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4-29
為完善臺鐵改革,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9)日聽取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革方向」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採購與管理檢討」報告後表示,臺鐵改革勢在必行,政府不會讓臺鐵獨自承擔。臺鐵改革分為「安全」、「安定」及「轉型」三面向,包括臺鐵的行車、工地、運作的「安全」,以及人和財務的「安定」;「轉型」則是要在確保員工權益下辦理組織調整,讓臺鐵員工都能安心,也兼顧未來願景。而為了更好的行車、更好的服務,政府將舉全國之力支持臺鐵精進,讓臺灣交通安全。
蘇院長指出,臺鐵是臺灣百年來最重要的軌道運輸,每年服務億萬人次旅客,他非常肯定及感謝臺鐵工作同仁,代代為臺灣運輸貢獻。許多國人同胞都接受過臺鐵服務,以他自己為例,從臺灣尾到臺灣頭,都與臺鐵一路成長走過。因此,當事故一再發生時,社會對臺鐵期待更高,職是之故,臺鐵同仁、政府及國人也應給予臺鐵更多支持。
蘇院長表示,本(4)月初發生太魯閣號重大事故,蔡英文總統已裁示臺鐵改革的三方向,包括提升臺鐵的安全管理和營運效率、解決臺鐵的財務虧損,以及找出最適合臺鐵的永續經營模式。臺鐵改革勢在必行,政府有決心,也將集全國之力,一定要做好臺鐵改革,而這改革的工作及責任,政府不會讓臺鐵獨自承擔。
蘇院長指出,他會如防治非洲豬瘟及疫情一樣,緊盯每項環節、落實改革、加速進行。光這星期內,他已召開3次臺鐵改革相關會議。感謝秘書長李孟諺、政委吳澤成及羅秉成的督導,以及交通部、臺鐵局的努力,在今天提出第一階段的安全改革措施,向國人同胞與社會報告。
蘇院長表示,臺鐵改革將分三面向著手,一是「安全」,包括行車安全、工地安全、運作安全,這些安全事項涉及工程施作、營運管理等項目,政府會全力支援,可以做的均即刻展開;二是「安定」,包括人(員工)及錢(財務)的安定;三是「轉型」,組織調整要在確保員工權益下辦理,讓臺鐵員工都能安心,也兼顧未來願景。
蘇院長強調,他對臺鐵要求只有一個:「有票、有位,安全準時到」,「安全」更是第一要務。安全部份,請李秘書長主持相關會議,由交通部、工程會等相關部會負責整合。在整體營運管理機制上,日後臺鐵的重大新建工程將由鐵道局辦理;此外,為整合「運、工、機、電」四大系統的橫向聯繫,臺鐵局自5月1日起,在北、中、南、東各自成立4個地區協調中心,並立即開始運作。
蘇院長指出,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對於公共安全,政府責無旁貸,即便委託廠商辦理專案管理、設計、監造、施工,仍應由機關負起全責,確實督導廠商依相關法令及契約落實風險評估、工地管理等。
蘇院長表示,從制度面、機制面改善後,關於工程面,他已要求臺鐵的工地安全管理,由臺鐵局直接負起「管區」責任,包括無人站的保全、工地進出的有效管制,讓工區管理與軌道安全防護再提升,這些都要在5月底前完成。臺鐵除了月臺、軌道,一直到隨著地形變化、運作變化等的周邊工程,請交通部及工程會支持臺鐵,以最高規格防護,該改的、該加的,要人給人、要錢給錢,建立整體機制。對於違反規定廠商,建立一套嚴格防堵機制,且確實執行到位,一旦違反,該重罰即重罰、該解約即解約。
蘇院長指出,本次事件存在未依規定辦理停權通報、未具資格者擔任工地主任的情形。為防堵此一缺漏,工程會及內政部已與相關單位建立一套資訊系統自動勾稽功能,請主管部會及工程會持續強化後端查核功能,對應作為而未作為的機關及廠商嚴予究責。
蘇院長表示,交通部在週日下令全國204個臨軌工程全面停工,今天將全部檢查完成,有缺失的在5月15日前改善完畢,並完成複查、確認安全無虞,才能復工。
關於「人、車、路」的安全提升方面,蘇院長指出,緊急應變部分,高鐵工地主任是由高鐵公司直接訓練督管,未來臺鐵比照此模式,工地主任須經臺鐵局的系統性訓練,讓監工、施工人員深切瞭解施工與軌道安全的關係,並在遇到危安事件時,能於第一時間與行控中心直接聯繫,確保列車慢行或即時停車。現在臺鐵已優先調配1,900支無線電話,提供臨軌工程人員使用,如有不足,將陸續再採購,至於對工程人員因應緊急狀況的通報模擬演練,請臺鐵局在最短時間內做到位,應演練至非常熟稔程度,包括接獲通報的程序及運作,不分日夜,不分列車是否行經中或工程進行中。
在列車安全部分,蘇院長表示,首列新型城際列車(EMU3000)預計今(110)年6月到港,到年底前共有7部新列車,請交通部儘速讓列車抵臺,愈快愈好,優先測試,並優先投入東部鐵路的運輸營運,一部列車12節可載運500多人,可提升運量,讓東部的宜花東民眾早點享受服務。在軌道安全部分,除了去(109)年1月已核定近百億元的「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以及進行中的「邊坡安全改善6年計畫」都要如期如質完成,為強化施工邊坡的安全防護、防止異物入侵軌道,將會優先建置實體阻隔設施,無法設置實體阻隔設施者,即加速建置監視預警系統,以維護軌道安全。不論從營運管理、施工管理,以及人、車、路安全提升等面向,政府都會窮盡一切之力,把臺鐵安全顧好。
蘇院長指出,臺鐵一定要轉型,已不能再抗拒轉型,臺鐵轉型是「企業化」,不是民營,有許多國營公司企業化的成功案例,例如中華郵政、臺灣菸酒,因此目前缺乏的是溝通,無論未來臺鐵轉型如何,請讓臺鐵員工知道,政府絕對保障現有15,000名員工的權利,不論薪資、福利、年資等都不會有任何減損,絕對分毫不差。臺鐵非改革不可,不能再用人事法令綁死,政府完全體認臺鐵員工的辛苦,因此會多給予支持。
蘇院長表示,臺鐵財務虧損問題是長年累積的歷史包袱與政策負擔所衍生,臺鐵是國營事業機構,也承擔交通平權與正義,肩負公共運輸責任。過去百年包袱、政策負擔,許多無法獲利的服務性路線、偏鄉小站的營運,虧損都將由政府補貼,至於配合國家政策建設,以及每年應支付員工退休金及衍生債務利息、臺鐵興建改革應有的分擔款等,也都將由政府負擔。
蘇院長強調,政府對於臺鐵改革,一定做到人事安定、財務安定,也絕不會造成臺鐵負擔。臺鐵員工只要安心、專心,負責營運安全,提供最好服務。未來臺鐵將朝企業化轉型,「用人活、運作活、營業活、財務活」,經營的利潤與成果還可分享給員工,對員工的保障與福利,只會越來越好,請臺鐵員工對政府要有信心且放心。
蘇院長表示,過去政府有成功推動港務局改組的「政企分離」經驗,請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及相關部會、專業人士共同討論,以最快速度整體盤點,提出完整規劃。為達此目標,轉型所需的相關修法,請羅秉成政委予以協助,一次到位,該鬆綁就鬆綁,並妥善溝通,爭取工會及立法院支持。臺鐵轉型的活化、企業化,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主計總處支持,財務方面,請主計總處全力協助;地的方面,請財政部幫忙,臺鐵進行安全改善工程需使用到的國有土地,請無償提供,請各部會務必全力以赴,一起加油。
蘇院長強調,臺鐵改革需整體盤點,一次把安全、轉型做好,請交通部長王國材、臺鐵局長杜微向臺鐵全體員工溝通,讓臺鐵員工知道非改不可,改革只會更好。時代走到這裡,社會要求如此,為了更好的行車、更好的服務,我們舉全國之力支持臺鐵精進,讓臺灣交通安全、有票有位、安全準時到。
加速推動臺鐵改革,完成「安全」、「安定」及「轉型」改革目標
因應0402臺鐵408次列車事故,交通部為澈底改善臺鐵組織文化、強化內部運工機電整合、加強施工安全管理、解決臺鐵長期財務 虧損並研議提出臺鐵永續經營的模式,於今日上午行政院院會向院長報告臺灣鐵路管理局改革方向。
在0402事故搶救及搶修工作告一段落後,交通部立即依據院長提出之「安全」、「安定」以及「轉型」等三大目標,加速規劃及落實推動臺鐵改革工作。蘇院長今(29)日邀集各部會首長代表,聽取「臺灣鐵路管理局改革方向」簡報,內容以「安全改革措施」為主軸,確立臺鐵推動轉型改革策略方向。
現階段確保行車安全為首要工作,交通部在安全改革措施部分提出 (1)204 標臨軌工程全面停工檢視;(2)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鐵道局辦理;(3)北中南東地區成立協調中心;(4)全面檢視及施作邊坡防護、防止異物入侵;(5)強化工地安全管理責任;(6)新城際列車優先投入宜花東服務等6項具體措施。
臺鐵並將優先推動改善組織文化,透過成立北、中、南、東地區協調中心加強橫向聯繫,縮短指揮鏈;另為強化施工安全管理,臺鐵已全面檢視臨軌工程,強化邊坡安全設施、緊急應變通報設備及進出管制工地設置智慧管理及安全防護設施,預定5月底前全部完成。
行政院於會後並責成臺鐵局群策群力切實加速推動辦理,並將由行政院列管各項改革措施執行進度及成效,務期讓臺鐵安全、安定、轉型的改革目標,能夠一一展現成果,以符社會大眾的期待。
公共工程法令完整 透過補位確保落實執行
工程會今(29)日在行政院院會,就台鐵0402太魯閣號事故後,現場勘查及各界提出疑慮所發現的問題,提出「工程採購與管理檢討」報告,發現目前法令皆屬完備,各機關應落實執行。
院長並要求工程會等透過有效即時發現之補位機制,以督促各機關落實執行。工程會會同交通部及勞動部,預計於今日全面完成盤查台鐵局辦理臨軌並具行車安全風險之在建工程204件,截至4月28日,已現勘195件,其中180 件(約占 92%)符合相關管理規定,15 件有缺失的部分皆已要求台鐵局立即改善,以維護列車通行安全。
由於所發現問題目前相關的法令皆有規定,如:採購法已明訂不得借牌轉包並有罰則、品管規定及契約已明訂施工重點項目的檢查程序及檢驗標準等,但少數機關在執行時未能落實。 因此,院長要求除了主辦機關應負起責任,確實督導廠商依規履行契約外,相關部會也應運用資訊系統,強化補位機制。
工程會表示,將透過資訊系統科技介接,即時全面發現各項缺失及補位,以督促各機關落實法令規定。包括運用內政部營造業管理資訊系統查察違法兼職、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查詢借牌轉包等違法情事,及工程履歷資料庫查詢廠商及人員過去有無不良紀錄而予以排除。
工程會補充,公共工程每年4萬多件,約6,000億元,大多數機關有依規定辦理,且工程品質良好,近3年工程品質查 核甲等比率自59.2%逐年上升至67.2%,也確有少部分工程須要加強。公共工程安全對外是機關負全責,將持續要求主辦機關從全生命週期的角度,對內確實督導廠商依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落實風險評估、工地管理等,並善用資訊科技之補位機制及現地抽查,掌握機關落實情形,以確保公共工程品質安全與進度。(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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