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 星期四

院會議案【行政院】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報告(111年2月17日)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院會議案


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蘇揆:確保國人就業前提下 以最短時間補充特定產業人力

111-02-17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報告後表示,自30年前開放移工迄今,移工在臺人數已近70萬人,成為我國不可或缺的生產力,許多移工更已成為中階人才。而經衡酌國內產業需要及各國積極延攬人才情形,勞動部特別提出此一方案,在確保國人就業的前提下,讓在臺工作達6年以上的移工,以及透過我國教育所培養的僑外生能夠長留,並盼在最短時間內能夠補充特定產業所需人力。院長並責成勞動部等相關部會針對本案相關配套措施與法規命令修正儘速進行盤點工作,並加強對外溝通說明,希望本案在今(111)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
 

蘇院長表示,臺灣因應經濟需要開放移工進入,共同推動國家建設,已長達30年。這30年來,移工在臺灣的人數已近70萬人,成為我國不可或缺的生產力。對於移工的付出,院長深表感謝與肯定。
 

蘇院長指出,臺灣在舉世滔滔的疫情衝擊下,在最困難的時代創造出最佳成績,不但經濟逆勢成長,再加上臺商回臺、外資進入,民間投資熱絡,使我國在許多方面都需要更多生產力與勞動力。過去幾十年來,移工從事許多本籍勞動人口不願從事的工作,相當難能可貴;而許多移工在雇主訓練及多方合作下,不但熟悉臺灣生活環境,更熟練勞動、生產及運用的技術,成為中階人才,這些人才都是國家、企業與雇主三方努力培養而來。
 

蘇院長表示,現今中、高階人才養成不易,政府一方面要努力培育高階人才;另一方面也要留住各種人才,包括移工的中階人才,因為現在全世界都在延攬人才,尤其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國均提出許多優惠條件。過去臺灣受限於法令規定,移工工作達一定年限就必須離開臺灣,等於我們平白將訓練好的人才送往他國,變相協助其他國家訓練移工中階人才,相當不划算。另一方面,許多外籍學生遠道至我國學習、歷練,對我國也深具認同感,並熟悉我國生活條件與文化。有鑑於此,政府應優化各種條件、提高各種誘因,留住這般人才,共同為臺灣建設、為國家貢獻。
 

蘇院長指出,經衡酌國內產業需要及各國積極延攬人才情形,他相當肯定勞動部提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讓在臺優秀且成熟的技術人才能夠長留、為我國久用。該方案針對在臺工作達6年以上的移工,以及透過我國教育所培養的僑外生,開放特定產業類別,例如製造業、營造業、農漁業、看護工及其他經指定的重點產業等,明訂薪資與技術條件,也規定名額比例上限,中階人力不超過移工核配比率的25%,在確保國人就業的前提下,提高誘因,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能夠補充產業所需人力。依照方案規劃的留用目標人數,預計至2030年,資深移工及僑外生分別可達8萬人。
 

針對本案相關配套措施與法規命令修正等部分,蘇院長也責成勞動部等相關部會儘速進行盤點工作,希望能在今(111)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院長並進一步叮囑相關部會,務必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讓各界瞭解一項重大政策的精進是為了因應社會的需要、國家的進步,以及我國與世界競爭的需求。相關部會應儘速做好各種溝通說明,並就可能延伸的各種問題妥善綢繆、盤點,改善見所不及或設想不周之處,並完整、綿密、精緻地推動各項措施,希望此政策推出後,不但大受產業界歡迎,解決臺灣迫切、重大的人才需求,同時也對外展現臺灣的友善、熱情。


勞動部 新聞稿

勞動部 懶人包








行政院通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望在4月底前正式上路。

2022-02-17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報告,並正式拍板通過!未來在臺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及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的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者,均可由雇主申請在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並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全案可望今(111)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

 

為因應我國中階技術人力缺工逐年擴大,且產業一再反映優秀資深移工受限就業服務法工作年限限制,加上鄰近國家爭相延攬並留用優秀外國技術人力,勞動部與相關部會多次協商,並經院長拍板,留用薪資與技術條件符合規定,且在臺工作6年以上移工或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並初步限定以海洋漁撈、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看護工等缺工產業從事工作,未來亦將視國家經濟發展需求滾動檢討開放業別。

 

勞動部表示,基於保障國人就業權益的立場,秉持「優先關心本勞,尋求就業與產業發展平衡」的精神,未來計畫上路後,雇主仍須踐行國內求才招募程序,招募人數不足者,始得就不足人數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另外為提升國人整體薪資水平,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已訂定薪資門檻(如從事產業類中階技術工作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且應具備一定技術水準,以期在補充產業所需中階人力的同時,亦保障本勞的就業權益。

 

勞動部這次所提報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預定於今(111)年4月底前修正相關法規正式上路,未來將視中階人力留用情形及國家人政策推動方向,滾動檢討相關規定。民眾未來可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index)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1955」、02-8995-6000專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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