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城鄉建設: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 109 年 9 月【PDF】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 城鄉建設 - 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
編號: | 110-9010000E-001 |
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 | 110年9月2日院臺教字第1090029803號函 |
教育類別: | [體育教育] |
單位: | 體育署 |
期程: | 110年1月至114年8月 |
總預算經費:總經費100億元,包含中央公共建設特別預算70億元、各地方政府依補助比率編列縣市配合款30億元 |
目標:
主要執行「興(整)建全民運動館」、「興(整)建風雨球場」、「改善既有運動場館」、「興設可發展職業運動園區」及「全國綜合性賽會場館整修」等5項工作。
1.興(整)建全民運動館 20座。
2.興(整)建風雨球場 30座。
3.改善既有運動場館 60案。
4.興設可發展職業運動園區 2處。
5.全國綜合性賽會場館整修 4案。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依據「全民愛運動,生活更精彩」政策,提報「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主軸係以打造「全民運動館」,融合新型態健身房、韻律教室、全齡體能訓練場及羽球場(綜合球場)等運動設施,藉此強化國人基礎體能,減少運動傷害;另透過興建風雨球場、整修既有運動設施,提供便利、優質、安全的運動環境,鼓勵親子共同運動、增進家庭關係,並提升民眾生活品質,實現「健康國民、卓越競技、活力臺灣」的新願景。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
教育部體育署 - 前瞻基礎建設 - 城鄉建設 - 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
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PDF】
前瞻計畫2.0-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執行注意事項受理申請資料【PDF】
全民運動館經費補助應注意事項【PDF】
編號 |
縣市別 |
鄉鎮市區 |
計畫名稱 |
核定日期 |
核定補助金額 |
|
1 |
臺北市 |
士林區 |
克強公園游泳池改建全民運動館工程 |
110.03.15 |
184,380,000 |
|
2 |
新北市 |
蘆洲區 |
新北湧蓮寺慈善公益大樓附設全民運動館新建工程 |
110.04.16 |
200,000,000 |
|
3 |
桃園市 |
中壢區 |
桃園市龍岡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 |
110.03.15 |
156,250,000 |
|
4 |
新竹縣 |
竹東鎮 |
新竹縣竹東全民運動館興建工程 |
110.04.16 |
100,000,000 |
|
5 |
苗栗縣 |
苗栗市 |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 |
110.04.07 |
100,000,000 |
|
6 |
臺中市 |
烏日區 |
臺中市烏日區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 |
110.04.13 |
100,000,000 |
|
7 |
彰化縣 |
和美鎮 |
彰化縣立和美全民運動館興建工程 |
110.04.13 |
100,000,000 |
|
8 |
雲林縣 |
虎尾鎮 |
雲林縣虎尾全民運動館新建工程 |
110.04.27 |
100,000,000 |
|
9 |
嘉義縣 |
水上鄉 |
嘉義縣水上鄉全民運動館新建工程計畫 |
110.04.01 |
100,000,000 |
|
10 |
嘉義市 |
西區 |
嘉義市西區全民運動場館興建計畫 |
110.04.08 |
200,000,000 |
|
11 |
臺南市 |
安南區 |
臺南市安南區全民運動館新建工程 |
110.04.21 |
100,000,000 |
|
12 |
臺南市 |
新營區 |
臺南市新營區全民運動館興建工程 |
110.07.02 |
100,000,000 |
|
13 |
高雄市 |
楠梓區 |
高雄市楠梓區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 |
110.04.13 |
200,000,000 |
|
14 |
高雄市 |
三民區 |
高雄市三民區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 |
110.06.29 |
200,000,000 |
|
15 |
高雄市 |
小港區 |
高雄市小港區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 |
110.06.29 |
200,000,000 |
|
16 |
宜蘭縣 |
羅東鎮 |
宜蘭縣羅東全民運動館新建工程 |
110.04.16 |
100,000,000 |
|
17 |
花蓮縣 |
花蓮市 |
花蓮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游泳池改建全民運動館計畫 |
110.05.07 |
100,000,000 |
|
18 |
臺東縣 |
臺東市 |
臺東縣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 |
110.06.01 |
100,000,000 |
|
19 |
連江縣 |
東引鄉 |
連江縣東引鄉多功能健康運動場館興建工程 |
110.04.07 |
85,200,000 |
|
20 |
金門縣 |
金沙鎮 |
金門縣金東全民運動館興建工程 |
110.06.29 |
100,000,000 |
|
為強化國內運動場館的施工品質及營運管理,教育部體育署自去(109)年8月1日起特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專項運動設施空間應用及設計規劃」案,編訂「健身房」、「韻律/舞蹈/有氧教室」及「游泳池」等場地設施規範,重點包含空間配置應用、簡易造價分析、維護管理機制、委外營運招商流程等面向,配合專業圖文設計,讓縣市政府及業者更能清楚瞭解空間運用及經費概算,規劃永續發展的場館。
體育署張少熙署長表示,近年來國內的運動風氣十分盛行,具有規律運動習慣的人口超過3成以上;依研究報告指出,規律適切的運動習慣,不僅能提升身體各項能力,同時還能促進健康,預防慢性疾病。因此,體育署自110年起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以打造「全民運動館」為政策主軸,融合健身房、韻律教室、綜合球場等場地設施,提供民眾安全、舒適的運動環境,達到強化國人基礎體能,減少運動傷害的目標。
以室內游泳池為例,室內游泳池營運上具備較不受天候影響、環境安全性較高、設施設備規劃維護較為簡易等特性,但建置及維護成本較高,不論在法規條件、硬體建置、營運條件的評估中,《空間應用及設計規劃參考手冊》裡皆有詳細列出。
體育署強調,本次完成3種專項運動場地的《空間應用及設計規劃參考手冊》,不僅繪製不同坪數大小的設計圖例及經費概算表單,更提供政府機關及民間企業互助媒合的具體建議,讓各縣市政府能依據實際的基地條件,來規劃專業且符合當地特色、空間量體及預算經費的運動場館,藉此落實運動場地標準化、營運管理智能化及服務品質精緻化的理念,期能擴展運動產業市場,進而達到場館永續經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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