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2日 星期六

【國土計畫】推動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


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推動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專區

2022-02-11

背景說明

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國土計畫法規定,原住民族土地得擬定特定區計畫或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爰本署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有關機關積極依前開規定推動相關作業,包含劃設適當國土功能分區、擬定原住民族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訂定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此外,為使族人瞭解國土計畫內涵,本署並進行原住民國土空間規劃人才培力工作,且將進一步推動部落參與式規劃,由下而上整合部落意見,落實部落自主。


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為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及土地利用方式,依國土計畫法第23條第3項規定,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使用管制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訂定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本署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刻共同研訂相關條文內容,後續將納入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並設置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專章。



辦理原鄉地區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計畫

2020-12-09

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之全國國土計畫提出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策略,指導未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可針對轄內鄉村地區提出鄉村地區的空間發展計畫,整合政府資源投入鄉村地區環境改善。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本次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中指認優先辦理整體規劃之鄉村地區,後續再針對優先規劃地區進行規劃作業,並按規劃結果依國土計畫法第15條第3項第5款之規定,適時檢討變更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以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因應原住民族土地需求

為解決原住民族土地之空間規劃問題,具體落實原住民族土地之特殊需求,本部業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泰雅族鎮西堡及司馬庫斯部落」案,並於108年3月公告實施,作為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之示範計畫。

在國土計畫法架構下,除得針對原住民族土地擬定特定區域計畫外,原住民族土地之空間規劃問題,亦可透過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方式,針對原住民族之鄉村地區研提空間發展配置策略與執行機制,並納入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達成因應原住民族土地之特殊需求之目的。

辦理原鄉地區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計畫

為持續協助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前已研擬「106年度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策略及國土功能分區指導原則」,獲致初步實務操作經驗;目前亦正辦理「108年度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規劃案」(以雲林縣古坑鄉為例)規劃作業,以供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後續規劃之參考。

另為考量原住民族鄉村地區之特殊需求,本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即將啟動「原鄉地區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示範計畫」,將由目前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中已指認優先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原住民地區共計28個鄉、鎮、市(區)中,擇取適當範圍辦理示範規劃作業,目前已開始進行先期評估作業,並預計於110年起辦理調查分析及規劃作業,以供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原鄉地區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規劃之參考,讓後續相關規劃作業能更加順利。

如何獲得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相關資訊

為期外界能充分了解有關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相關資訊,本部營建署已設置「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專區」,供查詢相關資訊(https://www.cpami.gov.tw/)(營建署家族/營建業務/綜合計畫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專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