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 星期五

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11~115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89次委員會新聞稿

110-08-16

審議通過交通部辦理「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11~115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報告書案

本次委員會議審查通過行政院交議之交通部陳報「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11~115年)」、「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報告書案,將依決議函報行政院核定,作為推動各商港發展與建設依據。交通部自民國84年起,以每5年一期辦理「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作為我國商港整體發展之上位指導計畫,通盤考量各商港經營環境、資源需求、港口發展需要,分別訂定各國際、國內商港之「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截至目前為止已辦理5期(86~90年、91~95年、96~100年、101~105年及106~110年);交通部為因應國際港埠環境持續變化及適時檢討我國商港營運方向,爰賡續研訂111~115年相關內容,作為商港整體發展及各商港推動發展建設之依據。

國際商港部分,交通部於未來5年以「強化智慧創新與多元服務,鞏固海運樞紐地位」為國際商港港群發展目標,並針對各港群功能定位,預計於7個國際商港(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安平港、蘇澳港、花蓮港)辦理29項實質建設工作項目,總經費需求合計約381.66億元(包含航港建設基金約245.05億元、臺灣港務公司營業基金約132.07億元、前瞻特別預算約4.55億元),期能因應全球海運市場快速變遷特性及配合國內外產業發展脈動,持續鞏固臺灣港群核心業務,以有效落實綠色港口、航港智慧化與永續發展之政策目標。有關國際商港預期計畫執行效益,其中運量指標部分,預估115年合計貨櫃總量約1,566~1,822萬TEU(108年度實際值為1,530萬TEU)、散雜貨約18,171~20,120萬公噸(108年度實際值為16,626萬公噸)、客運量約128~185萬人次 (108年度實際值為150 萬人次);營運目標經濟面部分,則朝向「進出港船舶總噸由106-109年平均15.9億總噸提升至115年17.98億總噸」、「高雄港貨櫃量由109年962萬TEU提升至115年1,144萬TEU」等目標邁進。

國內商港部分,則以「利用港埠資源提升客貨運量,配合地方政策及資源發展觀光旅遊」為發展目標,並針對各港功能定位,於未來5年預計於4個國內商港(布袋港、澎湖港、金門港、馬祖港)辦理33項實質建設工作項目,總經費需求合計96.99億元(包含航港建設基金26億元、公務預算61.29 億元、地方政府自籌經費9.7億元),期能強化國內商港之競爭力,滿足各港區基本運量需求,提升旅運安全及港埠服務效能,帶動地方觀光及經濟發展。

有關國內商港預期計畫執行效益,其中運量指標部分,至115目標年均較現況提升:如4個國內商港115年貨運量合計為488.8萬公噸(108年度為412.8萬公噸)、115年客運量合計為378.2萬人次(108年度為339.1萬人次)。發展目標部分,期許交通部後續除應依各港發展定位,持續優化相關客貨運設施服務水準,並應提升港埠觀光遊憩之發展強度,積極開創港區新興產業,以持續健全港埠經營環境。



105-10-03

交通部自民國84年起,以每5年一期進行「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作為我國商港整體發展之上位指導計畫,另依前開計畫內容,通盤考量各商港經營環境、資源需求、港口發展需要及相關政策,分別訂定各國際、國內商港之「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截至目前為止已辦理4期(86~90年、91~95年、96~100年、101~105年)。

本案係因本期(101~105年)計畫執行期程將屆,交通部賡續研訂106~110年「商港整體發展規劃」、「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等,以做為商港整體發展及各商港推動發展建設之依據。

「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06~110)」部分,交通部係考量整體港埠內、外部環境變化,分就國際商港及國內商港提出「強化亞太樞紐港地位,成為亞洲最佳服務港口」、「利用港埠資源提升客貨運服務水準,配合地方政策及資源發展觀光旅遊」之發展目標。

「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部分,主要係依「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06~110年)」所訂發展目標,結合國際趨勢、各商港環境條件、港埠資源及周邊產業條件研擬未來港埠發展與建設需求,於基隆港、臺北港、臺中港、高雄港、安平港等辦理相關新興計畫及延續性計畫,未來5年預計經費需求達571.38億元。

至於「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部分,亦係依「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06~110年)」所訂發展目標,朝穩定發展港埠設施、滿足各港區基本運量需求、提升旅運安全及服務水準、逐步健全營運環境等方向發展,預計於金門港、馬祖港、布袋港、澎湖港等辦理建設計畫,未來5年預計經費需求為84.17億元。

國家發展委員會第32次委員會就本案提出討論,對交通部所提構想原則支持,針對本案各商港未來的建設與發展,請交通部配合國家產業創新、區域發展等相關政策,並與各港所在地方政府充分合作,以期達到港市共榮之目標。




核定本(本文)(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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