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1日 星期四

都市總合治水建設計畫(111至115年度)

 

2022-08-10推動都市總合治水建設 營建署:提升整體防洪能力

營建署表示,面對全球性氣候異常及其產生的旱澇交替頻仍的水衝擊,為有效防範都市積淹水風險,正持續推動「都市總合治水建設計畫」,來提升都市雨水下水道防洪保護標準,並以都市總合治水方針結合都市計畫法、下水道法、水利法及建築技術規則等法規,來建構系統性防洪規劃、事權單位整合及跨域治理,同時導入科技應用及智慧管理技術,協助提升防災預警的精確度。

營建署指出,為達成積淹水防護的目標,在106年起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計畫-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截至今(111)年7月31日止,共補助地方政府135.35億元,執行452件都市排水改善工程,目前已有246件完工,增加都市雨水下水道等排水改善長度52.77公里及提升都市雨水滯洪量約23.8萬立方公尺,尚有206件持續辦理中,預計至民國114年將改善全國都市排水設施長度達115公里,增加都市滯洪量60萬立方公尺。

營建署進一步說明,「都市總合治水」的理念,是以排水分流、設施多目標使用、都市雨水調節等措施,及配合水環境低衝擊開發措施的施作,創造出高透水、低洪災及生態節能的都市水環境,並在前瞻經費的支持下,協助地方政府逐步改善轄內都市排水瓶頸,配合監測科技及人工智能,提升都市區溢淹預警時間及精確度,除可提升都市地區防洪容受能力外,也能即早啟動防災預警工作,以守護人民財產與生命安全目標。

營建署最後表示,近年來氣候災害多屬複合型致災降雨型態,要避免都市淹水已無法單靠雨水下水道排洪來因應,因此,需以全面提升全國都市地區雨水下水道防洪保護標準為長期目標,未來中央與地方會持續辦理都市地區雨水下水道、抽水站等基礎建設更新與改善,另推動雨水調節池、低衝擊開發工程的普及化,以朝永續發展之韌性台灣邁進。


都市總合治水


都市總合治水建設計畫(111至115年度)核定本

計畫緣起

我國都市防洪治理,過往均以雨水下水道為主要建設,政府單位於60年代起,考量經濟快速發展,都會土地大量開發造成都 市排水問題日益嚴重,著手辦理各都市計畫區之雨水下水道規劃, 並逐年編列預算據以施設。至88年地方制度法公布實施後,將下水道建設及管理列為地方自治事項,改由地方政府編列經費辦理,惟因建設經費龐大且地方財力不足,中央爰於下水道法擬定 專案計畫,循中長程個案計畫審議制度爭取預算補助辦理,目前仍由內政部營建署訂定補助及執行、考核機制,惟雨水下水道經費自92年起配合行政院政策,納入一般性補助款直撥各縣市政府 統籌運用,各縣市政府因建設經費減少,因此都市排水系統建設有所趨緩,內政部遂改由透過其他特別預算專案計畫,協助加速執行。

於95~102年行政院推動「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計畫中央主辦機關為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奉核編列59.95億元,為配合以區域水系整體治理為原則,併同辦理流域內都市排水改善, 共分三階段實施。另97年內政部以「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 編列9.37億元,協助各縣市政府以加速都市下水道建設方式,提升國家整體經濟;98~101年內政部由「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編列47.75億元,補助各縣市政府加速辦理雨水下水道規劃檢討、興建及清淤,亦含補助民眾於住家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等工作,前述3項補助計畫均於各計畫規定期限內執行完成。

後因應「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執行完畢,各縣市政府仍殷切期盼中央得持續補助推動相關治水防洪建設,行政院於103年核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編列660億特別預算,內政部營建署於該計畫嘗試導入「都市總合治水」、「低衝擊開發」及「海綿城市」等新思維,於雨水下水道之規劃檢討、都市排水資產管理及都市滯洪風險分擔相關項目中示範推動,並經檢驗確有 提升都市防洪保護標準及防洪效益。該計畫內政部雨水下水道建設業務奉列經費為89.65億元,業於108年執行完畢。

行政院於106年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4,200億元推動執行,四年期滿後再行計畫後續預算匡列,其中「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項下之「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為「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擴大執行計畫,範疇包含都市區下水道及其他排水改善、景觀營造及水質改善等,經濟部亦為主辦機關,內政部為分工執行機關,第一階段(106~109年)執行經費為78.85億元, 第二階段期程已修正為110~114年,預定經費為201.15億元。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報告已指出,氣候變遷已對世界所有海洋產生了深遠影響,全球各地熱浪和暴雨等極 端氣候日益加劇,且很有可能大幅惡化,而世界銀行報告也指出,沒有任何國家能免受氣候變遷的影響,各國旱澇情況日益嚴重,國際間已開始重視氣候變遷及劇烈降雨問題,並重新調整都市治水之政策方向。內政部營建署為我國下水道主管機關,上述既往 推動計畫均以補助各縣市政府改善急迫性都市排水效能為主,惟面對極端氣候,仍深知「人力難以勝天、工程有其極限」,為使整體都市防洪能力得與時俱進,內政部營建署將於「都市總合治水建設計畫(111至115年度)」(以下簡稱本計畫)以推廣都市總合治水建設、都市跨域防洪、重要設施保全及科技防災運用等方式,逐年改善提升各都市防洪保護標準。

內政部營建署為依下水道法擘劃整體都市排水治理之政策發展方向,並肩負中央治水機關協調及跨縣市間都市排水整合等事項之責任,於本計畫前期進行跨區域、跨領域之整體都市防洪規 劃;後期將納入淡水河流域抽水站維護管理事項一併推動。考量相關都市排水改善政策係為一系列長久性工作,亟需有穩定財源得持續辦理中央應辦及跨區都市整體排水改善事項,協助各縣市 政府以新思維、新制度、新建設以因應極端氣候之衝擊,爰本計畫以編列公務預算方式推動執行辦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