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
2023-06-29。促參2.0配套法制陸續上路,促參法施行細則即將報請行政院核定!
去(111)年底修正通過2.0版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經過半年的努力,財政部在今(112)年上半年已陸續發布施行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調解三子法、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作業辦法等相關法規,促參法施行細則也即將在今年7月送行政院核定,完成促參2.0版的最後一哩路。
財政部表示,過去促參案件發生履約爭議時,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逕依契約所約定成立的協調會處理,但部分爭議常因雙方堅持立場而難有共識,為有效解決此項問題,自今年7月1日起,雙方也可向財政部申請調解,費用自新臺幣(下同)10萬元至28萬元不等,且由民間機構申請者,主辦機關不得拒絕,以保障民間機構權益,調解程序最長不超過9個月。財政部表示,調解機制能以促參法主管機關立場,提供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較為信賴的履約爭議處理新管道,讓爭議順利解決公共服務不中斷。調解機制詳細內容及申請規定,請參閱下列網址(https://ppp.mof.gov.tw/WWW/ref.aspx?mid=3ACC054DF0C4C7C5)。「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草案」目前正進行法規預告,此次配合促參法的修正,施行細則檢討修訂的條文多達50條,為符合實際需要,除明定同一計畫再次招商時,得省略可行性評估及公聽會等程序、民間自行規劃案件之原申請人享有優惠條件、簡化履約案件營運績效評定作業及頻率,以及新增公開閱覽機制等內容外,若主辦機關因政策變更或公益考量不予議簽約時,應與申請人協商補償金額之範圍等。本次修正內容可提升促參案件辦理嚴謹度、民間廠商開發經營彈性及行政部門作業效率,法規預告至今年7月11日,歡迎各界就修正內容提供意見。
2022-11-15。財政部舉辦「促參20、促參2.0」專題研討會,產官學界齊聚一堂反應熱烈
財政部「金擘促參·共好臺灣」系列活動第2天(11/15),於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舉辦促參專題研討會,以「促參20、促參2.0」為研討會議題主軸,發表近年促參研究成果,並就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修法後各種面向及預期目標進行討論,吸引產官學各界促參專業人員踴躍參加,意見交流反應熱烈。
財政部部長蘇建榮致詞時表示,今天的研討會意義重大,促參法自89年施行迄今22年,已有高達1,531件促參案件簽約,成功引進民間資金超過新臺幣9,238億元投入公共建設,分別在食、醫、住、行、育、樂等各領域提供了優質公共服務。財政部也正積極推動促參法修正,期待在修正通過後,促參2.0版的促參法即可正式上路,開啟我國促參領域的新紀元,對於臺灣的促參推動,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本次研討會議,即是針對促參法修法方向及以往主辦機關遭遇的問題進行深入探討,期能透過今天的活動,讓修法後的促參業務推動更加順暢。
專題研討會首先由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司長李建賢進行主題演講,分享本次促參法修法方向。接著由台灣野村總研諮詢顧問公司副總經理田崎嘉邦、環宇法律事務所劉蕙瑜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黃雍晶律師及寰宇國際財務顧問公司總經理范雪梅,分別就「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有償PPP)機制」、「優先定約及資產總檢查作業」、「履約爭議調解機制」及「促參案件不動產證券化之契機與挑戰」四大議題進行簡報,並由財政部政務次長莊翠雲主持,就上述議題邀請台灣人居環境全生命週期管理學會理事長王明德、國立臺灣大學荷世平教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事務所執行副總經理陳文正、台灣博特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政勳、建業法律事務所張少騰律師、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長劉逢良、王寶玲律師、國立成功大學許登科教授、國立中央大學謝定亞教授、第一金投信董事長尤昭文、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亞戀等與談代表,各以專業角度提供實務見解及建議。
財政部表示,本次專題研討會成果豐碩,透過產官學深度對談與意見交流,以及分享促參法修法重點,使各界對所關注的推動促參的脈動更為明晰及掌握,過程中汲取的寶貴意見,也將提供我國持續精進促參相關措施的參考,以建構更優質的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環境。
2022-09-02。促參2.0,升級再出發
111年截至8月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成效統計出爐,總簽約件數77件,簽約金額達新臺幣(下同) 2,220億元,較110年同期簽約金額811億元成長1.73倍。其中依促參法辦理簽約45件,金額460億元,也較去年同期金額87億元大幅成長。以整體簽約金額來看,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分別由交通部及高雄市政府居冠 (各機關簽約情形詳附表1)。
財政部表示,近年與衛生福利部合作推動的長照促參案件已陸續展現成果,經統計目前20件長照促參案中,已經簽約的有3案 (詳附表2),其中瑞芳區醫療長照設施大樓BOT+BTO案,為首件以BTO案結合政府預算案例,可作為其他長照促參案參考。目前基隆市長照福利服務園區BOT案及桃園市蘆竹區銀髮長照園區ROT+BOT案,為公告中的長照案件,有投資意願的民間廠商可至促參資訊系統查詢。
促參法施行超過20年,財政部於109年積極啟動促參法修法作業,修法包含三大方向: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修正草案於111年5月19日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完竣,共修正20條,預計下會期可修正通過,開創公共建設新紀元。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為鼓勵提供優秀服務品質的民間機構及政府機關,財政部每年舉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第20屆金擘獎預定於11月舉行,相關評選作業正緊鑼密鼓進行,30個團隊角逐,公益獎的申請件數亦為歷年最高,展現政府及民間同心協力擘劃優質公共建設,並兼顧環境永續發展與經濟繁榮,樹立優良典範,屆時歡迎各界共同參與。
2022-06-29。111上半年投資動能充沛,民參公建1,954億元創3年新高
財政部表示,雖然COVID-19疫情持續影響,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仍在今年上半年交出亮眼的成績,截至6月底,已簽約將近2,000億元,顯見各主辦機關已摩拳擦掌,積極推動民參案件,預估111年全年簽約金額可創新高,繼去年推動成效後再創佳績,金虎生風。
據財政部統計,上述56件民參案件,依促參法辦理簽約達34件,金額360億元,其中以臺中市政府簽約164億元最佳,主要是「臺中市立老人復健綜合醫院BOT案」投資金額高達157億元所致,經濟部則暫以簽約87億元居次。此外,依其他法令辦理案件則以高雄市政府簽約620億元最佳,該府也穩坐上半年招商王 (附表1),其中「多功能經貿園區特貿三都市更新案(北基地)」投資金額高達397億元遙遙領先 (前3名案件簽約情形詳附表2)。
2022-02-17。優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環境 政院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優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環境,並鼓勵民間企業投入公共建設興辦,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法新增納入綠能設施及數位建設類別,並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的機制,優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環境。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財政部表示,基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迄今20年,可能遭遇新興產業類別無法適用、政府得否有償取得公共服務疑義及增進履約爭議程序效率等問題,因此擬具該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公共建設包括建設及服務;配合本院組織改造,修正衛生福利及醫療設施;因應前瞻基礎建設政策,新增綠能設施及數位建設類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疑義之處理方式。(修正條文第3條)
二、修正主管機關掌理事項,納入履約爭議調解。(修正條文第6條)
三、修正民間「新建」、移轉、營運之參與方式為「興建」、移轉、營運;修正民間自行備具私有土地投資「新建」為「興建」,並明定「興建」定義。(修正條文第8條)
四、修正納入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修正條文第9條之1)
五、修正納入議約、籌辦及簽約程序規定,並新增政府規劃案件主辦機關因政策變更或公益考量,不予議約或簽約之處理方式;修正民間自行規劃申請案件作業程序及給予主辦機關提供土地、設施案件初審通過者優惠條件。(修正條文第45條、第46條)
六、修正刪除申請及審核程序之異議及申訴準用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並明定其處理程序。(修正條文第47條)
七、修正依促參法辦理案件不得違反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規定。(修正條文第48條)
八、修正納入履約爭議調解機制,申請調解之收費辦法及調解會之組織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修正條文第48條之1)
九、增訂履約爭議調解成立、不成立要件、不同意處理方式及調解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修正條文第48條之2)
相關檔案2022-02-17
行政院第3790次會議今(17)日討論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稱促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優化民間投資參與公共建設環境,鼓勵民間企業投入公共建設興辦,持續提供優質公共服務。
財政部表示,本次促參法修法包含三大方向: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
為配合國家政策發展,新增綠能設施及數位建設為促參法公共建設類別;為引進多元民間參與模式與國際接軌,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經評估具有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之公共建設,並確認依促參法辦理較政府自辦具效益者,得由主辦機關於營運期間購買公共服務以降低投資風險;為協助解決促參案履約爭議,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以改善促參案提前終止契約情形。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促參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後,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
2021-12-29
財政部110 年積極研修促參法及相關法規計15 項,並將透過協助審查促參案件前置作業、深入追蹤輔導招商不成案件、協助處理履約爭議及督導考核主辦機關四大策略,積極輔導各主辦機關,擴大促參推動量能。
今年因疫情嚴峻,造成各項招商引資的活動受到限制,但財政部利用疫情嚴峻期間,提出促參法修正草案並研修或新訂相關法規,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申請保證金收取及返還參考原則與議約及簽約作業參考事項等共15 項(詳附表1),數量為歷年之最。除增加辦理誘因外,明確規範公告、甄審、議(簽)約等程序及步驟,讓主辦機關能更安心及放心的推動促參案件。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引進民間資源投資公共建設除依促參法辦理外,尚可依其他法令辦理,統計截至12 月28 日總簽約件數為132件,民間投資金額(下稱民投金額)合計為1,246 億元。其中依促參法辦理件數為63 件,民投金額為136 億元,明顯低於109 年的360億元,財政部積極檢討並構思對策,除持續優化促參法制環境外,未來將透過協助審查促參案件前置作業,協助主辦機關更能核實評估可行性,進而訂定出妥適招商文件;就招商不成案件透過會議或現勘方式深入追蹤輔導;協助處理履約爭議及辦理督導考核以督促主辦機關四大策略,具體協助主辦機關。
財政部最後表示,目前正著手研析促參案契約期間屆滿之優先定約、資產總檢查及移轉機制等相關作業程序,俟完成後提供主辦機關參考,讓優先定約程序更趨完整,持續優化促參法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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