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 星期四

⊙院會議案【行政院】經濟部「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報告(10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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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12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2)日於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報告後表示,推動本方案是政府解決產業「缺地」三大策略之一,透過都市計畫工業區容積奬勵方式,加速工業區的更新與立體化發展,並導引企業新增投資、投入能源管理,不僅有助於短時間內提供都市型產業用地、增加土地使用坪效,亦有利促進產業創新及節能,帶動國內外廠商加速投資台灣。

賴院長指出,感謝政務委員張景森及陳美伶協助督導,以及經濟部與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共同規劃。為推動本方案,請內政部及各直轄市政府,儘速配合修正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及自治條例,並請相關機關於執行時,妥善規劃周邊道路及公共設施改善等配套措施。

經濟部表示,本方案核定容積獎勵項目分為「新增投資」與「能源管理」兩類,合計容積獎勵上限20%;另亦開放以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方式取得容積額度,額度以各工業區法定容積的30%為上限(含捐贈產業空間),合併最高可達各工業區法定容積的50%(含捐贈產業空間)。

經濟部指出,估計未來申請人依本方案取得容積獎勵,加計法定容積後,以平均300%進行估算,可增加的樓地板面積總計達約150公頃,增加員工達13,927人,提升總產值約843億元。














經濟部新聞稿
行政院第3595次院會報告事項
「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

政院院會今(12)日由經濟部報告「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已由院分行各機關積極推動辦理。
為加速國內外廠商投資台灣,又考量以傳統新設園區方式,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恐緩不濟急,經濟部爰著手研議,由既有都市計畫工業區提升容積率方式,強化產業用地使用效率,以因應創新產業發展之時效需求。
經濟部已完成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發展相關規劃,並經本院107327日核定後,由經濟部及地方政府辦理。其中核定容積獎勵項目區分為兩大類:新增投資與能源管理,合計容積獎勵上限20%;另本方案亦開放以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方式取得容積額度,額度以各工業區法定容積之30%為上限(含捐贈產業空間);合併最高可達各工業區法定容積之50(含捐贈產業空間)
本方案希冀透過都市型工業區容積獎勵方式,提供創新產業發展空間,並達到加速投資之政策目標。依據經濟部預估,未來申請人依本方案取得容積獎勵,加計法定容積後,以平均300%進行估算,可增加之樓地板面積總計可達約150公頃,增加之員工總數達13,927人,提升總產值達約8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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