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核定情形
1.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再生水工程推動計畫:行政院106年07月10日院臺建字第1060022815號
2.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再生水工程推動計畫(第1次修正):行政院108年04月10日院臺建字第1080010936號函
營建署再說明,推動再生水有三大關鍵,主要有再生水價高於自來水價的問題,而且還要視地方政府推動案件的積極態度,以及企業的使用意願,所以要能夠成案是經過內政部、經濟部、科技部跨部會及地方縣市政府的通力合作下,才能完成。目前營運中與施工中的4案是在地方政府積極協調才能促成,而尚未發包2案中,臺中福田僅完成用水契約簽訂及臺中豐原案尚在可行性評估,則是因為用水端需求不明確以及協商耗時所導致。
營建署強調,再生水的推動除102年規劃的6座示範案,已超前部署增加前瞻計畫納入的2座及今年核定計畫新增的3座,計有11座,其中臺中水湳案及桃園桃北案皆已簽訂用水契約,臺南仁德案預計今年4月簽訂用水契約,接續辦理發包作業。因再生水工程會依用水端需求而有所變動,對此,營建署在「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中納入滾動檢討機制,視用水端需求,分析檢討辦理案件之可行性,擴大再生水推動,希望再生水能夠成為抗旱救命水,協助國人及產業一同度過缺水難關。
2021-03-31。水湳再生水簽訂用水契約 穩定高科技產業用水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作業要點
永續水循環-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
2020-11-04
由於台灣水資源保存及開發皆不易,再生水建設已為國家整體及區域穩定供水重要措施之一,內政部營建署編列140億元,積極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
近年來氣候變遷加劇,原本臺灣雨量不平均的問題更為嚴重,不只是雨量屢破歷史紀錄造成淹水,也有長期降雨不足的情形,今年更是面臨56年來最大乾旱,為紓解越趨頻繁之旱象,內政部研提「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110 至115 年度)」,並經行政院核定,期能於115年底達成「二級處理放流水回收供應工業區及科學園區每日再生水量增加15萬噸」。
一滴水兩次用
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再利用已被列為因應氣候變遷衝擊的有效調適策略,世界各國已逐漸將水再生利用規劃供作景觀或沖廁用水、工業用水或作為乾旱時期的救急水源,「一滴水至少使用兩次」成為全球水資源永續發展之重要目標。
營建署表示,自102年起為確保民眾用水權益及推動水資源永續發展的施政理念,開始著手推動全國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並持續與各縣市政府合作推動,補助執行中的再生水案總計11處,以優先完成的高雄市鳳山溪污水處理廠為示範案為例,將放流水經薄膜高級處理後,每日提供4.5萬噸再生水給臨海工業區作為工業用水,原本工業區的自來水用水釋出來以後,能讓民生有更充足的水源供使用,增加政府水資源調度的彈性。
持續下水道建設 創造永續循環價值
營建署強調,未來將持續支持各縣市政府下水道建設,並透過再生水,強化水資源循環再利用,使水資源建設更為完善,提供我國再生水產業發展的契機,亦可減緩民生用水之供水壓力,使生活環境品質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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