服務人員職能模型」發展職能導向課程,並完成培訓首批合格學員 25 人。

(四) 扶植我國海洋產業發展

1. 籌建艦船艇,充實海巡量能

賡續辦理「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迄今交付 18 艦 96 艇,其中 4 艘 4,000 噸級巡防艦已全數交船,並推動「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首艘於 3 月 28 日完成安龍,另於 11

月 1 日舉辦「4000 噸級巡防艦第 4 艘台北艦成軍暨首艘高緯度遠洋巡護船命名下水」聯合典禮完竣,充分展現守護臺灣海洋的決心及我國

「國艦國造」政策的階段性成果。

2. 推動船模實驗室建造,提升造船技術





2 月於英國完成國家船模實驗室操作人才培

訓,另於 10 月完成實驗室基樁工程,逐步將關鍵核心技術本土化,並強化我國造船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3. 推動海洋職能,發揮人才共育

為推動海洋產業職能永續發展與人才培養,於

8 月 12 日舉辦「藍色職航:海洋職能×產業鏈

結工作坊」,及 9 月 1 日「2025 年國家海洋人才培育論壇」,邀集產官學界分享產業人才發展規劃,並聚焦海洋職能政策、教育訓練與應用資源等核心議題進行交流,明確職能基準、訓練品質與專業對接策略。
【探索海洋,多元共創】

八、完善海洋法制,落實藍碳淨零 (一) 健全海洋相關法政

1. 發布 2025「國家海洋海洋政策白皮書」

9 月 25 日於臺北 101 舉行 2025「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發布會」,計有中央與地方政府、國外友邦及海洋相關領域之各界代表,逾 200 位國內外貴賓共同見證,充分展現白皮書引導各級政府與民間共同推動涉海政策及行政措施,並宣示共創安全、永續、共榮的韌性海洋之決心與信念。





2. 全面施行「海洋保育法」

自 113 年 7 月 31 日公布「海洋保育法」,本會

積極辦理相關 16 項配套子法之法制作業,嗣

於本年 7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完善我國海洋保育作為之準則。

3. 穩健國家海洋科技運營

「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於 6 月 17日經大院三讀通過,7 月 2 日公布,有效完備海洋科技專業人力進用與營運管理之依據。

4. 強化國家海洋安全韌性

配合「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訂定「海洋委員會強化國土防衛能量及提升資通環境設備辦法」,據以執行特別預算,提升我國海洋韌性。

5. 建構海洋空間規劃法制

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徵詢專業意見,並賡續進行內部研商,推動「海洋空間規劃及使用管理法」(草案)立法工作。

(二) 永續海洋藍碳淨零

1. 建構海洋碳匯方法

與農業部合作提出之「海草復育」及「紅樹林植林」等 2 項藍碳方法學,於 7 月 24 日獲環境部審議通過,揭示我國藍碳治理邁入制度化





新階段,將作為政府推展碳匯政策、企業投入

ESG 行動及地方推動碳匯工作之技術準則。

2. 藍碳資源潛力復育

經調查盤點全國濱海藍碳生態系之碳匯資源,掌握雲嘉南魚塭、鹽田、小琉球與澎湖漁港等低度利用區域,具備優先復育的潛力,並於澎湖重光與池西海域成功栽植海草 165 平方公尺,累計植入超過 10,000 株,提供擴大藍碳復育之實證基礎。

3. 落實淨零綠領人才培育措施

本年舉辦「藍碳教育工作坊」,結合養殖魚塭及海草復育施作場域實地導覽,讓參與者深入了解藍碳生態系功能與價值,並透過實際參與推動百瓩級黑潮發電計畫相關作業,培育專業之綠領人才達 161 人。
九、掌握科研資訊,拓展海洋探索

(一) 優化海洋科研環境

1. 整合跨機關調查資料

每季依「海洋科學研究、調查活動及海洋調查資料作業參考指引」,函請涉海相關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盤點活動及相關資料,本年彙整回報之海洋科學研究、調查活動 194 件次。

2. 辦理海洋科技研發專案補助





本年補助學術、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

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 29 案、7,145 萬元,包含海域防護、海域安全、海洋永續及其他重要海洋科技技術創新應用等四大領域,冀能提升我國海洋領域技術量能,以解決海域安全問題。

3. 水下遙控無人載具人才培育

6 月 24 日與國立中山大學合辦「2025 水下遙

控無人載具(ROV)人才培育論壇」,邀集 100位產、官、學專家,就 ROV 科學研究、海洋探測、搜救行動、環境監測及人才培育進行交流,促成我國關鍵人才職能培育之鏈結發展。

4. 加強並落實海研船應變作為

本年召開研究船跨部會會議,就國內研究船涉敏感海域航次進行協調與研商,以維護我國研究船作業安全。

(二) 配合監測海域輻射

本年於臺灣沿近海域採取海洋生物樣本 144件、海水樣本 45 件,送核能安全委員會進行輻射檢測,確保我國沿近岸生態系安全及永續。

(三) 完善全海域基礎調查

1. 蒐整海洋資料





賡續執行「臺灣及南海海洋數位孿生發展計

畫」,本年蒐集逾 10 萬筆水文觀測資料,作為推動我國全海域基礎調查及數據應用之基礎。

2. 推動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籌建

100 及 300 噸級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已進行船體鋼板焊接,另 4,000 噸級調查船亦於 11 月 13 日完成決標,逐步落實我國海洋調查量能之提升。

(四) 建構國家海洋觀測網

偕同交通部與國家科學委員會啟動「整合國家海洋雷達觀測網」資料交換介接機制,評估觀測盲區,調整擴增觀測網站點,健全觀測網絡並提升海洋環境動態監測技術與應用價值。

(五) 發揚我國海洋數據整合

推廣「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台」(NODASS)予歐洲地球物理聯盟年會之與會學者,並持續累積整合正規化 165 億筆涉海資料,介接資料量達 209TB 以上,累積瀏覽人次超過 25 萬及超過 40 萬次公開資料介接下載,提供海洋科研應用強大基礎。
十、普及海洋教育,豐富海洋素養

(一) 辦理第六屆國家海洋日系列活動





本年 6 月舉辦第六屆國家海洋日,以「萬象海

洋,永續共融」為主題,結合「海安 12 號演習」與「海洋藝文展演」之舞蹈戲劇表演,以展現守衛臺灣藍色國土的海洋韌性,並豐富人民的海洋藝文生活,將海洋意識深植人心,累計 1

萬 3,660 人次參與,有效傳達與海洋共生共融

的永續目標。

(二) 推廣海洋素養教育

1. 培養種子教師

本年辦理 2 梯次「海洋素養種子教師培訓」,培訓全國 300 位高中至國小種子教師、組成縣市教師社群,並辦理「海洋科學序列( Ocean Science Sequence, OSS)教材」入校教學 202 校,影響逾 3 萬名師生;7 至 8 月辦理「海潮共振: OSS 浪潮行動派」OSS 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邀請種子教師進行示範教學與分享授課案例,除培育師生海洋素養及海洋永續理念,並增進教師對教材運用的熟練度與創新教學能力。

2. 廣宣海洋素養

補助宜蘭縣及臺南市辦理「海洋素養典範教育

-縣市政府推廣計畫」,完成 14 場次教師研習、

35 場次工作坊及公開說課、6 梯次夏令營活動、





2 場次戶外課程、2 場次成果展示,以多元方式

推廣海洋素養教育。

3. 扎根素養創新實踐

10 月 29 日舉辦「海洋素養創新教學競賽決賽暨社群成果觀摩會」,以 OSS 教材為核心,由參賽師生透過現場教學演示、探究展示與跨域實作,展現臺灣海洋素養教育的能量與創意。

4. 籌組特攻聯盟

6 月 25 日於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舉辦「OSS 特攻聯盟-社教場館海洋任務總動員成果發表會」,首度串聯全臺 5 所社教場館,導入「海洋科學序列教材」課程資源,吸引近 200 位師生與民眾參與,建立「以場館為核心,OSS 為導向」的推動模式,深化社教場館在全民海洋素養推展的影響力。

(三) 開啟全民探索海洋

1. 鼓勵師生發展海洋社團

本年與各級學校共同推動 28 案各式海洋社團活動,除提升師生對海洋議題學習熱忱,也讓各級學校邁出向海洋發展的實際作為。

2. 舉辦海洋大數據競賽

辦理第 3 屆諾大師大數據競賽及工作坊,以持續培植國內海洋大數據相關領域之實作人才,





同步 推廣 國 家 海 洋 資 料 庫 及 共 享 平 台

(NODASS)相關應用。

3. 拓展兒童創意,繪製探索海洋

舉辦「2025 年全國兒童海洋繪畫比賽」,以「探索海洋 thàm-soh hái-iûnn」為主題,共徵得 1,962 件參賽作品,激發孩子對海洋世界的無限好奇與熱情。

4. 體驗海巡工作,扎根海洋教育

為使青年學子瞭解當前海洋政策及發展趨勢,本年於北、中、南、東部及金馬澎地區,辦理

「彭佳(基隆)嶼探秘-夏日探險營」等 5 項系

列活動共 14 梯次,以提高學員海洋保育觀念與對海巡職責的認知。

5. 愛護海洋,潔淨水質

於北、中、南、東、離島及偏鄉地區舉辦「海域水質檢測體驗營」,透過實地體驗與探索,帶領國小學員了解海洋環境變化的真相,進而認識海洋、理解海洋,從小扎根海洋保育意識,實踐環境永續理念,擴散海洋保育觀念。
十一、 復振航海文化,推動傳承發揚

(一) 調查海洋聚落歷史

1. 踏路蘭嶼智識,推廣台江研究





持續向蘭嶼部落耆老請益,共同紀錄蘭嶼傳統

海洋文化;舉辦「看台江·踅五條港」主題展覽及專題講座 5 場、走讀活動 3 場,重現台江內海及五條港的自然風貌與人文脈絡。

2. 形塑海岸聚落,建構發展模式

辦理「海岸聚落發展跨域實證調查及聚落價值推廣工作坊」,形塑由下而上的海岸聚落跨域合作模式,以逐步推動「海岸聚落」永續發展的多元新風貌。

(二) 擴散文化領航成果

辦理「藝起海洋─海洋新創戲劇展演」並結合

「海洋文化領航計畫成果發表會」,與受補助或合作之藝文單位,以藝術、戲劇、音樂、舞蹈及設置成果展攤位等形式展現年度計畫執行成果,提升民眾海洋文化藝術涵養。

(三) 復振臺灣海洋文化

1. 引領航海文化

本年補助 64 案 3,445 萬元,與地方政府、博物館所、各級學校與民間團體合作辦理「綠島海事」、「澎湖赤崁丁香漁業的用海知識」、「海之誦yungusen nowanood:達悟族海洋古謠」等出版計畫,以及「再現八斗子罾仔船造舟船藝文化計畫」、「跨越黑潮的登島計畫」及「宜蘭傳





統舟船復振及下水試航計畫」航行活動,並辦

理「大海裡的家」、「北海岸的石滬文化與海洋生態教育」新書發表會,以推動海洋文化知識建構、傳統技藝交流體驗及傳承。

2. 提升航海文化復振品質

7 月 23 日於高雄展覽館以工作坊形式,透過

「復振航海文化力計畫」優秀案例之經驗交流討論與教育訓練,輔導現行團隊執行更臻完善,以促進地方政府、社教機構、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等潛力對象參與,深化海洋文化永續發展之推動。

(四) 踐行航海文化國際交流

1. 串聯跨國海洋夢

與宜蘭縣岳明國民中小學、法國在台協會合作舉辦「攜手國際‧ 航向蔚藍~樂觀小帆手,海洋臺灣夢 3.0」,串聯臺灣及國際學校 6 校 62 位

師生進行 6 天的臺法航海交流,以航海實踐連結國際,另辦理「東亞傳統造船技藝國際交流會」及「走海的人:臺灣南島族群航海再生計畫」,開啟海洋文化外交。

2. 跨越海洋連結友邦

與臺東縣政府合作以船會友,舉辦帛琉「無私分享號」帆船跨越太平洋傳統航海計畫,並與





東海岸蘭嶼等部落進行交流,透過海洋與文化

的連結,打破語言與國界的隔閡,接軌世界。 (五) 塑造文化藍圖

1. 傳承海洋文化,走讀在地海岸

結合地方團隊及蘭陽博物館,辦理「海洋文化與海岸聚落系列專書新書發表會」及「海洋文化走讀」,推廣在地傳統用海知識。

2. 偕手營造海洋內涵

補助地方政府舉辦「與鯤共遊─台江文化季」、

「法國生活節在高雄-蔚藍海岸」及「看見灘地藝術季」等海洋藝文展演及體驗的創新與扎根行動,期透過融入海洋議題,提升臺灣海洋文化論述。

3. 落實寓教於樂

為提升海洋驛站陳展環境多元性與豐富性,本年於各驛站增設 VR 設備及汰換視聽器材,結合影片與軟體,宣揚海洋文化及增進海上安全知識。
十二、 深化國際關係,拓展多邊交流

(一) 鞏固雙邊對話

1. 簽訂「臺索海巡合作協定」

為強化民主國家間之海事安全合作,於 7 月 24

日與索馬利蘭簽訂「臺索海巡合作協定」,深化





兩國夥伴關係,更展現「守護國安、維護治安、

確保平安」的堅定信念。

2. 深化臺美合作互動

選拔優秀種子教師赴美參與「美國國家海洋教育者協會(NMEA)年會」,並舉辦「國際海洋素養領袖工作坊」,深化海洋素養並接軌國際,深化跨國合作夥伴關係。

3. 深化臺日官產部門合作

(1) 於「印太區域海廢合作平台」倡議下,深化與日本「潔淨海洋物質聯盟」(CLOMA)合作,7 月 31 日首次辦理「臺日海廢治理 ×循環產業交流會」,促成臺日超過 20 家指標企業跨國對話。9 月臺灣團隊首次前進

「2025 東京循環經濟展- 東京秋季展」

(CIRCULAR ECONOMY EXPO),為我國

產業合作開啟新契機。

(2) 為瞭解日本藍旗海灘推動經驗,組團赴日拜訪推動藍旗海灘計畫之「一般社團法人日本藍旗協會」、當地管理單位、觀光協會及獲藍旗海灘認證之海水浴場等,除借鏡日本經驗,亦建立雙邊交流合作管道。

4. 增進新南向合作互動





(1) 與「環境正義基金會(Environmental Justice

Foundation)」結合當地社群團體及其他國際 NGO,於泰國當地漁業社區舉辦廢棄漁具治理能力建構研習營,有效協助應處當地海廢問題,強化公私部門協作。

(2) 邀請印度「國家海事基金會」、「觀察家研

究基金會」二大國際智庫,出席「2025 臺灣海洋國際論壇」,分享海域安全及藍色經濟之專業觀點,並獲邀參加該 2 智庫舉辦之「大洋對話」、「印太區域對話」,持續就海洋韌性、治理等議題進行交流,深化雙方合作與對話。

(3) 於 4 月設立「印太海廢平台駐印尼辦公

室」,作為推動與印尼政府、智庫及 NGO協作之樞紐,並於 5 月與印尼「哈比比中心」(The Habibie Center)簽署合作意向書

(Letter of Intent),8 月簽署首份合作備忘錄,有效強化與印尼之合作動能,促進區域海洋治理夥伴關係。

(二) 強化多邊合作

1. 深耕參與「我們的海洋大會」

赴韓國出席第10 屆「我們的海洋大會(OOC)」,提出 7 項海洋永續承諾,進行 14 場雙邊會談,





並以官方身分申辦「智慧海洋數據應用:邁向

永續未來」周邊活動,吸引約 70 位來自各國的專家學者、組織代表與青年領袖參與,充分展現臺灣與國際連結之專業能量。

2. 參與「海洋相關部長會議」

首次由海洋專責部會首長率團,出席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 5 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

(AOMM)」,並辦理 7 場正式雙邊會談與 10餘場周邊交流活動,涵蓋海洋廢棄物治理、海洋保育、青年參與等議題,具體展現我國在國際海洋治理與政策對話之積極作為。

3. 出席「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

本會首次出席「第 30 屆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締約方大會」(COP30),藉跨部合作,有效於國際場合就我國海洋保育、淨零永續各項作為與各國進行交流,建立人脈網絡並探詢後續合作可行性。

4. 補助青年參與「聯合國海洋大會」

與法國在台協會共同遴選 4 位青年代表,透過

「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補助赴法國參與 6 月舉行之第 3 屆聯合國海洋大會

(UNOC),實踐「外交即行動、青年即力量」的核心精神。





5. 接軌國際海洋治理

3 月首次代表我國出席經濟學人集團舉辦第 12屆「世界海洋峰會」(12th annual World Ocean Summit),與逾 90 國之代表分享臺灣減塑政策與海洋廢棄物治理的實務經驗;另參與「信天翁與水薙鳥保育協定」(ACAP)第 8 屆會員大會,推動國際海鳥保育措施,深化國際合作,促進海洋保育交流。

6. 鼓勵民間國際交流

公告「114 年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促進個人、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國際交流活動獎助計畫」及「第 1 屆海洋保育出任務補助計畫」,

編列 1,400 萬元鼓勵民間參與國際交流活動。 (三) 主辦多邊國際會議

1. 打造「臺灣海洋國際論壇」世界品牌

7 月舉辦「2025 臺灣海洋國際論壇」,匯聚 15國逾百位產官學界代表,共同探討「海域安全」、「藍色經濟」等關鍵議題,積極尋求促進印太區域和平、穩定與繁榮之路徑;與會外賓首獲總統接見,彰顯臺灣與國際攜手推動海洋治理與永續發展之決心與行動力。

2. 擴大辦理「2025 臺灣海洋國際青年論壇」





9 月 2 日由本會攜手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以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高雄分處合作辦理,活動迄今已吸引來自約 30 國、近千位青年參與,以創新提案、跨國交流與實踐行動,展現新世代對海洋的熱情與責任感。

3. 辦理 APEC 系列活動

為落實「2024 太子城願景」,並展現我國海洋治理與氣候韌性之投入,10 月15 日舉辦APEC

「亞太區域氣候政策納入藍碳之能力建構研習營」暨「第 24 屆 APEC 企業/私人部門參與海洋環境永續圓桌會議」,邀集 13 國之專家代表,聚焦探討藍碳相關策略與議題,並藉圓桌會議凝聚共識,產出「政策建議文件」指引區域夥伴建構藍碳制度。

4. 推動海洋環境保護國際實務交流

舉辦「海洋保護區國際實務與在地實踐能力建構工作坊」與「2025 年海洋環境管理國際交流研討會」,邀請具實務經驗之國際專家,協助我國主管機關及在地管理單位提升實務操作與國際接軌能力。

5. 攜手印太夥伴推動海廢資料治理





8 月舉辦「印太海廢影像資料集 MDImageNet

國際論壇」,邀集美、韓、澳、泰及越南等國專家和關心海廢公民與會,共同探討藉 AI 進行海廢偵測的資料治理、技術開發與國際合作。
十三、 提升待遇福利,友善職場環境

(一) 優化待遇

1. 調增雷操勤務加給

2. 為增加本會海巡署雷達區隊同仁留任意願,以應近年兩岸關係及國際緊張情勢,並提升人力及留用專才,強化雷達偵蒐量能,行政院於 6

月 26 日核定「國軍戰航管官兵勤務加給表」修正(7 月 1 日生效),就實際擔任海面目標偵知、辨識、掌握、管理、通報、傳遞等相關雷達操作工作之編制官兵,按月支給由 3,000 元

調增至 5,000 元。

3. 增加深夜危勞津貼

6 月 30 日獲行政院核定「海巡機關輪班輪休人員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支給表」(7 月 1 日生效)對本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及偵防分署特勤隊等輪班輪休並實際執行深夜危勞性勤務之人員,每日 0 至 6 時於駐地外實際執行勤務,且無法休宿,每小時核支 100 元,以照護外勤同仁深夜值勤之辛勞。





(二) 確保權益

依據「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第 59 條第 3 項規定,訂定「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明定提起申訴之相關要項與權責劃分等事項,以保障本會軍職同仁權益。

(三) 請增海勤預算員額

為應本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執行行政院核定之各項艦船艇籌建計畫,配合交船期程,陳報行政院請增艦隊分署 114 年海勤人力預算員額,

獲行政院同意核增 276 員。 (四) 優化組織編制

9 月 4 日獲行政院核定增加艦隊分署海勤編制員額 77 員、提升 4,000 噸級巡防艦輪機長職務列等及增列艦長等 7 類巡防艦上職務得由官階相當之警察人員派任,有助海巡任務遂行並提升用人彈性。

(五) 建立安全職場

為避免同仁於職場遭受霸凌、性騷擾之不法侵害,訂定「海洋委員會暨所屬機關(構)114 年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計畫」,並辦理性騷擾防治專題講座,聘請專家授課,透過分眾訓練,





使本會及所屬機關(構)各級同仁皆能瞭解職

場霸凌防治相關規定及機關防治責任。 (六) 擬定海巡節日方案

本會海巡署為我國海域執法專責機關,肩負守護「國安、治安、平安」之責任,為彰顯海巡人員工作重要貢獻、強化機關榮譽感、凝聚同仁向心力,特訂定每年 11 月 8 日為海巡節,並於當月擇 1 日放假;本年於 11 月 5 日首次辦理慶祝活動。




貳、未來施政重點
【確保三安,超前布署】

一、遏阻不法越界,嚴守海疆權益 (一) 機動派艦部署,保障漁民安全

為能即時應處海上突發狀況,確保我漁民作業安全,持續掌握周邊海域情勢,彈性調派大型艦船部署於專屬經濟海域,落實護漁任務及維護海域安全。

(二) 執行遠洋巡護,善盡國際責任

賡續執行公海漁業巡護任務,置重點於中西太平洋及北太平洋我國籍漁船作業熱區,以達精準執法,115 年規劃執行 2 至 3 航次,並視整體巡護情形提升年度登檢目標值,落實打擊

「非法、未報告與不受規範(IUU)」漁業行為。

(三) 取締越界陸船,維護國家權益

持續運用驅離、扣留、留置調查、罰鍰、沒入漁具漁獲、沒入漁船等六大執法手段強力執法,維護海域秩序,並確保國家海洋權益。

(四) 強化情資交流,導入智能系統

為有效提升海域情資即時掌握與反應能力,持續與各國安單位、國際友盟進行交流及情資共享,並導入新興科技,以強化海域目標偵知識





別能力;透過 AI 系統,推動自動化研析、跨域

情資整合與視覺化系統輔助決策,並結合岸際雷達及艦艇能量,提升即時偵知識別能量,支援決策應變,精準打擊灰色地帶。

(五) 增進巡防能量,維護海域穩定

務實推動「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及「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預計於 115 年完成首艘遠洋巡護船交船作業,將可強化捍衛臺灣海洋權益與周邊海域和平穩定之量能。
二、添置科技利器,鞏固海域治安

(一) 提升查緝效能,遏止不法行為

為強化查緝走私毒品及非法入出國等違法行 為,持續結合科技監控設備,提升查緝密度,並結合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建構緊密聯防機制,隨時滾動調整查緝策略與勤務部署,以提升整體防制效能。

(二) 建立聯防機制,防止海纜破壞

持續運用線上巡防艦船艇、雷達系統等加強海域監控,並於海纜布設區域建立聯防專案平台,結合各區執法、主管及業者等相關單位,以「迅速通報、快速反應」應處類案,有效強化國家重要通訊安全與韌性。

(三) 強化監偵系統,提升識別成效





籌建次世代雷達與紅外線熱影像系統,並導入

AI 人工智能運算、分析及預測等功能,提升目標自動辨識精準度、異常態樣預警,以擴增偵知縱深,強化海域識別能量,降低人為判讀疏漏與勤務負擔。

(四) 籌建「海空一體」,推動國安韌性

因應近年海域安全情勢日益嚴峻,中國大陸灰色地帶活動頻繁,推動「海空一體,精銳海巡」整體計畫,並依循「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強化國土安全及通訊韌性,優化岸海監偵系統、擴增艦艇能量等,以加強國土防衛能量。

(五) 拓展無人載具應用,帶動產業發展

依循行政院政策推動方向,偕同經濟部、國防部及國科會等部會辦理「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積極開發運用面向,擴大國內需求,協助產業升級,使我國成為無人載具非紅供應鏈之中心。
三、落實救難行動,確保安全無虞

(一) 落實搜救演練,強化機關合作

強化區域救生救難效能,依各區好發熱點建立區域搜救計畫,於假期前預置裝備及人力,另





偕同警政、消防、航政、漁會及民間救難團體

辦理救生救難演練,驗證跨機關合作機制。 (二) 推動科技輔勤,建立智慧海灘管理

執行「海域遊憩安全暨親海無礙躍升計畫(115- 118)」,運用環境監測及人工智慧技術,提升風險及意外事件即時辨識,從災害發生前後構建雙向防火牆,提升整體海域遊憩安全性。

(三) 持續推廣 GoOcean,增進安全意識

配合「臺灣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2025 至 2028 年)」承諾事項,逐步擴充「GoOcean 海洋遊憩風險資訊平台」觀測點,與優化風險模型精度,推動建構「跨部會協作」、「資料驅動」、

「人工智慧應用」及「教育推廣」等四大機制,

深化中央、地方及校園之三方聯防共治體系。
【關懷四海,永續生態】

四、恆護海洋潔淨,強化海污防治 (一) 強化稽查與科技運用(減災)

為預防污染事件發生,針對停泊於港口之船舶及列管事業加強檢查與稽核,持續導入無人載具、衛星與雷達等科技工具,運用油及化學品污染擴散模擬模式,強化近岸海域之監控,提升預警及即時應變效能。

(二) 提升應變韌性(整備)





透過「海域化學事故專業技術小組」全時待命

執勤,執行海域化學污染事故應變,並持續強化海上油品與化學品應變人力之國內外專業培訓,另完善「海洋環境管理平台」各項功能,整合全國之海污應變資材儲備與聯防資源,全面提升應處海洋污染事件之韌性。

(三) 持恆監控及時應處(應變)

編組「海洋污染監控小組」全時守護海域環境,發現可疑情況,即行通報權責單位查處,另結合開口合約建立應變海洋污染之能力,以及時有效應對海污事件。

(四) 完備海域環境監測

研議「海域水質優養化指標」,強化海域水質監測項目及方法,滾動檢討「海域環境水質監測採樣及檢測技術指引」供各界依循,以監測數據為依據,持續維護海洋環境品質。

(五) 逐步實踐「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

依白皮書所列內容,檢視各項政策承諾,並據 以規劃具體可執行之行動計畫,落實政策目標。
五、精準海廢監測,打造循環經濟

(一) 研析海洋微型塑膠

蒐集海洋廢棄物、海水及海洋生物體內微型塑膠監測與數據,掌握微塑來源分布特性與傳輸





路徑,強化系統性理解,作為未來研擬源頭減

量等管理策略之依據。 (二) 精進海廢治理執行效能

擴充「環保艦隊」、「潛海戰將」及「淨海前哨站」等多元淨海量能,透過集體智慧與實際行動,全面提升海洋廢棄物清除效能,展現海洋治理與維護環境永續的積極作為。

(三) 打造循環藍海經濟

融合淨零碳排理念,推動「海廢再生聯盟」跨域合作,導入產品碳足跡盤查與環境友善設計理念,協助成員開發具綠色認證與市場競爭力之再生產品,實現資源閉環與展現環境治理與產業創新之雙重效益。

(四) 匯聚全民淨海行動

聚焦海洋環境為核心價值,透過多元宣導、教 育推廣與國際大型會議,深化社會對海洋廢棄物議題的關注與認識。結合科學知識、實踐行動與公民參與,建立全民共同守護海洋的意識,讓尊重與珍愛海洋成為日常行動,進一步擴大淨海理念的社會影響力。
六、守護海洋環境,推動生態調查

(一) 實踐「海洋保育 ESG」





輔導企業參與 ESG 保育專案,強化企業永續責

任,持續推動跨域合作模式,藉由「海洋保育 ESG 媒合平台」連結企業、在地團體與學術界共同合作,展現海洋保育公私協力。

(二) 守護海洋棲地促進生物資源永續

持續監測藻礁、珊瑚礁、岩礁及海草床等重點生態系,並對重大開發案進行生態影響分析,透過科學調查成果逐步構建海域自然地景基礎資料與保育網絡。另持續推動白海豚、黑嘴端鳳頭燕鷗、鯨豚、海龜、硨磲貝及三棘鱟保育計畫,推行各項保護、復育措施及友善行動,以強化海洋棲地維護,維持海洋生態多樣性。

(三) 建構海洋保護區域治理機制

配合「海洋保育法」施行,研擬「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透過平台會議、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及工作坊,強化中央與地方協作,並檢視修正歷年評估指標,推動公開評鑑結果,以樹立我國海洋保育成效之公信力;另就海洋保護區以外之海洋區域,積極廣邀用海單位及國營事業單位共同推動海洋有效保育區

(OECMs)之認定,以提升我國海域生物多樣

性保育成果。




七、重塑海岸聚落,兼容保育遊憩

(一) 建置共治平台,扶植聚落產業

建置海岸聚落政策推動在地支援系統,籌劃成立地方協作平台,有效發展聚落自主轉型制度與經濟路徑,以建構跨域協作場域與平台。

(二) 共創海岸聚落新動力

由專家輔導團隊偕同中央攜手地方政府及在地社區合作,整合文化、產業與觀光,強調生態環境與在地鏈結,減少傳統開發對海洋生態的破壞,促進產業多元與升級,以吸引人才回流,形成良性發展循環,讓海岸聚落風華再現。

(三) 均衡發展海域遊憩與生態保育

善用「小琉球海域遊憩及生態保育溝通協調平臺」,聚焦「環境監測」、「水質改善」、「承載量人流管制」及「珊瑚復育計畫」等 4 個環境改善課題,持續與交通部觀光署、屏東縣政府、專家學者、當地民間團體交換意見,擬定具體行動,並參考國際「藍旗海灘」標準,推動海岸遊憩場域之評鑑分級,公私協力推動海域遊憩、生態保育及海洋產業共榮發展。
【豐富海洋,鏈結國際】

八、建構海洋藍圖,復育藍色碳匯 (一) 落實推動 2025 國家海洋政策





促請各部會依據 2025「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

檢討、修訂主管政策與行政措施,並強化跨部會推動成果追蹤機制,定期檢討成效,促使各部會逐步推進所列 66 項策略及 250 項具體措施,共構安全、永續、共榮之韌性海洋國家。

(二) 厚植政策規劃能量

為提供國家海洋政策總體規劃立論基礎,以分區分階段策略穩健推動海洋政策議題蒐整,藉長期規劃模式,確保政策連續性與效益最大化,確保安全與永續發展。

(三) 實踐自然碳匯復育行動

推動大型藻類養殖試驗,分析藻體量與含碳量,掌握藻類生長特性與固碳效益,並積極盤點與管理濱海藍碳生態系碳匯潛力,持續推動藍碳教育、科學調查與地方示範場域建置,整合公私資源,凝聚產官學研各界力量,以復育自然、強化碳匯,為臺灣打造藍色解方,邁向 2050 淨零碳排願景。

(四) 推動淨零綠領人才培育策略

推展在地化藍碳教育與體驗課程,結合傳統知識與科學監測,培育在地綠領人才,強化社區參與及長期生態追蹤,並持續營造綠領人才研





擬生態影響、水文觀測、噪音評估及社會溝通

與轉型策略之環境,使綠領精神有效擴散。 (五) 持續完備科技營運

積極推動於 115 年完成「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6 部子法草案公告,並正式揭牌成立。

(六) 推進海洋空間規劃法制作業

持續推動「海洋空間規劃及使用管理法」(草案),進行跨部會協商及意見徵詢,完善海域使用及競合之協調機制,落實海洋整合管理。
九、完備海洋資訊,優化科研基礎

(一) 健全海洋資料與運用

執行「國家全海域基礎調查與海洋大數據建置計畫」,落實長期觀測與資料治理,並持續蒐集生物資訊,建置標準化流程與長期時序,逐步完善海洋資料庫與共享機制。

(二) 強化資料運用

為提升「 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台」

(NODASS)之實用性,規劃新增生物聲景資料、關聯搜尋、無障礙網站認證等圖台服務之功能,以優化海洋探索途徑。

(三) 蒐整多元資料,深化探測能量





整合歐洲中期天氣預報中心(ECMWF)之海洋

資料、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之珊瑚白化預警狀態等級資料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海洋學門資料庫應用服務資料,並配合 100、300 及 4,000 噸級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之籌建,逐步完備我國海洋探測資料。

(四) 提升海洋科技研發量能

賡續補助海洋科技專案,以「水面及水下載具海洋科技創新研發」、「導入 AI 應用於海洋科技創新研發」及「其他創新應用」列為徵件之三大主軸,藉此提升技術應用,扶植我國海洋技術自主研發能力。
十、活用文化內涵,普及海洋素養

(一) 推動領航計畫,形塑海洋文化典範

辦理第二屆「海洋文化獎」,樹立海洋文化保存、維護及發揚之典範;持續推動「海洋文化領航計畫」,落實傳統技藝承傳與實踐,鼓勵跨域藝術與海岸聚落創意發展。

(二) 重現台江地景,保存聚落歷史

規劃製作「台江內海及安平運河海洋文化變遷」紀錄片與繪本,並辦理走讀活動,展現台江自然人文變遷與文化傳承價值;持續進行全





國海岸傳統地名及海洋文化調查研究,建置地

理空間資料,以保存海岸聚落歷史紀錄。 (三) 培訓海洋師資,養成產業人才

持續藉由辦理海洋素養種子教師培訓及知識競賽,廣邀各級學校教師參與,補助入校教學,強化落實海洋素養教育普及與推廣。

(四) 優化海洋驛站,完善教育環境

持續精進海洋驛站陳展環境,115 年規劃部分驛站優化大圖輸出、修補彩繪牆,並持續協調有關單位挹注驛站,俾使其為沉浸海洋教育底蘊之最佳處所。
十一、 推升國際合作,深耕友邦關係

(一) 促進跨國交流,推動印太海廢倡議

推進與印尼智庫「哈比比中心」(The Habibie Center)合作,規劃於本年底共同辦理海外記者會、工作坊,並結合臺灣青年訪團實地參與,透過在印尼刊物發表專文,彰顯我國協助國際因應海洋廢棄物議題之能力與決心,強化印尼沿海社群能力建構,並拓展與東南亞理念相近國家之實質合作關係。

(二) 穩固友我國家合作關係

1. 鞏固臺菲交流





持續推動雙方在海上執法、人員訓練及情報分

享等層面的合作,並緊密關注區域情勢變化,以深化臺菲海巡單位間友誼,逐步拓展雙邊在海洋事務合作領域。

2. 深耕臺日交流

藉由參與「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積極開拓多元公私協作管道,以深化雙邊關係並促進彼此共同利益實現。

3. 拓展東南亞目標國家的合作

以菲律賓、越南等東南亞關鍵國家為重點目標,結合海洋生態保育、環境永續與海上安全等議題,深化雙邊合作,同時組團赴印度參加國際論壇與活動,共同推動印太區域的和平穩定與經濟成長。

(三) 追蹤國際海洋議題趨勢

鑒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利用協定」(BBNJ)距離生效門檻已近,本會規劃召開跨部會協調與諮商會議,討論協定生效後我國應採取之因應作為及相關國際參與途徑,以確保協定生效後我國權益之維護。
十二、 完善機關組織,鞏固資安廉能

(一) 合理艦船人才津貼





「各機關船舶船(職)員海上職務加給表」自訂

定迄今,從未修正調整,相關加給已不符同仁執勤實況,爰建議調增幅度,修正海上職務加給表,以激勵同仁士氣與留艦發展意願,並有助艦船人才(幹部)養成。

(二) 強化職務安全

落實「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強化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各項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並定期召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衛生防護委員會,檢視執行情形,並抽查所屬機關實施情形,據以研議改善措施及建議作為,以維護同仁執行職務之安全。

(三) 健全廉政體制

1. 貫徹風險管理

落實風險提列,結合單位主管關懷訪視、走動式管理,掌握機關風險,並持續辦理職期輪調及考核,杜絕弊端滋生。

2. 提升廉能體驗

整合機關核心業務,製作多元教材及運用多重管道宣導,強化同仁法紀觀念,同時,協同外部夥伴進行開誠布公的交流,凝聚誠信共識。

(四) 資安韌性強化





持續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相關規範,強

化資通設備管理與資安防護機制,提升事件應變能力,並同步推動資安稽核與檢測作業及委外管理機制。另參照「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規劃營運持續計畫,確保資料備份與設備備援不中斷,同時透過教育訓練提升資安意識,打造具韌性的數位治理環境,支援機關穩健執行核心業務。




參、結語

面對國際與區域變局、氣候變遷加劇與複合災害的常態化,我們深知,海洋治理的挑戰正加深、加廣,唯有整合全體政府資源、深化地方合作、善用科技工具,並取得國會與社會大眾的支持,才能形塑一個更安全、更韌性、也更具國際信賴度的海洋治理架構。臺灣要成為真正的「韌性海洋國家」,我們必須正

視四大挑戰:第一,願景與資源的落差,財政與人力

需持續補足;第二,跨部會協作的挑戰,事權整合與協同仍需制度支撐;第三,經濟與生態的平衡壓力,多元海洋利用之間的衝突日益加劇;第四,地緣政治的結構性威脅,中國大陸灰色襲擾已非短期事件,而是必須長期應對的現實。面對挑戰,我們不僅是回應壓力,而是預做準備;我們不僅是處理突發事件,而是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制度工程。

未來,我們將持續以安全、永續、共榮的韌性海

洋為藍圖,擘劃智慧海岸、深化淨零藍碳治理、完善國際合作鏈結,並將科技、人力與制度同步升級,務實推進海洋國家韌性根基。

懇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我們支持與指導,也請社會各界一同關心海洋事務、守護藍色國土。讓我們共




同努力,讓臺灣不只面向海洋,更真正走進海洋、連

結世界。



再次感謝委員對本會的愛護與指導,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敬祝各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2024-12-01

部會報告【立法院】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第11屆第2會期)113年11月


立法院第 11 屆第 2 會期內政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 (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 

報告人:主任委員 管 碧 玲      113  11  27 


   

近期重要業務推動

【鞏固三安,堅實安全】

落實海域巡護,應處灰色地帶

落實查緝合作,維護岸海治安

執行救生救難,守護國人平安

【守護四海,健康海洋】

累積應處量能,即時查緝海污

完善海廢管理,推展循環經濟

運用多元手段,守護海洋生態

挹注地方資源,推動海洋無礙

【探索海洋,多元發展】

擘劃海洋淨零,完善海洋法制

統合科研資訊,充實海域調查

健全海洋教育,豐富海洋生活

十一復振航海文化,落實文資保存

十二強化國際合作,拓展國際關係

十三健全機關組設,優化工具環境

貳、未來施政重點

【掌握情勢,穩定安全】

守護國疆安全,穩定海域情勢

強化科技監偵,維護海域治安

提升救生能量,確保人民平安

【關懷四海,友善生態】

提升應處量能,減低海污災損

健全海廢治理,落實循環再生

守護海洋環境,推動生態復育

推廣里海創生,開展海洋無礙

【擁抱海洋,迎風啟航】

實踐海洋淨零,周延海洋法政

強化科研量能,深化海洋探索

傳承海洋文化,厚植海洋教育

十一鏈結國際夥伴,推動合作交流

十二優化機關韌性,落實資安防護

參、結語

附表、第 11 屆第 1 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


海洋委員會業務報告

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深感榮幸,敬請委員給予指教。

首先必須向各位委員致謝,海洋保育法在大院委員們的支持下於上個會期三讀通過,另獲行政院同意設置「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將可投入更多的資源,強化海洋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我國海洋保育、潔淨工作的歷史新頁。

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提到我們要「探索海洋」,發揮海洋國家優勢,豐富人民的海洋生活。海洋是滋養臺灣的母親,我們的血液流著海洋的 DNA,臺灣也透過海洋與世界連結。所以我們也將遵循國家希望工程之施政目標與重點工作,加速推動各項海洋事務。

海委會肩負三安四海之責任,在國安、治安方面, 應對外來威脅,持續緝獲毒品及偷渡案,保障人民安全;在平安方面,推動遊憩示範區開啟海域安全 AI 時代。在四海方面,持續研訂海洋保育法相關子法,辦理海污應處實兵演練,鼓勵企業推動海洋保育並擔負社會責任,也積極辦理海洋地方創生、海洋無障礙計畫等。另針對既有的施政工作,本會將持續推動精進各項業務效能。

感謝各委員的指導與支持,以下謹就「近期重要業務推動」與「未來施政重點」擇要提出報告:

壹、近期重要業務推動

【鞏固三安,堅實安全】

一、落實海域巡護,應處灰色地帶

(捍衛海洋權益

1. 巡護專經海域

依據我國漁船作業位置、漁民需求或其他突發事件等因素,遵循「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規定,調派巡防艦艇部署重點海域並視況調整巡護動線,本年派遣 269 航次、8,215 人次,落實巡護專屬經濟海域任務,期間遭日方公務船干擾作業 3 案次,並及時調派線上艦船艇應處, 維護作業安全。

2. 驅離越界船舶

中國大陸船舶越界頻繁,常以無船籍或船籍不明船舶,或以塗抹、隱蔽船名,未經許可進入禁止或限制水域,並拒絕停船受檢方式逃避取締。為遏止此情形,編排專案勤務,本年驅離違法越界中國大陸船舶 1,124 艘次,扣留 11 艘,罰鍰 380 萬元,沒入 5 艘。

3. 執行遠洋巡護

依據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規範及公海登臨檢查程序,查處涉及「非法、未報告與不受規範IUU)」漁業行為之漁船,完成 3 航次巡護任務及執行公海登檢 26 艘次,以落實永續管理公海漁業資源,善盡國際社會責任。

4. 維護南海生態

為維護東南沙海域漁業資源及生態保育,遏止陸(外)籍漁船越界進入我國禁限制水域違法作業,爰調派巡防艦船執行碧海專案及專屬經濟海域巡護,協同東南沙分隊巡防艇共同執行巡弋。本年東沙海域巡護 34 航次,南沙海域巡 22 航次。

(辦理「海線安全國際會議」

與美國、澳洲、日本、英國、印度、韓國、菲律賓、越南等 8 個國家的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全球海洋安全及國際合作的發展方向,就「建構國家海域意識能量行動方針」、「強化我國海域意識-擴大海上與太空衛星連結」及「加強印太海域意識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等議程討論,強化國際合作,確保海洋安全和區域穩定。

(應對灰色地帶襲擾

近年中國大陸頻以軍機、軍艦、公務船、海洋調查船或民兵漁船等,襲擾我國海域,並藉特殊事件加大灰色地帶襲擾力度,以達認知作戰目的,已與各國安單位建立海域情資交流機制,交換、比對周邊海域可疑威脅目標,並依相關勤務 SOP 落實執行,強化偵知、識別效能,妥適應處各類狀況。

二、落實查緝合作,維護岸海治安

(強化執法效能

1. 精進蒐研及溯源

貫徹政府新世代反毒策略,並與境外執法單位合作及交流情資,嚴防走私偷渡,拒毒於關口及岸際,並運用大數據研析,溯源追查幕後犯罪集團。

2. 跨機關合作查緝

 23 日召開「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邀集國內檢警調、移民、海關及海巡等六大查緝機關,加強橫向聯繫及情資分享。另協調法務部、司法院及航港局等單位,研商強化限制出境出海人員檢查與監控,提升查緝偷渡效率。

(查緝槍毒走私

1. 杜絕槍毒

本年緝獲槍枝 50 枝、槍彈 1,629 顆、各級毒品8,224.5 公斤(一級毒品 54.4 公斤、二級毒品 2482.2 公斤、三級毒品 5,520 公斤及四級毒品 167.9 公斤),包含 2  21 日於澎湖查獲三級毒品愷他命 990 公斤、 8 日於新北萬里區岸際查獲愷他命 888 公斤、 11 日於澎湖查獲二級毒品大麻 602 公斤等,為社會矚目案件。

2. 防堵走私

緝獲走私農漁畜產品 1  5,541 公斤、菸品 646  8,245 包、私酒 123 公升、活體動物 2,274 隻;其中於基隆港查獲走私植株 397 株、不知名植株種子 7 包及活體動物 230 隻(土撥鼠 12 隻、松鼠 8 隻、烏龜 60 隻、鱉 96 隻、青蛙 27 隻、魚 27 隻),防止動植物疫病傳染入境。

 (破獲偷渡案件

本年查獲偷渡犯 55 人,以 8  6 日於高雄港查獲本國籍「海九號」漁船載運遭限制出境出海之本國籍偷渡犯 20 人,為社會矚目案件。

(打擊越界盜砂

1.  持恆監控盜砂熱區

因應中國大陸抽砂船於金門、馬祖及臺灣灘海域盜採海砂,嚴重破壞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 持續掌握陸船動態取締不法越界抽砂,本年迄今無越界盜砂情事。

2.  賡續馬祖海域盜砂熱區調查

續推跨部會「馬祖海域受違法抽砂影響專案調查及監測計畫」,本年完成該海域 6 個調查樣區採樣作業及 510 平方公里海底地形探測,據以建立馬祖盜砂熱區基礎生態資料。

三、執行救生救難,守護國人平安

(建構海域遊憩安全示範區

1.  試辦海巡志工協勤

於小琉球、福隆及綠島等 3 地區,試辦海巡志工協勤作業,協助海洋驛站導覽、海域安全宣導及救生救難等無涉及公權力行使之事項,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升全民對海域安全及海洋事務之認識。

2.  擴大補助地方政府

本年補助 17 個地方政府 32 項計畫共 3,685 萬元,除維持既定補助重點(設置告示牌及編制安全巡查員,推動全國海域安全巡查員超過4,000 人次),另輔導臺南市政府率先實體建置智慧海灘管理總體規劃(場域科技監測智慧預警),以逐步促使我國海域可達原則開放、有效管理之目標。

3.  妥適揭露遊憩場域風險

優化 GoOcean 海洋遊憩風險資訊 APP,提供即時海域概況,予民眾自主判斷活動風險資訊。

另函訂「設置海域遊憩活動告示牌規範指引」供各海域遊憩主管機關參用,並建立告示牌樣式範例,擴大協助濱海地方政府於海域遊憩熱區設置明顯告示牌,妥適揭露場域風險資訊。

(執行海域救援

本年執行救生 344 人次及救難 298 人次,其中  12 日救援本國籍「輝豐」雜貨船失火案, 12 名船員全數獲救; 7 日小琉球獨木舟活動戒護救援案,成功救援 36 人; 27 日凱米颱風期間,發生蒙古籍「凱塔」等 8 艘貨輪擱淺及坦尚尼亞籍「福順」貨輪沉沒案,成功救援 65 人; 17 日中國大陸籍「閩龍漁63877」沉沒救援案,成功救援 4 人;10  11 日巴貝多籍「BLUE LAGOON」貨輪失去動力案,成功救援 19 人;10  29 日中國大陸籍「鈺洲啟航」貨輪擱淺案,成功救援 17 人。

(辦理南援演習

11  3 日於太平島辦理「南援七號演練」,除既有海上搜救演練外,另新增海(空)難事故調查(黑盒子及飛機殘骸)搜尋及海岸油污緊急處置等狀況逐一驗證,成功展現跨部門南海救援合作機制,落實太平島作為人道救援中心與運補基地之政策。

【守護四海,健康海洋】

四、累積應處量能,即時查緝海污

(查核海污事件

完成現地查核 21 處列管事業,確認業者落實海洋污染事件緊急應變計畫及演練;組織跨機關聯合稽查小組,查核各型船舶 444 艘次,並運用衛星影像監測我國領海海域。

(深化應變量能

1. 整備應變資源

 10 日舉辦跨部會海上油污應變實兵演習;完成 9 處應變資材倉庫設置,持續增購海洋油及化學品污染應變資材,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器材操作訓練 24 場次、列管事業與港口污染稽查達 2,960 件次。

2. 推動海污應變人力養成訓練

辦理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資材盤整教學 場次40 人次、網路版海洋油污染擴散模擬系統教學 76 人次、完成法國海洋油及海運化學品污染應變人力養成訓練 28 人次、國內海洋污染應變人力養成訓練 141 人次、海上化學品應變人力養成訓練 167 人次、新加坡化學品國外人力訓練 30 人次,合計 482 人次。

(應對海污案件

監控 161 件海污事件,含凱米颱風 9 艘難船及山陀兒、康芮颱風期間等 83 件海難事件、旗津沙灘油污等 78 件非海難事件。另協力應變緊急重大海洋污染事件,包括:參加緊急應變會議、支援海污資材調度、運用科技工具監控(油污擴散模 17  469 次、衛星監控 19  402 次、無人機監控 7  34 次)、指派巡查員加強現場巡查等事宜。

(監測海水品質

每季監測 125 處海域水體水質,水質監測達成率 100%。另針對 11 處臨海掩埋場、16 處遊憩熱點海灘及 2 區離岸風場等關注海域採樣檢測,建立水質變化趨勢並定期公告監測結果。另於 11  24 日啟用嘉義布袋水質監測站,擴大沿海水質監控。

五、完善海廢管理,推展循環經濟

(強化海廢監管

調查基隆、新北、苗栗、彰化及澎湖等地區共 10 處海漂(底)廢棄物密度及種類,並採樣檢 14 處河川出海口周邊海域海水及生物體微型塑膠濃度,彙集海廢分布數據,生成海廢熱點及掌握來源途徑。

(擴大清除量能

累計召募「環保艦隊」6,179 艘、「潛海戰將」5,684 人,並辦理「海洋廢棄物清除網絡」,暢通民眾通報管道,提升海廢清理效率,整合各部會、地方政府及公私協力清除海洋廢棄物成果逾 15,262 公噸。

(健全循環途徑

補助 19 個地方政府辦理回收廢漁網(蚵繩)及廢保麗龍(浮具)計畫,回收 263 公噸,再利 162.64 公噸。另擴大「海廢再生聯盟」成員至 60 家,彙集再利用機構、產品供應商、品牌商、研究機構及金融投資業等相關業者,形成海廢資源循環鏈,賦予海廢新價值。

(推動友善海洋標章

為鼓勵國內業者發展友善海洋商品,降低海洋環境負荷,同時促進綠色經濟,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研擬「友善海洋標章作業要點草案」,俾供民眾選購參考。

六、運用多元手段,守護海洋生態

(盤查重要生態系與物種

1. 調查重要生態系

完成珊瑚礁體檢 40 處、岩礁及人工海岸樣點生物多樣性樣框蒐集各 6 處及 11 處、桃園藻礁 3 季次及新竹藻礁監測 1 季次。

2. 執行物種族群調查

執行鯨豚、海龜、海鳥、軟骨魚 4 類,及硨磲貝、三棘鱟等 2 種關注物種族群調查,持續推動白海豚、黑嘴端鳳頭燕鷗及鯨豚保育計畫, 並陸續公告海龜、硨磲貝及三棘鱟保育計畫。

(健全保育網絡與管理

1. 提升海洋保護區量與質

辦理 3 場海洋保護區在地輔導工作坊,補助 10 個地方政府 25 項計畫,提升海洋保護區在地管理量能。提高海洋保護區數量,目前已有 70 處。完成 60 處海洋保護區 eDNA 採水,為海洋保護區建立生態基線資料。

2. 離岸風場開發監督

為確保落實各項生態環境影響減輕措施,監督離岸風電水下基礎施工 4 案(預計打樁 148 支機組),與環境部聯合稽查離岸風場 7 次(陸上 5 次、海上 2 次)。

(建構友善措施

1. 生態友善路燈

推動友善海龜環境行動,陸續更換小琉球、望安及蘭嶼等產卵沙灘周邊共 42 盞路燈,以生態友善路燈,汰換原有路燈,降低光污染,創造友善海龜產卵棲地,減少稚龜迷航,順利爬向大海。

2. 推廣友善措施

推動定置網漁業意外捕獲海洋保育類生物通報獎勵,建立定置網業者通報管道 27 組,已接獲通報及友善放流海龜等共 574 隻。補助 43 艘漁船安裝小型音波器及 9 艘漁船安裝LED 燈, 降低混獲及減緩漁業影響。

(保護海洋生態

1. 提升救援網量能

持恆「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MARN)運作,強化救援場域設施,優化救援效能,本年救援擱淺鯨豚 108 隻及擱淺海龜 242 隻。

2. 嚴防外來入侵種

持續維運「海洋野生動物簽審通關作業平台」, 有效管理輸出入申請案件,維護國內自然生態平衡,審核海洋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申請案 777 件,同意輸入 1,426 種。

(推廣海洋保育

1. 推動海洋友善活動

執行友善釣魚,開放釣點達 159 處,回報漁獲種類 295 種、推廣垂釣回報資訊紀錄達 9,901 筆。推廣友善賞鯨 2.0,舉辦世界海洋日友善賞鯨啟航、場解說/培訓課程及聲學遊程、場海洋市集,21 家業者取得友善賞鯨 2.0 標章, 55 位賞鯨從業人員取得解說員認證,累計合作宣導 1,811 場次、逾 14 萬人次參與。

2. 結合民間力量參與

集結 20 家潛水業者成立「珊瑚特潛聯盟」,認 40 處珊瑚礁棲地,監測珊瑚狀況。推動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補助 65 個民間團體辦理在地守護計畫,累計推廣海洋保育教育活動400 場、 8,000 人次參與,執行保育區巡守與海域維護 463 次。招募海洋保育教育推廣志 167 名,協助海洋保育巡查員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

3. 攜手開展海洋科普

與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及交通部觀光署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並完成設立第 3 處海洋保育教育中心-中臺灣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全面性開展海洋保育工作。

4. 深化保育教育

參與東海大學主辦 2024 臺灣國際珊瑚礁研討會、出版海洋漫波季刊第 19 期「海洋保育與海文化」、第 20 期「海洋保育與公民科學」及 21 期「海洋水質監測與海洋污染應變」;辦理「2024 海洋探索之旅尋找下一個 YTR 之星」創意影音競賽共 160 部作品參賽、計有 17 獎項。另辦理海洋保育教育向下扎根推廣 89 場次、2,625 人次參與。

5. 透明海洋保育資訊

持續增進「海洋保育網(iOcean)」功能,以資訊圖像化呈現 34 萬筆海廢、水質、生物多樣性及垂釣資料。「海洋保育資料倉儲系統」擁有172 項資料集、下載超過 12 萬次,其中「白海豚」最常被外界下載,兩套系統瀏覽人次累積超過 151 萬次。

七、挹注地方資源,推動海洋無礙

(促進海洋產業創生發展

1.  挹注地方發展海洋事務

本年以「建立完整海域遊憩管理及安全體系」、

「營造具海洋意識空間及里海創生產業永續」、「發展在地特色海洋教育及海洋文化思維主流」為主軸,補助地方政府 76 項計畫 1 億 2,116  4 千元,辦理高雄海洋派對系列活動42.5 萬參與人次)、台琉盃國際帆船賽事(5.2 萬參與人次)等活動,提升民眾親海意識。

2.  推展海洋地方創生

籌組專業輔導團隊,擇定基隆正濱、潮境地區及新北萬里地區等 3 處場域,輔導地方政府善用海洋資源,活絡地方產業發展,並為在地蹲點經營地方創生事業之民間團體提供所需資源,串聯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力量共同推動海洋地方創生。

(建立海洋產業產值長期統計數據

 111 年建立海洋產業產值估算方式,112 年啟動海洋產業產值估算,本年持續建立海洋產業產值長期統計數據,並邀集相關部會討論112 年海洋產業產值估算事宜。藉由長期調查資料,瞭解各海洋產業發展趨勢,後續作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定海洋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參考依據。

(發展海域遊憩整合管理

攜手交通部、屏東縣政府協力合作推動小琉球各項保育與遊憩管理措施,包含協調屏東縣政府公告相關規定收取潮間帶觀光保育費並落實導覽員陪同規定強化生態保育工作。另協請交通部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在遊憩浮具管理部分,透過加強勸導、依法查處等方式, 維護遊憩秩序。

(海洋有愛,親海無礙

執行「海洋有愛,親海無礙」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於北、中、南及東部地區,辦理 4 場次親海體驗活動,並推動身心障礙朋友親水體驗活動及無障礙設施優化,引領各界重視身心障礙朋友親海權利。

(落實「國艦國造」施政目標

1. 籌建海巡艦艇

賡續推動「籌建海巡艦艇前瞻發展計畫」,截至10 月底已交船 92 艘,有效強化海巡執法能量。另辦理「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提升遠距救援量能並推動海洋永續發展,首艘高緯度遠洋巡護船於 9  10 日辦理開工典禮。

2. 興建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及國家船模實驗室100 噸級與 300 噸級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於 3 月完成決標,另國家船模實驗室新建工程已辦理開工,落實推升國內船艦自主設計技術量能與我國海洋產業發展。

【探索海洋,多元發展】

八、擘劃海洋淨零,完善海洋法制

(推動海洋淨零

1. 推展藍碳方法學

與農業部聯合申請「海草復育」及「紅樹林植林」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認證。調查企業參與海洋碳匯意願,促進民間積極參與海洋藍碳推動工作,擴大海洋碳匯實質貢獻。

2. 調查濱海藍碳潛能

重點調查全臺灣濱海藍碳(紅樹林、海草床及潮汐鹽沼)生態系共 70 處,總面積 8,945 頃,估算碳儲存量 47 萬公噸。

(完備海洋相關法制

1. 「海洋保育法」立法通過

「海洋保育法」於 7  12 日經大院院會三讀通過,經總統 7  31 日制定公布。持續研擬各項子法、行政規則內容,以及附帶決議之落實,完備海洋保育法制。

2. 完成「海洋污染防治法」子法修訂及成立海洋污染防治基金

行政院於 7  12 日同意設置海污防治基金。為確保基金運作的穩定性和一致性,於 7  31 日訂定「基金與公務預算業務劃分原則」,並展開基金成立的先期作業。

九、統合科研資訊,充實海域調查

(深耕海洋科研

1. 綜整海洋科研資料

依「海洋科學研究、調查活動及海洋調查資料作業參考指引」,綜整海洋科學研究及調查活動資訊,收納海洋調查資料,每季向 21 個涉海相關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收納與綜整資料。

2. 強化研究船應處機制

本年已召開 2 次跨部會會議,就國內研究船航程、敏感海域航次等進行研商協調,以確認研究船作業安全,及強化應處能力。

3. 推廣海洋資料共享

「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臺」(NODASS)已彙整並正規化 128 億筆涉海資料,介接資料量達 200TB 以上,累積瀏覽人次超過 14 萬及超過 3 萬次公開資料下載服務。

(提高海洋科技競爭力

為深化我國海洋科技之研發與運用,辦理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本年補助案件 5 案,補助金 1,400 萬元。

(落實海域調查

配合海域輻射監測作業執行,於臺灣沿近海域採取 46 件海水及 108 件海洋生物樣本,檢測結果無輻射異常情形。

十、健全海洋教育,豐富海洋生活

(普及海洋教育

1. 推動行動巡迴教育

為推廣海洋永續觀念,及讓海洋教育融入生活,本年於屏東、高雄及宜蘭辦理海洋巡迴教育,共 1  8,754 人次參與,迴響熱烈。

2. 推展海洋素養入校計畫

核定補助宜蘭縣、基隆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 5 地方政府辦理「海洋素養典範教育縣市政府推廣計畫」, 推動海洋科學序列OSS)教材入校政策,已辦理 19 場次種子教師研習、場次工作坊、41 場次公開說課、場次成果展示,共 2,900 位師生參與,提供教師鏈結國際且系統化的海洋科學概念和發展趨勢,將海洋知識融入課堂。

(引導國人探索海洋

1. 補助推展海洋社團

補助各級學校辦理海洋社團活動 24 案,並培養學校師生持續關注海洋議題,藉以提升學校參與熱忱。

2. 培育海洋人才種子

舉辦「兒童的海洋 Children & Ocean」繪畫比賽回顧展、「海洋素養:兒童的海洋意象與蘭嶼海洋學建構學」國內學術研討會。另舉辦四屆全國兒童海洋繪畫比賽之成果與分析,並分享針對蘭嶼地區雅美族海洋文化之調研結果。

3. 解除不合時宜禁限制公告

藉由具體劃設海域遊憩場域活動風險等級,推動地方政府靈活運用,以解除不合時宜之禁令;其中宜蘭縣政府前於 110 年先行開放南澳地區中低風險活動,嗣經輔導於本年 3  12 日正式公告全面開放。

(經營海洋驛站

本年新增設虛擬實境(VR)設備,提供體驗海上遇險有關意外情境問答之海域安全教育 VR 互動遊戲及 5 部海巡工作體驗 360 度環景影片,以提升國人海上安全知識及瞭解海巡工作情形,到訪人數共 51,654 人次、辦理活動 69 場次。

(舉辦第五屆國家海洋日慶祝活動

 1516 日於高雄港舉辦第五屆國家海洋日慶祝活動,結合百餘艘帆船、獨木舟航海大會師、新造 4,000 噸級雲林艦成軍典禮、海洋獎項頒獎典禮、海洋市集等豐富活動,吸引逾 2 萬人次共襄盛舉。

十一、復振航海文化,落實文資保存

(推動復振航海文化力

連結文史工作團體,與博物館合作,並補助國內民間團體,共同參與海洋文化知識建構,推動「海洋傳統知識與實踐出版」及「造舟技藝傳承」計畫,並辦理海洋文化體驗活動,補助11  398 萬元。

(舉辦首屆海洋文化獎

發掘文化以人為本,藉由徵選國內投入「用海智慧保存」、「海洋藝文創作」與「海洋文化發展」等三類領域具特殊貢獻者,於 11  15 日辦理頒獎典禮,以樹立海洋文化重要典範,凝聚各界力量,建構臺灣文化主體性。

(辦理國際文化交流

11  5 日舉辦「海洋文化政策國際研討會」, 聚焦「海洋文化政策」、「傳統造舟技藝傳承」與「海洋歷史及文化」三大主題,邀請國內外學者、專家與職人參與,提升臺灣海洋文化政策之國際能見度,完備研究與政策之論述。

(蒐整海洋文化資產

辦理「瀕危及佚失海洋文化之發現、保存及推展策略研究」計畫,盤點臺灣南部地區具潛力海洋文化資產,以分析文獻,輔以訪談學者、專家及耆老之座談會方式,達成蒐整具有潛力之保存海洋文化項目之目標。

(辦理臺灣海洋老照片、老影像展覽計畫

鼓勵學校及民間團體探索及重現臺灣在地與海洋有關的記憶,辦理徵集有關航海智慧、傳統用海智慧及海岸聚落發展等三大類,補助辦理海洋文化老照片及老影像展 7  210 萬元,吸引逾 6,000 人次參與。

()促進海洋文化保存推廣與藝文發展

活絡具臺灣在地海洋特色文化與藝文發展,補助地方 6  565 萬元,舉辦海洋文化相關活動。

(推動水下文資調查保存

與文化部合辦「水下文化資產現地保存監測示範及調查技術開發合作計畫」,並於將軍一號及廣丙艦附近水域架設波流儀進行水文監測。

(促進海洋知識加值擴散

1.  出版「海派漁村:東北角到北海岸的地名漫步」。另舉辦海洋文化走讀活動,實地踏查八瑤灣事件歷史現場,理解當地現今風貌,提升國民海洋文化認知。

2.  出版海洋永續讀本「發現我的海洋 DNA」,透過 15 個主題勾勒臺灣與海洋緊密相關的五大面向,提供學生向海學習之參考。

十二、 強化國際合作,拓展國際關係

(深化雙邊合作

1. 臺美交流合作

(1)  與美國在台協會合作舉辦「2024 臺灣海洋國際青年論壇(Ocean Challenge 2024)」、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召開「臺美雙邊海洋科技合作啟動會議」,並依循「臺美海巡工作小組合作備忘錄」架構, 維持雙方互動,定期召開業務協調會議以深化合作。

(2)  辦理「科技×永續.海洋創新論壇」,以創新科技促進永續發展為主軸,匯聚臺美頂尖學者、專家及業界領袖,探討海洋科技最新發展及應用前景,促進跨域合作與知識共享,帶動臺灣海洋科技產業前行。

(3)  辦理「掌握離岸流 Let’s GoOcean」活動, 臺美攜手合作研發海洋智慧科技應用,與NOAA 於臺南安平漁港北側海域研發離岸流監測告警系統,共同促進海域安全教育, 加強對離岸流認知與防範,守護用海安全。

2. 臺日交流合作

參與第六屆「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並在臺日海洋廢棄物應處合作備忘錄架構下,與日本環境省共同推進海廢治理及海洋污染防治等事宜。另在海域安全方面,雙方海巡機關在既有機制下持續深化,共維區域和平穩定發展。

3. 臺索蘭交流合作

與索馬利蘭漁業暨海岸發展部於 2 月辦理雙邊交流活動,月雙方已達成簽署雙邊協定之共識,深化雙邊友好關係。

(擴展多邊合作

1. 參與 APEC 相關會議

(1)  統合部會出席 APEC  2223 屆「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OFWG)會議及糧食安全相關會議。

(2)  5 月在臺辦理 APEC「海洋產業女性培力工作坊」,邀集日、韓、紐、印尼及巴紐等 9 APEC 經濟體實體參與,探討「海洋文化中的女性」及「海洋保育中的女性」等議題, 也是首次臺日韓三方齊聚一堂就海女文化進行分享及經驗交流。

(3)  8 月辦理第 23  APEC 企業/私部門參與海洋環境參與永續性圓桌會議,探討海洋保護區( MPAs )、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OECMs)等議題,共有加、印、美、紐、馬、菲等 11 個經濟體參加,逾百人實體及線上共同與會。

2.  參與第 9 屆「我們的海洋大會」(OOC

赴希臘雅典參與第 9  OOC,提出 10 項自願性海洋承諾,投入約 2.18 億美元於 OOC 關注之六大行動領域,並舉辦「海洋保護區全球協力論壇」,獲友邦、理念相近國及國際非政府組織代表熱烈迴響,帛琉惠恕仁總統更親臨致詞,強調臺灣在國際海洋事務貢獻,重申支持臺灣參與國際海洋活動之一貫立場。

3.  推動「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臺發展計畫」

月辦理「海廢創新×航向印太:藍色經濟論壇暨記者會」,攜手 10 家海廢標竿廠商拓展印太地區合作網絡。10 月赴日、韓洽談未來合作, 見證臺日雙方私部門簽署合作意向書。11 月於花蓮辦理「打擊海洋塑膠廢棄物論壇」,邀集國內外學者分享最新國際趨勢及最佳實踐經驗。

4.  執行「氣候與海洋風險脆弱性指標」(CORVI 延續與美國智庫史汀生中心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之夥伴關係,於中美洲友邦貝里斯之第一大城貝里斯市進行 CORVI 國際倡議,以此方法論評估其因應氣候與海洋風險之脆弱性

指標,作為決策者之參考依據,並規劃本年底於貝里斯市舉行第 2 次工作坊進行成果發布。

5.  積極參與多邊交流

辦理日本海洋環境技術交流參訪計畫、參加新加坡主辦「IUCN  5 屆國際鱟工作坊」及「信天翁與水薙鳥保育協定」(ACAP)第 14 屆諮詢委員會。

(主辦多邊國際會議

1.  辦理「2024 臺灣海洋國際論壇」

10   月於臺南市舉行本屆論壇,聚焦藍碳、生物多樣性、氣候變遷等議題,並邀集美、日、韓、東南亞等國專家學者,共同討論打造海洋永續之解決方案。

2.  辦理「廢棄漁具創新治理國際工作坊」

邀集專家學者分享臺美日韓各國海洋廢棄物治理經驗和技術,探討改善海洋廢棄漁具的有效解決方案,解決廢棄漁具問題,加強臺灣與各國多邊合作。

3.  籌辦「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氣候變遷對海洋的影響」國際研討會

與外交部、美國在台協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高雄市政府、澳洲在台辦事處、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合作辦理,並探討海洋領域氣候變遷問題與減緩、適應之策略,以解決海洋環境不同面向之挑戰。

十三、 健全機關組設,優化工具環境

(健全機關組設

修正海巡署及所屬機關編制表,海巡署增置 2 名海巡委員、調升第 12  16 海巡隊隊長職務列等與第 1  10 海巡隊隊長相同,並於艦隊分署及南部分署增設政風室。為縮小編階差距,修正海巡署所屬軍職人員士官兵配比。

(完善執法工具

1.  採購微型攝影機

本年採購微型攝影機 3,100 具,已於 8  22 正式配發基層單位使用,補足勤務人員 1  1 具需求。

2.  籌購 114 年新式特勤武器

推動海巡特勤隊強化海域(岸)及重大犯罪維安量能武器裝備籌補計畫,經行政院於 8  2 日核定後即辦理採購先期作業,俟預算案通過後,辦理採購事宜,有效提升未來海巡特勤隊執勤量能。

貳、未來施政重點

【掌握情勢,穩定安全】

一、守護國疆安全,穩定海域情勢

(驅離越界陸船

持續運用六大執法手段(驅離、扣留、留置調查、罰鍰、沒入漁具漁獲、沒入漁船)強力執法,維護海域秩序。

(派艦機動部署守護海域

為能即時應處海上突發狀況,確保我漁民作業安全,將持續掌握我國周邊海域情勢,彈性調派我大型艦船部署於專屬經濟海域,以落實護漁任務,同時維護我海域安全。

(執行遠洋巡護任務

114 年規劃執行航次公海漁業巡護任務, 並視整體巡護日數相對應提升年度登檢目標值,置重點於中西太平洋及北太平洋我國籍漁船作業熱區,以達精準執法之效,落實打擊「非法、未報告與不受規範(IUU)」漁業行為。

(深化海域情資交流

因應中國大陸灰色地帶襲擾日益嚴峻,將持續運用新興科技設備與數據資料庫,強化情資處理及蒐研能力,並深化各國安單位海域情資交流機制,密切掌握周邊海域狀況,藉整合多元情資,提供研析意見,作為勤務派遣、部署及應對之參考。

二、強化科技監偵,維護海域治安

(調查及分析新興不法案件

近期查獲重大走私毒品案件,就其犯罪態樣、犯罪模式及手法等進行研析,以利針對各類走私模式編排勤務部署。

(強化空中監偵能量

無人機具有巡航速度快、制高觀測、視野寬廣之優點,為滿足空中巡航監偵任務,強化海域目標偵知識別能力,規劃爭取建置及運用無人機,以達「海空一體,精銳海巡」之效。

三、提升救生能量,確保人民平安

(推動智慧海灘管理示範

攜手臺南市政府推動實體建置智慧海灘管理示範區,以人工智慧管理與空拍機、沙灘車及遙控救生圈等科技裝備輔勤,達到即時警報迅速救援效果,提升海域遊憩整體安全性。推動「科技監控智慧海灘」,開啟我國「海域安全 AI 時代」。

(擴充救援裝備及能量

規劃採購遙控救生圈備用電池、人員落水定位器、救生衣、海難搜救測流浮標及搜救優選規劃系統軟硬體更新等項目,因應海上或岸際救援勤務所需,維護人民海域活動安全。

【關懷四海,友善生態】

四、提升應處量能,減低海污災損

(充實海洋污染防治基金

為確保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有效收支及妥善保管,刻正規劃成立海污基金管理會,負責審議年度預算與決算,考核基金運用的執行情況。透過透明的運作機制和專業的管理,專款用於全國海洋污染防治工作。

(加強查核力度(減災)

持續運用科技工具,包括無人機、衛星及雷達等進行油品及化學品污染擴散模擬,並監控近岸海域。另針對港口船舶加強查核,持續提升列管事業之查核頻率。

(強化應變量能(整備)

持續擴充及維運海洋環境管理平台功能性,辦理北、中、南、東 4 處海洋污染區域聯防及強化離島地區應變資材量能,查核地方政府應變設備及機具,並將賡續辦理海上化學品應變人力養成國外訓練。

(持恆監控即時應處(應變)

為確保即時應對海洋污染事件,將持續維持海洋污染監控小組 24 小時運作,以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另持續運用開口合約機制,提升事故發生後的應變效率。

(公布國家海洋污染防治白皮書

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及跨部會研商會議,訂於本年底修正完備後付梓發布。

五、健全海廢治理,落實循環再生

(增強海廢監測能力

透過模式模擬及推估,研析海廢與氣候變遷之關聯;介接或連結海洋保育網,使海廢資訊透明化。

(促進海廢加值再利用

強化海廢再生聯盟鏈結,並結合淨零排放政策, 輔導海廢再生聯盟成員產品碳盤查,提高市場能見度,促進國際合作。

六、守護海洋環境,推動生態復育

(推行海洋保育企業合作專案

推動「海洋保育×攜手永續」海洋保育 ESG 專案,其四大方針為:「海洋淨好、永續利用」、「生物保育、資源永續」、「棲地守護、生態富裕」、「海洋素養、永續扎根」,以落實企業實踐永續發展。

(持續辦理生態監測

以科學方法,執行重要海域生態調查及離岸風電場域生態監測。組成「海域地景保育工作小組」,針對特殊海洋地質、地形保育區域,進行調查、登錄及評鑑工作,健全我國海域自然地景資料及網絡。

(持恆生態調查及復育

針對列入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皮書或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等應關注之海洋野生動物族群,以及藻礁、海草床及珊瑚礁等重要生態系強化監測,並推動硨磲貝、三棘鱟、珊瑚及海草等復育工作。

(強化海洋保護區網絡

辦理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會議、海洋保護區工作坊強化中央與地方鏈結。召開海洋保護區評鑑制度試辦計畫專家委員會議,以配合海洋保育法通過,轉換成「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之成效。

七、推廣里海創生,開展海洋無礙

(研擬海洋地方創生補助規定

研訂推動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活絡及永續經營補助相關規定,放寬補助對象,並提供多元管道申請經費,協助在地發掘海洋特色資源與文化發展,落實海洋永續推動生態旅遊,協助既有產業加值提升以建立在地品牌,創造地方就業機會吸引青年返鄉。

(推動各地水域遊憩發展

1. 持續推動海洋無礙政策

(1)  持續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親海體驗活動,並鼓勵地方政府辦理岸際全齡使用之無障礙空間營造及服務設施提升,引導地方政府建構更便利及無障礙親水環境,達成「海洋無障礙」目標。

(2)  建立輔助身心障礙者探索海洋所需之相關措施、設施與設備之指引,推動相關機關共同合作,以利身心障礙者親近海洋及參與海洋相關活動。

2. 強化海洋遊憩永續管理

透過溝通協調平臺機制,持續追蹤瞭解交通部觀光署、屏東縣政府等單位辦理小琉球生態保育及遊憩活動之各項管理措施最新情形,期在公私協力合作下,共同推動海域遊憩活動、生態保育及產業共榮發展。

【擁抱海洋,迎風啟航】

八、實踐海洋淨零,周延海洋法政

(發布 2025 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

依國內外海洋情勢發展及我國需求,編纂 2025 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提出上位、前瞻性之海洋政策,作為引導各級政府規劃及推動海洋相關施政措施的綱領,打造臺灣成為安全及永續的海洋國家。

(落實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動計畫

執行「臺灣 2050 淨零轉型-自然碳匯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置重點於推動海草復育最適棲地模型建構及移植試驗、澎湖海草復育示範區推動計畫等,並持續辦理藍碳生態系調查、評估及復育。

(賡續完備海洋法制

1. 推動海域管理法制作業

依行政院召開審查會議之「國土一體、海陸分治」政策方向結論,持續推動海域管理法草案立法工作。

2. 賡推海洋保育法相關子法法制作業

研訂海洋保育法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預計分二階段公布施行,並結合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及臺灣海域生態守護中長程個案計畫等,落實全民共同保護海洋的目標。

九、強化科研量能,深化海洋探索

(推動智慧海洋治理

1. 綜彙海洋科學資訊

持續辦理海洋研究及調查活動資訊,收納調查資料;執行臺灣及南海海洋數位孿生發展計畫,導入數位孿生概念與技術,規劃「海洋數位孿生虛實場域建置與技術發展」及「海洋虛實資料治理」兩面向之發展,提供多元海洋大數據,支援我國海洋事務重大決策推動。

2. 落實監測海域

與核安會合作執行「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環境輻射監測及安全評估應對計畫」,進行臺灣沿近岸生態系輻射監測比對,確保臺灣海域輻射安全。

(精進海洋科研

1. 帶動科技自主研發

辦理海洋關鍵技術發展平台,連結海洋領域智庫,並透過補助海洋領域專案,提升技術應用, 以協助我國海洋技術量能自主研發。

2. 完善全海域基礎調查

辦理國家全海域基礎調查與海洋大數據建置, 逐年進行海洋水文、地形底質與生態環境等基礎調查,長期蒐整以完善我國海域環境資料。

十、傳承海洋文化,厚植海洋教育

(推動海洋文化發展與傳承

1.     推動海洋文化思維

持續徵集具城市或村落海洋特色之創意行銷策略或文化體驗構思,以落實海洋文化扎根。

2.     持續調查海岸聚落永續發展務實樣貌

透過跨領域、跨議題的轉譯、對話,與專家學者共同描繪海岸聚落樣貌,規劃出版海岸聚落:文化、在地、實踐相關議題專書,以強化推動海岸聚落永續發展之論述。

(多元推廣及辦理海洋教育

1. 共推海洋教育

結合教育機關(構)、社教館所、大專校院共同合作,發展多元海洋巡迴教育、研習課程、親海體驗、大眾講座、數位學習等,並補助學校及民間團體共同合作推廣,普及海洋教育。

2. 持續擴充海洋驛站陳展環境

為精進海洋驛站陳展多元性與豐富性,規劃於114 年各驛站再擴增 VR 互動設備,提升海洋驛站陳展環境。

3. 籌辦「2024 諾大師海洋大數據競賽」

本年共超過 60 組團隊參加高中組及大專組徵選,業於 7  17 日至 19 日辦理工作坊,預定12  6 日進行決賽評選,厚植海洋基礎教育, 促進學子參與海洋科技研發及應用。

4. 推動「建構海洋素養典範國家與海洋產業人才升級」計畫

(1)  為建構海洋素養典範國家,賡續培育海洋素養種子教師,補助入校教學讓素養於全國各級學校普及推廣。

(2)  辦理海洋素養及人才數位學院平台、開發海洋產業共通核心職能及課程,研發海洋科學序列 OSS 9-12 教材,期建構海洋產業人才供需方法論,以作為未來修正與檢討海洋產業人才培育政策之參據。

十一、鏈結國際夥伴,推動合作交流

(強化多邊夥伴關係

1.  籌備參與第 5  APEC「海洋相關部長會議」積極與 114 年辦理「海洋相關部長會議」OMM)之 APEC 主辦經濟體-韓國,共同研商合作可能,並提出我國海洋治理願景。

2.  出席第 25 屆「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OFWG 會議

辦理「濱海藍碳生態系納入氣候政策或策略」之相關計畫,妥適運用 APEC 補助基金,持續於印太地區推動永續藍色經濟。

3.  賡續推動「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臺發展計畫」為打造臺灣為印太區域海廢治理中心,將透過參與各式國際、區域會議時機,與理念相近國、專家學者、私部門等相關人員建立交流管道, 持續推動平臺運作並深化合作。

4.  參與 2025 我們的海洋大會(OOC

韓國將於 114  4 月舉辦第 10  OOC,將關注國際海洋事務發展趨勢與進程並積極籌備出席,結合公部門、專家學者及非營利組織之量能,展現臺灣國際貢獻。

(促進雙邊友我夥伴

1.  臺菲交流合作

賡續與菲律賓交流海上執法、人員訓練及情資交換等合作關係,掌握區域情勢動態,適時拓展雙邊海洋事務合作範疇,建立臺菲海巡機關友誼。

2.  臺日交流合作

持續參與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積極尋求各項公私合作交流之可能性,深化雙邊關係。

3.  強化東南亞目標國家交流

掌握越南、印尼等東南亞主要國家發展進程, 透過海洋生態保育、海洋環境永續及海上安全等議題,強化與目標國家雙邊合作關係,共同促進印太區域和平穩定與經濟繁榮。

4.  積極參與多邊交流

參加國際海事搜救聯盟(IMRF-海上搜救多元共榮研討會,拓展海域安全救助知能及提升國際能見度。

(研議 BBNJ 協定參與之策略

持續掌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利用協定」(BBNJ 協定)發展動態及各國簽署與批准進程, 並追蹤具指標性國家相關法制進度及實踐,作為我國評估推動國內法化之參據。

十二、   優化機關韌性,落實資安防護

(提升照護量能

為照顧深夜時段執勤之海巡人員,擬定「海巡機關輪班輪休人員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支給表(草案)」報陳行政院,俾優化福利待遇。

(強化廉政措施

1. 推動風險管控

強化廉政風險管理,落實機關防弊機制,同時推動行政透明措施,以機先發覺潛存弊失,提升內外部監督控管量能,消弭貪瀆風險。

2. 形塑廉能環境

以多元數位方式推動機關員工法紀教育,並結合公私部門共同辦理社會參與活動,倡導依法行政與誠信倫理之廉政價值,提升人民信賴,建構廉潔施政環境。

(強化數位韌性

持續落實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強化防護縱深, 藉由資安設備主動防禦架構,及早偵測與因應各式潛在資安威脅,建立安全、韌性的數位環境。另加強資安稽核及委外管理,監督檢視整體防護作為,並精進資料備份及資通系統備援機制,厚植人員數位專業職能及資安意識,輔助遂行各項核心業務,運行常保永續發展。

參、結語

本會秉持「與海共生、與海共融」的理念,積極推動三安、四海等各項海洋事務,涵蓋海洋安全維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產業發展等領域。在大院的監督與支持下,本會順利完成多項重要法案制定及政策執行,並積極推動國際海洋合作,讓世界看見臺灣。未來的工作仍具高度挑戰性,面對灰色地帶戰術、日益嚴苛的執法環境及生態與氣候的變遷,本會責無旁貸,將積極爭取資源,陸續改善同仁「執法、工具、待遇」三大環境,以更完善之制度,面對各種日益嚴峻之挑戰。

我們會持續精進制度及作法,透過具體行動將願景轉化為可行的政策方案,為人民創造福祉,實踐 Vvision)到 Rreality)的核心價值。並將秉持總統政見,積極探索海洋,豐富人民海洋生活,並加強與各部會及各級政府間合作,創造一個安全、永續、繁榮的海洋環境。

附表、第 11 屆第 1 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 

會議日期

(提案委員)

臨時提案內容

執行情形

1.

高金素梅  許宇甄  羅庭瑋 張智倫 牛煦庭 麥玉珍 鄭天財 徐欣瑩 丁學忠

 

會議日期:

113.3.28

有鑑於台灣四面環海,人民生活與海洋生態發展息息相關,除了應維護海洋生態環境,也必須同時兼顧漁民權益及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始符合海洋永續發展。然行政院版《海洋保育法草案》,其制定過程中未完成用海需求的漁民及原住民族基層溝通,立法後將擴大進限制區域,也加重管制強度。可能影響漁民捕撈權益及原住民傳統領域及海域,影響重大。由於台灣現行海洋保育工作呈現多頭馬車,確實需要制定《海洋保育法》才能有效執行,但在海洋保育與照顧漁民及原住民族間應平衡,才是台灣邁向優質「海洋國家」的重要因素。爰此,要求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應於一個月內全國分區(含離島)辦理五場公聽會,邀集相關部會官員、專家學者、漁會、漁民及原住民族各族部落族人等,傾聽各代表意見,納入其建言,俟公聽會程序完成並將公聽會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後, 始進行條文審查,以求立法之完善周延。

案經本會海洋保育署於 4  11192325  26 日在高雄市、彰化縣、澎湖縣、花蓮縣及臺東縣舉辦 5 場公聽會,相關報告業 4  30   日海保字第 11300104374 號函報提案委員及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