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日 星期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基隆市行政區域土地181.05公頃劃出山坡地範圍






中華民國10752
農授水保字第1070216017

主  旨:公告基隆市行政區域土地181.05公頃劃出山坡地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土地原為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所稱之山坡地,業經行政院107420日院臺農字第1070085312號函核定,予以劃出。

二、詳細之劃出圖冊資料,另在基隆市仁愛區公所、信義區公所、中正區公所、中山區公所、安樂區公所及暖暖區公所公開展示30天,展示完竣,由基隆市政府及前開6區公所各保存清晰之圖冊1份以供閱覽。

三、旨揭劃出土地位置圖及土地清冊,詳如附圖及附表。

附件(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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