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
營建署表示,依據國土計畫法第19條規定,為擬定國土計畫,主管機關應蒐集、協調及整合國土規劃基礎資訊與環境敏感地區等資料,內容包含1.基本圖資(都市計畫地形圖、臺灣通用電子地圖、等高線、行政區界、地籍圖、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土地利用監測、土地使用分區圖等)、2.部門計畫圖資(都市計畫圖、產業、運輸、住宅、公共設施等部門計畫)、3.環境敏感地區圖資與4.社會經濟人口統計等。
整合部門計畫相關資訊,有利政策分析及推動
營建署表示,現已有定期蒐集國土規劃基本圖資及環境敏感地區圖資並整合於國土規劃資料庫,因此,無論是都市計畫、區域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各類環境敏感地區或各部會規劃應用相關圖資,已具有國土規劃資訊整合應用之基礎。惟部門計畫圖資係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建置管理,當遇有使用需求時,需經由公文程序往返,方可請有關單位協助提供。
營建署指出,現行部門計畫圖資的蒐集過程,除面臨申請程序繁雜外,也常面臨圖資版本變動更新管理不易等問題。此外,國內公共設施、社會經濟人口等統計資料也待整併進入國土規劃資料系統內,以利國土規劃及相關部門計畫之推動。
營建署為有效進行國土規劃資訊整合及相關加值應用,以現有國土規劃資料為基礎,擬定短、中、長期工作規劃,以健全國土規劃資訊。今(111)年將經由「國土規劃資訊整合建置暨加值應用委託專業服務案」,執行短期目標,彙整既有國土規劃所需資料及各部門資料庫,建立基本資訊,研擬圖資建置之作業標準,如資料格式、完成數位化後的確認程序、公開方式及更新機制等,後續也將協助各部門進行相關圖資空間化、數值化等工作,以健全國土規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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