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1日 星期日

臺中市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

 






臺中市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附屬建物閒置,審計機關促請改善


2021-02-04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經發局)辦理臺中市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附屬建物委外營運管理,經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經發局以標租方式辦理招商,歷經2次公告標租流標,致附屬建物閒置未能提供民眾遊憩使用,經函請研謀改善,已改採委託經營管理方式辦理招商,109年7月28日順利決標,業於109年12月26日開始試營運,以帶動休憩人潮,活絡整體園區。

審計處指出,臺中市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內之附屬建物係地上一層及地下一層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約744平方公尺,經發局前於101年12月12日至107年12月22日止,委託廠商經營管理,作為餐廳使用,收取權利金793萬元。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11月查核發現,該附屬建物於委託營運契約期滿後,原廠商無意願再繼續經營,並返還建物,經發局雖於108年7月5日及9月5日以公告標租方式招商營運,惟經2次招租均無廠商有意願投標,肇致該附屬建物閒置近1年,影響民眾前來遊憩休閒之方便性,亦未能發揮財務效能,審計處遂於108年12月23日函請經發局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該處追蹤改善情形,經發局檢討該附屬建物未來定位及發展方向,改採委託經營管理方式辦理招商,已於109年7月28日決標,依契約委託營運期至119年11月25日止,計9年11個月,可收取經營權利金1,071萬元,業於109年12月26日開始試營運,名稱心之谷教育園區,提供文化藝術、生態體驗、主題商品販售及餐飲等服務,期帶動秋紅谷人潮,活絡整體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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