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別 |
提案單位 |
類別 |
案名 |
計畫總經費 |
申請中央補助金額 |
地方配合款 |
中央補助數 |
屏東縣 |
獅子鄉公所 |
A+B |
110年屏東縣獅子鄉獅頭社古戰場文化園區設計及工程 |
6,000,000 |
5,400,000 |
600,000 |
5,400,000 |
審查意見
1.本案請加強說明與地方創生事業的關聯性與實質效益。
2.觀景平台設置請確認在優良之觀景點,並儘量不破壞周邊環境。
3.喬木請以鄉土樹種為優先,並符合當地林相。
4.應敘明過去曾補助過情形及整併之理由。本件現況老舊不佳,維護管理不善導致,請提出明確維護管理計畫,以免惡性循環。
5.出入口和省道之交叉路口動線,必須同步設計處理,俾利出入人、車安全舒適。
6.新植喬木數量可以再增加,以提升綠化內涵的質量。
7.自然區內遊客停留、休息、觀海等活動,以簡單實用的空間設施即可,不宜過度設計。
8.區內步道應以自然步道為主,順應步道所在地的氣候、地質、生態等環境特性,考量人文歷史脈絡、兼顧棲地整體性,結合傳統工藝與專業知能進行因地制宜之施作。
9.本案以簡易綠美化及環境整頓施作為主。
10.土地權屬及同意證明文件應檢附完整。
11.工程計書圖發包前,請中央委員再檢視之。
12.本案總經費600萬元,中央補助款540萬元,地方配合款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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