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 星期二

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



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







盤查作業說明

緣起及目的        為因應氣候變遷及糧食安全考量,掌握農地資源現況,並維護一定品質與數量的農地資源,農委會推動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作業,全面盤點農地數量、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使用之區位與面積,以及法定農業用地提供建築使用之態樣及其屬性與面積等資訊,作為農業政策決策參考,並為銜接國土計畫法管制之基礎。
辦理範圍        本次盤查作業,係以法定農業用地範圍為基礎,掌握其土地使用情形,並涵蓋非法定農業用地但從事農業生產之地區範圍與面積。整體盤查範圍如下:
    (一)法定農業用地範圍
  1. 掌握法定農地供農作生產品項、區位及面積。
  2. 掌握農地供林業、漁業、畜牧、灌排、休閒使用之區位及面積。
  3. 掌握農地現況屬非農業使用之類型、區位及面積。
    (二)非法定農業用地從事農業使用之範圍:

    掌握非法定農業用地(如河川用地、工業用地、住宅用地)供農作生產使用之範圍、面積及品項。
盤查執行方式        (一)跨部會資訊蒐集
        為執行農業及農地盤查作業,農委會廣泛蒐集農地利用相關圖資,包括105年度地籍圖、國土利用調查成果、最新航照圖、衛星影像圖、建物登記、臨時工廠登記等資料,以及各產業單位之產業輔導等圖資,透過各類資料之交互比對及勾稽,將初步掌握目前農地利用情形。

        (二)地方政府協力合作
        對於既有資料無法辨識土地使用現況情形者,將以透過與地方政府協力合作方式,進行農地現況盤查作業。地方政府協助執行工作事項如下:
  1. 蒐集農地利用相關資料: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蒐集農地利用現況資訊,如農地興建農舍使用執照、未登記工廠、補辦寺廟登記、農地違規查核等資料,共計13項,農委會予以彙整,納入空間資料之比對作業。
  2. 辦理現地查核:針對使用現況不明或有違規使用疑慮之地區,即依現有圖資資料無法進行比對者,將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指定期間內完成查核及確認,以釐清農地利用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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